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重慶市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了輝煌的戰果。我們在為重慶市打黑取得的輝煌勝利而歡呼的同時,是否也應該深思,黑社會、黃、賭、毒這些社會丑惡現象,在伴隨著新中國的成立已經絕跡,在毛澤東時代,在改革開放前的近30年時間里,中國社會是和諧穩定的,人民安居樂業。這些丑惡現象的重新出現是78年改革開放后,伴隨著私有經濟的出現而滋生發展的。從建國初期的消失,到改革開放后的重新出現,令人深思。
一、私有制是黑社會組織滋生發展的土壤。“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具有四大特征:
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人數較多;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4、通過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從四大特征可以看出,社會主義的公有制是不可能滋生黑惡勢力的。黑社會的存在、網羅成員、維持組織的正常運轉、實施違法犯罪等都需要強有力的經濟支撐。一個只拿普通工資的人,是不可能的組建這樣的組織的。因此私有制才是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
二、政治上的腐敗是黑惡勢力成長的必要條件。現代黑社會組織發展的一條重要軌跡就是,他們在意識形態上并不排斥體制內的政治權力。恰恰相反,目前的黑社會組織發展態勢,黑社會無不積極向體制內滲透,從而在政治權力的庇護之下,讓他們的犯罪行為得以掩蓋,乃至“合法化”,成為他們違法犯罪的保護傘。官黑勾結,警黑勾結,商黑融合才使這些黑惡勢力日益發展壯大。
三、以教育防范為主與消極處罰的差異。毛澤東時代只有憲法、刑法、訴訟法等很少的幾部法律。用改革后的說法那叫法制不健全。可就是那個法制不健全的年代,社會和諧安全穩定,用“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來形容也不為過。為什么現在法律條文健全了,社會治安反而出了大問題呢?細想一下就不難發現,這里有一個明顯的差異,就是教育和懲罰的差別。毛澤東時代,社會注重的是思想教育,防范為主。人民有信仰有理想,共產主義是理想,為人民服務是宗旨,大公無私是重要的行為準則。從某種意義上說那個時候的社會氛圍就能夠抑制犯罪,這些措施對于防范犯罪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后來呢?學習西方的法制路線,這本沒有錯,但卻把毛澤東時代建立起來的行之有效的傳統丟掉了。共產主義理想不提了。大公無私的奉獻精神也不講了,整個社會一切向錢看,國家追求GDP,個人想盡一切辦法先富起來,為了錢什么信仰、理想、道德、情義統統可以放棄。解放前的坑騙拐賴偷,黃賭毒、黑社會等一切腐朽沒落的東西都沉渣浮起,危害社會,殘害百姓。社會的所謂法制建設,也只在出了問題,發生了案件才被動的處理,就像那菜農割韭菜,割了露頭的,隱藏在地下的呢?土壤肥沃,越割可能會越旺。指導思想的不一樣,導致了后果的不一樣,葬送了令人懷念的和諧和安穩的社會生活。
四、社會基礎組織的消亡。毛澤東時代,從中央到地方,有一套嚴密的社會組織。政權性質的組織不用說,在基層,農村有生產大隊、小隊(那個時候的生產小隊是一級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工廠有車間、班組。還有融合于各級組織中的黨團組織。整個社會形成一盤棋,左右相聯,上下貫通,作為統帥的毛主席一聲號令,全國聞聲而動。現在的農村村民委員會和那個時候的生產大隊不可同日而語,加上經濟的發展,農民工的進城打工。村民委員會對村民的情況基本不能控制。整個農村幾乎處于各自獨立的無政府狀態。工廠的產業工人,經歷了改制下崗,身份也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工人,工廠也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工廠,大多數企業的所有權已經發生改變,其實外資和私有制企業(哦,主流的提法是民營企業),和共產黨、與人民政府的聯系只剩下了照章納稅。那幾乎是一個獨立的王國,在這個王國里發生什么事情都不應該奇怪吧。這不就是產生黑惡勢力的土壤條件嗎?黨和政府的基層組織就像人的末梢神經,神經被破壞,專政機關的眼睛和耳朵就會失靈。一個人耳目失靈還會有戰斗力嗎?
五、人民地位的變化。在毛澤東時代,聯系群眾,依靠群眾,是我們共產黨的基本工作作風。人民群眾是黨和政府的基本依靠力量,依靠人民的力量共產黨建立起了人民民主專政。依靠人民的力量對壞人進行管制。那個時候叫群眾專政,人民群眾創造的“戴帽”政策,難道不比現在的法制建設更有效的多嗎?再刁蠻的壞人,只要被“戴帽”管制,就只能老老實實,不能亂說亂動。現在,人民還是主人嗎?特別在那些外資和私人企業里的工人到底還有多少話語權呢?群眾專政的職能變化了,人民這個汪洋大海也消失了,各種社會丑惡現象滋生瘋長也就不奇怪了。嚴厲打擊黑社會勢力大得人心,但更應該變革的是那個黑惡勢力賴以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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