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建多部門聯防機制阻止官員外逃何太遲!
“人民網北京1月9日電,中紀委副書記李玉賦在2009年反腐敗工作匯報中表示,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在反腐倡廉建設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目前,中紀委已于中組部、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銀監會等多個部門建立了防范違紀違法公職人員外逃工作協調機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合力防堵問題官員外逃。”
對于官員外逃的防堵,本來就不是中紀委這一個部門的力量所能辦妥的事,它必然涉及到多個部門的協作與聯防。直到現在,我們的中紀委才想到這個多部門聯防的辦法,是不是有點太遲鈍了。
對于這個官員外逃的防堵,筆者十多年前就曾構想過這種多部門協作聯防的辦法,只是無法上達或沒人關注而已。
一些缺乏學識的人總認為上邊做官的都是高智商,中國的事早就替你先知先覺地想周全了,根本用不著你在下邊瞎操心。按照這種邏輯推理下去,如果上邊的官都是高智商的精英,早就把中國可能發生的事想周全了,那么中國的官員腐敗、社會低俗和群體性事件為何還會在它們的執政中越積越多呢?把中國治理得如此民怨沸騰,這只能說明臺上的官并非都是高智商的天才,理政興邦的能手。有不少庸官真比不上民間智庫中的人才。中國的民間智庫絕對不乏治國安邦的良才,只是中國目前的用人體制無法讓它們脫穎出來而已。放下身段,問大計于民、查政失于野,方可增廣自己的智識才干。中紀委到現在才想到構筑這種多部門聯防機制防堵問題官員外逃的辦法,就很能說明這個何太遲的問題。
從比較的角度上看,中紀委現在構筑的這個多部門聯防辦法,與筆者十多年前的防堵設計并沒有什么本質上的不同。在這種整合多部門力量、一體化防堵的設計理念上,兩者是基本一致的,真可謂“天下英雄不謀而合,所見略同。”
下面就把筆者當年的防堵設計呈現出來,與之比照印證。這個防堵設計只是筆者防堵貪官外逃中的一個片段。
筆者以為, 防堵貪官的外逃,最緊要的就是把他們的收支異常變動和財產的跨境流動監控到位。只要財產轉移不出去,或轉移出去又如數地追討回來,他們的一切外逃努力都是白搭。 四、防堵辦的組織協調
應對貪官的秘密外逃,可專門設立一個機構負責防堵,由它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審計、金融、公安、海關、紀檢等部門的聯防協作。凡屬申報、審計之列的領導干部及其家庭成員因私出境,一經報備、登錄,就應納入到其防堵視野和監控范圍。這些由防堵辦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的部門,應互通情報、嚴格保密、聯防共堵。對納入防堵視野者,一經發現其實有財產的隱報、瞞報、漏報,大額性的轉移支付以及投資消費的虛假票據等異常變動情況,就授權處于聯防中的任何一個部門,都不必層層請示而可當機立斷地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一些預防性的強制措施,比如扣壓、凍結、封存其涉案錢款、銀行帳戶、出境護照等。所有這些應急事務,均許可其先斬后奏、于事后再上報防堵辦備案。對當機立斷、防堵立功人員,均應防堵贓款中直接劃撥一部分作為其工作獎金,以激勵其盡心盡責、積極防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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