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反腐能夠帶給人們一種什么樣的印象
我說能夠帶給人們一種說不清,含含混混,且理不清,道不明的印象。具體就是你比如說現在的反腐敗,現在的反腐敗是不是制度反腐敗呢?肯定是。可制度的反腐敗現如今也有反不成,反得不怎么樣,反了半天也不見得能有反得出多少大的成果來的結局。具體的就是貪官一個個都被挖出來了,而且挖出來還不少,而且還有逐年增加。可這我就不明白了。不明白這貪官挖出來的越來越多,到底是屬于反腐敗的成果是越來越大?還是越來越小?因為你如若說是大,那大了半天,是不是說最后把全國十三億人全都挖出來了,就算最大?可如若說是小,那等于我們反了半天,一點作用沒起。因為什么?因為你反腐敗的成果,越反越小,那不等于反了半天不起作用,等于沒反嗎?所以這個問題,我以為今天其實已是到了令人頭疼的事情。到了怎么也不是,怎么也不對。抓多了也不對,抓少了也不對,不抓還不對。可這樣,怎樣才算是對呢?
還有,反腐敗的成果不理想(咱們假設先這么認定),那么不理想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因為如若要是按制度反腐的理解的話,那給人的印象就只能是認為制度不行,制度不夠,制度不健全,或者是制度沒什么毛病,毛病出在制度的執行上。可這樣一來還是容易給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因為你說制度不行,那什么樣的制度行呢?你總不能說把美國的反腐敗的制度搬來,肯定就行吧?況且真把美國的反腐敗制度搬來,肯定就能行嗎?而如若說制度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還是制度的執行有問題,比如監督不力,執行人執法犯法。可這樣又給人以一種為什么監督不力?為什么有人要執行不力,執法犯法?具體的就是為什么這些本應該秉公執法的人,自己卻首先對法不崇敬?!
所以說來說去,我以為,在我看來,搞制度反腐,不僅結果不一定能怎么理想,而且實際的效果,原因,根據,實際的具體反的原因,反的策略等等,也都全然一應不具有,不具備。而這樣就是說,就是等于僅僅只是有一個好的愿望,好的理想,但實際根本就一點手段,一點形成的條件也不具備。可這樣,這所謂的反腐敗還能反得成嗎?怎么?你抓的人越多,就能算是反腐敗的成果就越大嗎?或者只要一有腐敗露頭,你就馬上能察覺,就能反掉,就叫反腐敗的成果絕對的優秀嗎?所以不管怎樣說,我以為,就目前的制度反腐的觀點來講,其實其真是一個不能怎么給人以一個好的,比較好的印象。具體的就是它不蒙人,人也容易叫它蒙住。蒙的好像只要多強調,多喊幾句制度反腐的口號,反腐敗就肯定能節節取得勝利似的。
所以制度反腐,我以為,其實可能是真是給人以多少好不了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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