其實 —— 民主是精神 不能是制度
“民主”這個詞起源于希臘語 δημοκρατíα,δημο? 意指“人民”,而 κρατειν 意指"統治",所以這個術語意謂“人民的統治”。實際上,“民主”也用作衡量人民對他們的政府有多大影響,但實際上,自從有了國家概念以來,世界上沒有過“人民的統治”的歷史。事實上古希臘有過及其有限的“民選”歷史。所以這個“民主”理解為“民選”比較合適。
什么是古希臘的“民選”呢?古希臘“民主”中的“民”。“上”,包括君主、貴族與共和;“下”包括僭主、寡頭與平民。哈哈,就這個“平民”最忽悠人呢!所謂“平民”也都是些學者、名人、高級職員等,從經濟地位來說,一句話你是“平民”你必須是“中產階級”以上的人,而中產階級以下的就不是“平民”,是“草民”、是“賤民”(奴隸),包括了中產階級的“民選”制度,這就是亞里士多德《政治學》的“共和制”了。
歐洲文藝復興之后所興起的西方“民主”,應該說是古希臘的復興。而西方“民主”是以“日不落帝國”為典型并且向世界蔓延。美利堅合眾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宣言》,將這個“民主”與“共和”推向巔峰,這個“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典范。然而當華盛頓獨立戰爭結束后的民主共和的選民,還不到總人口的4%(極有諷刺意味)?而這個以包含中產階級之上政治群體手里,有“槍”、有“權”、有“錢”……
二次大戰后,美國以得天獨厚的優勢,成為西方集團的領袖。渲染美國的“民主制度”也就必不可少乃至重要政治工具。那么一個更高理念也就產生了,那就是更加理性甚至是公理化去美化“民主制度”。這一點也是很自然的。戰后的知識界公理化運動也干得熱火朝天,真是千載難逢啊!
然而,事與愿違,五十年代阿羅在他的《社會選擇和個人價值》著作中,證明了阿羅自己的“不可能性定理”,在西方科學界和經濟學界引起了轟動,被認為是近數十年來數學應用于社會科學所取得的一項突出成果。更準確的表達則是:“當至少有三名候選人和兩位選民時,不存在滿足阿羅公理的選舉規則?;蛘咭部梢哉f是:隨著候選人和選民的增加,‘程序民主’必將越來越遠離‘實質民主’?!?BR>
阿羅的“不可能定理”源自十八世紀法國思想家孔多賽就提出了著名的“投票悖論”。意思就是:要尋找這樣一種決策機制,即它所產生的結果不受投票程序的影響,同時又不限制投票人的偏好以及進行的獨立決策,并能最終將所有的個人偏好轉化為一種社會偏好,是不可能的;這就是阿羅不可能定理。從數理經濟學角度來說:“想提出社會福函數的條件,然后,證明這個社會福利函數不存在!”舉個簡單的例子,張三喜歡李四,李四喜歡王五,那么張三必定喜歡王五?從公理的等價性三個條件,第三個“傳遞性”是不存在的。然而,社會投票很可能得出矛盾的結果。這個社會豈不要亂?
這確實是令人不安的,甚至是很可悲的。怎么,“民主”就成了一種妄想?成了一種自相矛盾的“玩意”了呢?怎么就向“無政府主義”滑行了呢?據說亞當斯說過:“以往所有時代的經歷表明,民主最不穩定、最波動、最短命?!蹦敲聪ED城邦的民主時代是怎樣終結的?事實上,早期的希臘式選舉,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票決(少數服從多數);另一種是抓鬮(讓神來決定)。抓鬮式形式的運用是很多的,減少不穩定和波動因素。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為了宣揚民主平等決策,把抓鬮這茬給忘了……后期的古希臘走上了極端的道路,將國家的權利下放,許多問題久而不決、延誤時機,陷入團體決策的困境。歷史上稱其為“平民暴政”。
“民主”應該是體現參與人的愿望和權益,而其前提是人的清醒與理智。另一方面,“民主”應該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實事求是”的,“走群眾路線”的,“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要說,“民主是精神,不能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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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