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仁慈”反腐,為何事半功倍?
——毛式反腐的精典歷史遺產之二!
彭 振 華
(原中共蘭州醫學院紀委書記)
“仁慈”反腐?
“仁慈”,何以反腐?!
“反腐”,豈能“仁慈”?!
“反腐”,歷來與“嚴刑峻法”“打擊”“懲處”相聯系。
對“仁慈反腐”的概念!人們一定會產生疑惑和誤解。
提出毛主席“仁慈反腐”!更會激起一些人的反對和憤怒!
諸如香港科技大學教授、當年插隊知青丁學良:“那時候賣幾個雞蛋都是投機倒把,就會被抓起來”的“專制”時代,對“腐敗”,反而表現出“仁慈”?是“有意放縱”?還是“同流合污”?或是,“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閑庭信步”?!
從古到今,從中國到世界,在反“腐敗”的實踐中,有多少皇帝、國王、首相、總統,無一例外的都是用最嚴厲的刑法和手段,對貪污、受賄者給予打擊和制裁,以鐵腕“反腐”著稱而載入史冊。
中國第一部反腐法律———春秋時期的法典“墨”律,判決了晉國大夫、代理司馬、代理司寇羊舌鮒死刑,早在奴隸制時代的晉國,就開創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誅殺貪官的先例。
漢武帝,進行過大規模的反腐敗運動,開征財產所得稅,下令官員限期申報財產,鼓勵重獎揭發者,用嚴懲、抄家等手段,歷時一年清查腐敗,籌措了足夠的打擊匈奴的軍事費用。
朱元璋,整頓吏治,創出天下少見的殘酷手段和方式,甚至以剝皮囊草來懲辦貪官污吏。明朝是歷史上對“腐敗”打擊最嚴厲的朝代,但也是“腐敗”最猖獗的時代。
大清朝雍正,懲治貪官,吏治為之一清。而雍正,出于應對“金融危機”的實現考慮。懲治貪官,查抄銀兩,五年叫停,已實現了國庫儲銀由康熙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的階段性的經濟成果和目標。
沒有哪一個朝代,不是依靠嚴厲打擊來緩解“腐敗”對自身統治的威脅和危害,以減輕社會的劇烈沖突?
又有哪一個朝代?依靠打擊“腐敗”,解決了“腐敗”問題?改變了由于“腐敗”的延伸與積累不被人民群眾所推翻的最終結局。
沒有不反“腐敗”的朝庭,也沒有同情“貪官”的老百姓!
但是,確實沒有一個真正能夠清除“腐敗”和真心實意的徹底反“腐敗”的朝代和帝王!
在私有制社會條件下,反“腐敗”,是不得已而為之或出于某種需要和考慮的權宜之計!
人們所了解的、所熟悉的嚴刑峻法,“打擊”腐敗“分子”,只是反腐敗全過程中的最后一個環節而已!
嚴懲“腐敗”,屬于事后懲處,對即成事實的“腐敗”行為一種官方的認定和法律層面上的了結。
從嚴懲治,依靠法律解決,是反腐敗重要的和必要的手段。表明執政者的一種態度和治理“腐敗”的魄力與決心,一種對已經發現的“腐敗者”應有的刑事追究,也是對正在“腐敗”者的警示與警告,一種對廣大群眾精神上的安慰和鼓舞,一種階段性目標的追求。
縱觀歷史,橫看世界,“反腐敗”只出現過兩種不同模式:
第一種,嚴厲打擊,從“腐敗”既成事實這個最后環節著手,檢察舉報,嚴厲查處,利用專門機構,尋找人贓俱獲的時機和空間,給予法律上的制裁。
這種方式為被動式,對已發生“腐敗”的事后追蹤、查處和打擊,屬于區部的、戰術性的運用和操作。
第二種,以教育為主,從源頭開始攔截,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建立多層次的防火墻,事前防范、事中監督,依靠人民群眾,采用有效的舉措和方法,將“腐敗”行為終止于“未遂”階段之前。
這種方式為主動式,將“準腐敗”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屬于全局性的、戰略性的高度和水準。
毛主席,創立了這種以教育為主,主動的、全程的、預防式的“反腐”新模式,成為留給世界的反腐敗的精典歷史遺產!
遏制“腐敗”需要高揚嚴懲之利劍,但根治“腐敗”還在于建立一個以教育為主,預防式的“反腐”的有效機制和良好的社會環境。
“仁慈”反腐?!“仁慈”并不是針對某個“腐敗”案件,或對個別案犯的遷就和容忍,而是體現在“反腐”的全過程。
何謂,毛主席“仁慈”反腐?
從懲處“官員”的數量和級別上看:
毛主席,從1932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槍斃第一個貪官謝步升開始,至1976年,在45年間,先后處死了6個貪官,包括,建國后30年間,劉青山、張子善兩個當時的廳、局級官員。
從打擊“腐敗”的手段上看:
毛主席,無論是對腐敗打擊懲處的頻率和強度,還是懲處的手段和方式,絕不屬于鐵腕“反腐”的最高領導人,毛主席也不會被濃墨重彩的寫入鐵腕“反腐”的歷史篇章,更無法與中國歷史上以反腐著稱的漢武帝、朱元障、雍正及后來者中鐵腕“反腐”人物相提并論。
從防治“腐敗”的深度和廣度上看:
毛主席,更注重全社會思想的教育與提升,以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加強對社會環境的治理與改造,消除產生“腐敗”的氣候和土壤,形成人民大眾參于與和認同的防治“腐敗”的多層次、全覆蓋的體制和機制。
從治理“腐敗”的效果上看:
在毛澤東時代,實現了官員廉潔,民風高尚。創造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時代無“腐敗”的歷史奇跡。
有人說:“劉青山、張子善被處以死刑。舉世震驚。老百姓普遍有個說法,用劉、張這兩個人頭換來了中國官場30年的廉政。”
此話正確,但不準確、不完整、更不全面!
中國官場30年的廉政,絕非簡單的靠兩聲槍響,嚇住了(幾代)官員們不敢違法亂紀,因此而平靜了30年。
劉青山、張子善,是在全國各條戰線開展精兵簡政、增產節約運動中被揭露出來,隨后,國家又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開展了“三反運動”和 “五反運動”,及“文革”前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和“文革”后期的社會主義路線教育運動。
毛主席,逐步創建了以預防為主,“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寬、嚴并重的“反腐敗”的新方針、新政策,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有效的“反腐敗”的新舉措和新方法。
在毛澤東時代,也正因為這些“反腐敗”的新方針、新政策、新舉措和新方法,才確保證了30年來,始終把中國官員的經濟問題,一直控制在“腐化”范圍之內,未能上升到向歷史“看齊”與世界“接軌”的“腐敗”這個高度;把對官員們的處理始終維持在黨紀、政紀處分范圍之內,再無人因觸犯刑律而超越殺頭、坐牢這個刑事懲處范圍之上。
毛主席,用劉、張這兩個人頭的教訓,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防治體系,因此,挽救了多少干部?使多少個后來的劉青山、張子善之類的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準腐敗”官員,未能“晉級”至腐敗的高度。用兩個當時的廳、局級“官員”的人頭,如此低成本的“投入”,換來了史無前例的中國官場的清正廉潔。
世界上有第二個如此低投入、高產出的“反腐”可以借鑒嗎?
毛主席,這種低成本、高成效的“反腐”模式,用“仁慈”來形容,來概括,有何不妥之處?
毛主席“仁慈”反腐,達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毛主席,建立信念、精神、道德多重“反腐敗”的防火墻!是留給世界的又一個反腐敗的精典歷史遺產!
彭振華 :
中國發明協會會員
原中共蘭州醫學院紀委書記
《中國●單層人、車無交叉立交橋》發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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