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事件之我見
2008年6月28日貴州省甕安縣因對一名女學生死因鑒定結果不滿,引發不明真相的群眾沖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少數不法分子趁機打砸辦公室,并點火焚燒多間辦公室和一些車輛。 2009年6月20日 湖北省石首市發生了因酒店廚師非正常死亡而導致數萬群眾圍觀、道路被堵塞事件。少數不法分子借機制造事端,在停放尸體的酒店內縱火滋事,并煽動一些圍觀群眾,襲擊前來滅火的消防戰士和公安民警,導致多名警察受傷,多部消防車輛和警車被砸壞。 2009年7月24日 ,吉林通鋼集團通化鋼鐵股份公司發生一起群體性事件。部分職工因不滿企業重組而在通鋼廠區內聚集上訪,反對河北建龍集團對通鋼集團進行增資擴股,一度造成工廠內7個高爐停產,建龍集團派駐通化鋼鐵股份公司總經理陳國軍被毆打,不治身亡。
群起事件近年呈逐年增加的趨勢,據報道這樣性質的群起事件年發案率已達數萬起。為什么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群起事件會頻發呢?為什么往往一件普通小事卻會讓成百、上千甚至逾萬人參入,從而引發這么嚴重的后果呢?令人深思。
一、 信仰問題。過去我們國家理直氣壯的宣稱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實現共產主義是我們的最終目標。宣傳媒體、各級黨政機關都積極宣傳和發動人民群眾學習“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工作重點轉移后,社會主義變成了“特色”的,共產主義是寫在黨章里的,共產主義對于年輕人幾乎是一個模糊的概念。經濟發展、GDP是超越一切的指標。毛澤東思想很少提了,信仰淡化缺失。現在用什么統一全國人民的思想?當前一些理論本身就沒有自成體系,其中心思想都可以從毛澤東思想那里找到依據,而且表述的遠不及毛澤東精辟。人們現在信什么呢?是不是有點信仰缺失。一個人沒有信仰等于沒有靈魂,一個國家沒有信仰呢?如果一個國家信仰缺失、沒有一種能將全國統一凝聚起來的思想,又會是一種什么后果呢?
二、人民的地位問題。無產階級專政學說,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核心組成部分。它在中國的創造性運用和發展的成果,就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制度。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制度決定了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社會地位,政權的基礎是人民大眾。
改革開放后人民群眾在我們政權中處于什么地位?現在政權依靠的主要力量是什么?是有產階級還是最廣泛的人民大眾呢?被逐步邊緣化了大眾,還會是依靠力量嗎?政府和人民大眾的關系實際上又是什么關系呢?階級的重新產生會不會引發新的階級對立和階級矛盾?
三、社會丑惡現象死灰復燃。建國以后,毛澤東采取果斷措施,迅速取締、消滅了娼妓、毒品、社會黑惡勢力。到改革開放前的近30年時間,這些社會丑惡現象已經絕跡。但現在幾乎一夜之間死灰復燃。這些丑惡的東西,敗壞了社會風氣,毒害了人們的心身健康,破壞了許多家庭的和諧幸福,特別社會黑惡勢力本身就是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許多群起事件都會有黑惡勢力的身影,他們成了推波助瀾的急先鋒。在農村有很多這樣人的在掌權,如果黑惡勢力和權利沆瀣一氣相勾連,它的后果將更加嚴重,普通百姓恐怕只有敢怒而不敢言了。
四、龐大的失地農民和下崗工人。企業改制、私有化造成的幾千萬工人下崗;各類開發區、房地產開發形成的農村“圈地”和城市“拆遷”,致使農民失去了世代賴以生存的土地資源,沒有了土地他們怎么生存,土地補償費只能解決當前只需,以后怎么辦?強行拆遷引發的矛盾更是比比皆是。這些失地農民和下崗工人絕不是一個小數目,這些弱勢群體的存在會不會影響社會的安定呢?
五、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發生著微妙的變化。在理論上講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是為人民服務的,改革開放前,共產黨在努力實踐。那個時候干部和群眾是平等的,聯系群眾、走群眾路線是一條基本的原則,干部和群眾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在經濟上也相差不多,毛澤東的工資也只有404元。那個時候生活雖然艱苦,但人們心理平衡,心情舒暢。 改革開放后,經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開放也帶來了許多不健康的東西,新產生的有產階級在社會生活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干部腐敗、司法腐敗等等,干部在處理占地、拆遷等敏感問題的時候往往站在企業(實際是資產階級)一邊,無形中和群眾形成對立。個別司法干部在處理案件時,收受賄賂徇私枉法,致使許多百姓有冤無處訴。這些都腐蝕、侵蝕著原本和諧的黨群、干群關系。人們對政府心存怨恨失去信任,對那些腐敗干部深惡疼絕。這些問題不解決很容易激化矛盾。這可能也是產生群體事件的最重要的原因。
六、 社會財富分配不公。改革開放后,“生產資料公有制”,“按勞分配”等都發生著微妙變化,私人資產、資本,特別是官僚權利資本的產生,更使生產資料公有制名存實亡,資產收益已占社會財富的絕大部分,勞動力成為了商品,創造的剩余價值大部成為私有資產。國有企業的老總們年薪動輒幾十萬,甚至百萬以上,還有看不到的灰色收入。一個企業職工的年收入才多少呢?這個差別能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嗎?還有一些壟斷和特殊行業的收入,也是高的驚人。電業等行業的職工,就是個收電費的,年薪也10萬左右(包括獎金等)。據報道中央電視臺的主持人的月工資大部分在40萬左右,高的近50萬,有些地方臺的主持人的商業性收入更是多的驚人,湖南臺的李湘商業性年收入竟達3000余萬,善良的人們敢想嗎?這是否也體現了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呢?中央電視臺是國有單位,各種收費扣除費用都應該是國有資產收益,員工工資也應該有個工資帽吧,怎么能沒原則的都分掉呢?這和集體私分國有資產還有本質的區別嗎?對于這樣一種分配體制和制度,社會的公平從何談起,我們的理論工作者還能理直氣壯的說“我們的社會是人人平等”的嗎?我們的國家領導人還能對廣大工人說“工作只有分工的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嗎?對于這樣的分配制度怎能讓人心里平衡,如果大多數人都心存不滿,這個社會會和諧嗎?
七、政府對基層的控制松散。在農村土地分配到戶以后,過去的最基層單位生產隊已經消亡,特別取消提留和土地稅以后,農戶和村民委員會的關系已相當松散,加上農民工的進城等因素,政府對農村的掌控已經弱化。在城市,企業職工已變成單純的勞動力,思想教育,思想上要求進步等已成為過去,社區居委會沒有強有力的權威,居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大多數有名無實。城鄉這樣的基層組織,連信息互通都成為問題,更不用說讓他們化解矛盾,應對突發事件了。矛盾往往平時都隱藏著,遇到誘因就爆發,這是不是也是發生群體事件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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