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 惡劣的用工模式
朱大碌
中國有農民,外國也有;中國有工人,外國也有;中國有農民工,外國沒有。
農民工是地地道道的中國特產。
這個群體的數量,大約在1.2-2億,據說在我國第二、三產業部門分別占到總就業人數的52%和58%,這表明農民工已經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
只是這個群體身份特殊,在城里干工人的活,卻只能享受鄉下人的待遇,城市人的待遇與之無緣。
這個群體超時間、超強度勞動現象非常普遍。據國家統計局2004年所作的典型調查,農民工日工作時間11個小時,每月工作時間超過26天。然而,如此高強度的勞動量,所得工資平均僅在500——1000元之間,且十多年來不見增長。而即使是如此低微的工資,也未必能按時到手。國務院研究室發布的調查結果表明,在農民工中間,基本能按時領取工資的僅為47.78%,有時延期和經常延期的比例達到35.68%和15.68%。
所以農民工簡而言之就是一群“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只干一陣子,不管一輩子”、沒有身份、權力和保障可言的“三無”廉價勞動力。
這個龐大的農民工群體的出現據說是有理論根據的,這就是一些經濟學家鼓吹的廉價勞動力“優勢”。
優勢在哪里?過去是5條中國褲子換一條外國褲子,現在有了廉價勞動力,就可以用10條中國褲子換一條外國褲子,據說這就是優勢?
可是很明顯的是,多出口5條褲子,并沒有換來更多的東西,等于是白送給人家5條褲子。
如果這也叫“優勢”,那只是白送東西、為人做奴的優勢。
貿易交換的優勢應當在于以少換多,哪有以多換少也叫“優勢”的道理?
不是跟傻子差不多?
中國人口多,勞動力多,所以就廉價。這是某些經濟學家認為順理成章的說法。
但是他們忘記了,與日本等相比,中國人口不算多。在日本狹小的30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聚集了1.5億人口,勞動力相當多,又沒有資源,卻沒有出現廉價勞動,相反勞動力還短缺。
許多西歐小國也都是人多地少,勞動力很多,但卻一點不廉價,勞動價值、勞動工資很高。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在經濟學意義上,人多必然事多,只有有事不干的國家,才會出現勞動力多余(中國不幸位忝其列)。
環境保護、綠色能源、公共交通、廉租房、十年制高中義務教育、醫療保障、生態農業、“道路電氣化,汽車電動化”等等等等,中國老百姓需要的事情做也做不完,哪里會不需要勞動呢?
中國只要拿出自己印制的人民幣,把老百姓需要的事情都做起來,中國就會象日本等一樣,沒有勞動力多余,只有勞動力短缺。
可怕的是,在某些經濟學家的指引下,在中國許多老百姓需要的事情干不起來,老百姓不需要的事情,如廉價出賣資源,卻大搞特搞,巨量的中國資源,被拿去換取外國高價廢紙與廢物。
更可怕的是,農民工的廉價模式得不到遏制,反而向城市其它行業蔓延。在私營企業,在國有企事業的所謂改革中,我們到處看到不是農民的農民工。一些所謂打破鐵飯碗的“改革”,正是要把原來的城市職工(或多或少)變成類似農民工的“無身份、無權力、無保障”的三無勞動力!
以至于連有些大學教授都驚呼:“我們都成了農民工”!
農民工這種廉價用工的模式如果成立的話,那么恢復奴隸制也可以說順理成章,因為這樣才最具有廉價優勢。
那些反對勞動法的“專家”們,似乎正在往這方面努力。因為中國的勞動法已經是中看不中用的東東,如果連這樣的勞動法也反對,那與奴隸勞動還有多大區別?
廉價勞動可以讓少數人富起來,可以讓洋人坐收漁利,卻不可能讓中國廣大勞動者富起來。
勞動者要富起來必須提高勞動價值,提高勞動報酬,這是所有發達起來的國家已經證明的必由之路,也是正宗經濟學-凱恩斯需求拉動理論的直接體現。
上世紀50年代,我們的東鄰日本,在人均300多美元,勞動相當廉價的時候,卻沒有想到什么廉價勞動“優勢”,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制定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大力提高國民收入(同時日元大幅增值)。短短20年間,日本就跨入了工資最高、勞動最貴的國家,且一舉成為世界前列的經濟大國。
尊重勞動者,必受人尊重;賤視勞動者,必被人賤視。中國為什么要抱殘守缺,死守來歷不明的廉價勞動理論呢?不尊重勞動而能稱之“經濟學”者,未之有也。
只有象所有發達起來的國家那樣徹底拋棄廉價勞動、為人做奴理論,中國才能成為一個對內對外負責任的大國,民富國強才有希望。
中國必須徹底解決農民工現象(否則我們究竟為誰“發展”)。解決的辦法也不算太復雜,因為有前車可鑒,有國際慣例可以接軌。
比如日本的終身雇用、年功系列工資制度,對中國就非常適用。
先給所有國民一個鐵飯碗,再由個人去掙銀飯碗、金飯碗。
中國農民在城市找到了工作,用人單位必須與之簽一份勞動合同(象日本一樣,大部分應為無限期合同,實行年功系列工資制度);
憑著勞動合同,這位農民就可以向所在城市申請廉租房(所在城市也有義務為之提供廉租房);
憑著勞動合同、住房證明,這位農民就可以享受本地城市戶口享受的教育、醫療等服務。
這樣進城務工的農民就很自然地變成城市人,不會再有不倫不類的農民工,所有國民同工同酬。
雇主與雇工不應該是主與奴的關系,而應該是合伙人關系,雙方共同勞動、共同創造財富,也共同享受財富。
解決農民工問題就這么簡單?就這么簡單。
只是通往“簡單”的道路卻一點兒也不簡單!異常艱難和復雜。
由簡入繁易,化繁為簡難(如退休金、收費路之類的矛盾皆由此而生),這似乎也是中國的特殊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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