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又在“立牌坊”了?
驚悉葛麗英等的被捕,竟然是因為兩條羅織的“罪名”:
一、在清明節時,在鄭州紫荊山廣場祭奠毛主席;
二、在“烏有之鄉”網站發表過一篇文章,報道鄭州工人組織毛主席著作讀書會。
于是想在網上搜索第一條的詳細材料,竟然不可得,無非是鄭州市某公安局的一面之詞“擾亂公共秩序”。如果并沒有“擾亂公共秩序”,而只是作為打壓祭奠毛主席的借口,那某些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愚蠢,是無法理喻的。如果真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不過就是罰款、拘留。在這里,也懇請某局依照法律程序,盡快地釋放他們,——這時候想起了楊佳——他們,是真正的老百姓啊?! ?/p>
第二條“罪名”,就有點“白色恐怖”的味道了。首先,烏有之鄉網站,可是國家正規注冊的網站。也就是說,是中央允許開辦的網站。難道,一個地方小公安局就可以質疑中央?想來也是被走狗之流污蔑烏有的言論遮蔽了“盾牌”的緣故,于是就有寧愿相信走狗,而不信黨中央的荒唐邏輯。其次,難道在烏有之鄉發了一篇文章,就可以作為“拘留”的理由?不妨把烏有的文章一篇篇讀過去,有哪一篇不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和“四項基本原則”的?又有哪一篇是像極右之流走狗那樣叫囂著推翻黨的領導的?在社會主義國家中,不能贊成社會主義制度,就好比你的孩子不能叫你做爸爸,只能叫你為爺爺一樣——你們不會真的以為你就是他的爺爺了吧?——在烏有之鄉發表過文章的作者成千上萬,而且其中不用說還有很多是真正意義上的共產黨員,是不是就要學國民黨那時的“清黨”,把他們全部抓起來?并且那些資深作者,就該槍斃了呢?第三,葛麗英所謂之在烏有發過的文章,竟然是“報道鄭州工人組織毛主席著作讀書會”,在下還以為是如走狗污蔑毛澤東、“妖魔化”文革般,在大罵×××和聲討××××呢。原來,現在學習毛主席著作,就是“違法”的了;組織讀書會,也是不允許的了;報道毛主席著作讀書會,更是錯上加錯,該被關押的了?!@就是當今的“法治”么?在這樣的“法治”下,又該怎樣來“堅持毛澤東思想”?哦,原來又是打著“法治”招牌,行著“專制”的勾當。與“特色”,實“資改”,有異曲同工之妙?! ?/p>
這一抓捕葛麗英不打緊,馬上就跳出來一個某社的“精神領袖”胡大教授,又發了一個“聲明”樣的東西。先是用《憲法》為武器,很美國、很“民主”地虛情假意了一番:“我們堅決捍衛人民說話的權利和信仰自由的權利?!薄F在大家該知道極右的無恥和婊子作風了吧。一邊,在干著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國家和人民的權利的下三濫勾當;一邊,又在用《憲法》來充當他們的武器。他真的是在捍衛《憲法》么?錯了,而是“捍衛說話的權利和信仰自由的權利”。聽出話外之音了嗎?那就是,他們要有胡說八道,攻擊毛主席,詆毀社會主義,反黨反華的權利,也要有信仰資本主義自由化的“自由”。你胡大教授要“信仰”什么,莫說“資本主義”,就是信奉“原始社會”的群婚,那真是你的自由。可你錯就錯在不光你自己信,還想鼓吹旁人都來信。甚而成立某社,向社會各領域滲透,以宣揚你們的“信仰”。這種“自由”,從有國家概念那一天起,就會被以“叛國罪”論處。比如,到你呼作“天堂”的美國去宣傳共產主義理想,你的“上帝”們,毫不遲疑地就會掄起“恐怖主義”大棒,全力剿殺之。這可是有“布上帝”的“共產主義國家都是恐怖主義國家”為證的?! ?/p>
胡大教授是頗喜歡“立牌坊”的,這時候他既然把自己偽裝成“為人民疾呼”的“良心”,當然也要很“正義”地攻擊一番“培養了強大的官僚特權利益集團”的“畸形的改革”?!魑豢疵靼琢嗣矗窟@就是數月前高呼“反思左禍教訓,支持政府改革”,并大肆污蔑烏有之鄉“反對改革、蠱惑人民的真實面目”的胡大教授的既支持又反對改革開放的“真實面目”。 魯迅先生描寫某些“名流”的嘴臉,“要被殺的時候我是關龍逄,要殺人的時候他是少正卯”,胡大教授是深諳此中之妙啊?! ?/p>
當所有用來反對毛主席的種種借口,全被揭露出是荒誕不經的造謠毀謗的時候,那些別有用心的走狗們依舊在瘋狂撲咬,若說他們沒有居心,恐怕是自欺欺人。他們的目的,就在于摧毀國人的信仰,為其日后利用《憲法》賦予的“游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發動“街頭革命”,做好輿論上的準備。這就是胡大教授抬出《憲法》來的另一個險惡用心?! ?/p>
實在是不愿駁斥走狗們那重復了一億遍的謊言,就如張宏良教授所說:“年初反毛浪潮中那幾個小流氓,就是承襲了他們老教主的流氓戰法,造了一大堆謠言,弄了一大堆誣陷,潑了一大坑臟水,吐了一大堆污穢,然后等著你去澄清去辯解攪拌,因為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越攪拌越臟。如同他們曾經造謠說‘某某屁股是假的’,如果對方去辯解和證明,則無論結果如何都是輸家。”“與精英集團辯論比忽悠,如同趴在地上與狗對咬,被咬死的一定是自己。趴在地上與狗對咬,被咬死的一定是你;站起身來揮棒打狗,被打死的一定是狗?!保ㄕ裕?A >張宏良:拆除政治防火墻是“建言”和“憲章”決戰勝負的關鍵)那就動棍子,打一打狗吧:
胡大教授說:“毛建立的勞教制度、戶籍制度、官本位制度、官控經濟制度、特權制度、文化專制制度恰恰是葛麗英們災難的源頭,改革開放正是試圖改變這些罪惡的制度?!薄 ?/p>
毛時代所創立的司法制度,采用被告舉證,又有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各類案件,被認為是道德、法治結合得最好的、最公正的司法制度;戶籍制度只在于防止人口過度不必要的流動,導致人口的分布不平衡,加重某些地區的人口壓力和荒廢其它地區的土地——現在走狗們不是在用“盲流”攻擊毛時代“該殺千刀”的“貧窮”、“饑餓”嗎?反過來又用戶籍制度來攻擊毛時代限制人口流動。“限制”與“盲流”,如此矛盾的兩個事物,也可以被爾等“和諧統一”,可見你們是多么地出爾反爾?!?,當時的戶籍制度,都是有合理的統籌規劃的,更遠非你們所胡言的把人當成一根根釘子,釘死在那里一般;說到“官本位”、“管控經濟”和“特權制度”,呵呵,又是把現在的一些負面的東西,硬塞給毛時代的老伎倆。毛時代的官員,是最廉潔、最一清二白的官員時代,這已是公認的事實。如此公仆和“控經濟”,當時的人民才是“上帝”啊。當今的官,不是你胡大教授們一再贊揚的改革培養起來的么?相當于你們的兒子,人民的上帝,就不用假惺惺地“控訴”了;“文化專制”這一提法,更不值動棍子了,還是舉一個例子吧。走狗們,你們可以去你們美國爹爹那里看看,看市面上有不有宣揚共產主義的書籍和報紙。什么叫意識形態?難道在社會主義國家還要允許宣揚濫交、吸毒、剝削、欺詐、淫欲、頹廢等等資本主義那一套?哦,這就是你胡大教授一再喜歡的“牌坊”:“特色”啊!當然,最后還是忘不了贊揚一番“試圖改變這些罪惡的制度”的“改革開放”。可是,為何它偏偏又會是“畸形”的了呢?只因為,有太多立著牌坊的“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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