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者按:中國司法領域經過西化分子(同時也是腐敗分子)黃松有等人的嚴重破壞,一度偏離了社會主義方向。司法領域與財經金融領域,是美國敵對勢力滲透、腐蝕最厲害的部門。潛伏在黨內的黃松有等西化派、自由派勢力,與民間的賀衛方、茅于軾等顏色革命勢力理念一致同氣連枝,是中國人民最危險的敵人。
南方都市報8月19日報道 昨日出版的《反貪報告》有一個肖揚今年7月寫的1 .5萬字的后記——《從審判的視角看60年的反貪軌跡》,以法院審判結果和角度為視點,對我國反腐工作進行回顧和思考。
肖揚在書中表示,新中國成立以來前30年的反貪腐是發動群眾,檢舉揭發,后30年我國開始走上依法治貪之路。肖揚表示,60年的審判經驗說明,反貪腐必須走法制反貪腐之路,不能靠群眾式運動。
不可否認,對新中60年反貪歷程及反貪的大趨勢,作為前最高法院院長肖揚的觀點和看法是極具權威性的。但是,我認為肖揚“反貪腐必須走法制反貪腐之路,不能靠群眾式運動”的觀點,有值得商榷的余地。
新中國前30年的反貪歷程,離不開群眾。新中國后30年的反貪歷程,盡管是“開始走上依法治貪之路”,但是依然沒離開過群眾。那么,如果中國反貪完全走上依法治貪的康莊大道之時,是否真就“不能靠群眾式運動”了呢?我的回答是:“否。”
所謂“靠群眾式運動”,我理解為走群眾路線。群眾路線是我黨在長期的革命斗爭中經過反復實踐、千錘百煉才得以形成,并在社會主義建設、改革開放過程中,一直堅持不懈的一個光榮傳統,是中國共產黨區別于其他任何政黨的顯著標志之一。黨能不能在自己的一切工作中堅持群眾路線,能不能同群眾保持最廣泛、最密切的聯系,這是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黨的群眾路線,不僅僅是黨的根本作風,而且也是貫串于黨的全部活動和全部工作的根本路線。
當然,在反貪中走群眾路線,與在黨的其他工作中走群眾路線表現形式會有所不同,但是其核心本質是一樣的。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是不可更改的工作原則。
胡錦濤總書記對網絡民意的肯定,就是走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網絡反貪的興起,與新中國前30年的反貪“群眾式運動”相比,只不過是時空不同、表現方式不同而已,但又何嘗不是一場“群眾式運動”呢?
因此,我認為有必要對肖揚“反貪腐必須走法制反貪腐之路,不能靠群眾式運動”的觀點進行修正。反貪是要走法制化道路,但也不能輕言放棄“群眾式運動”,這兩者決不是非此即彼的兩極。
我國反貪斗爭現實告訴我們,貪官對于網民的恐懼要遠遠大于對法律的恐懼,這就是“群眾式運動”的一個顯著現實意義。但是,網絡世界網民參與反貪的“熱”,映襯出的現實世界群眾對反貪的“冷”, 反映了反貪斗爭在“靠群眾式運動”上,是做得不充分、不完善的,有時甚至是極為忌憚的,也是反貪斗爭在依靠群眾上是較大差距的。這種差距的存在,不僅極大挫傷了群眾參與反貪斗爭的熱情和積極性,也使群眾對國家的司法產生了不信任感。
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最近舉行全國法院大法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專題研討班上也坦承了自己的這方面的擔憂。他說,“當前,部分群眾對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漸泛化成普遍社會心理,這是一種極其可怕的現象。”我以為,這種“極其可怕的現象”同樣也出現在反貪斗爭的歷程中。
群眾路線是黨的生命線,黨的一切工作在任何時候都離不開群眾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我們的工作什么時候脫疏遠了群眾、脫離了群眾我想,就會出問題,就會一事無成,甚至會走向愿望的反面。反貪工作也不例外,反貪工作再特殊,也不能特殊到可以不需要群眾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因此,反貪工作一旦脫離了群眾,就可能是死水一潭。
肖揚的《反貪報告》我還沒有機會拜讀,只憑媒體報道的片斷拉扯,可能會誤會了肖揚。但是,這話是誰說的,出自哪里并不打緊,我們一些領域的工作群眾觀念淡薄,迷失了群眾路線,確實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200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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