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階級斗爭,從自在階級到自為階級
/余治國
現在總有很多人否定階級的存在,否定階級斗爭的存在性。在這些人的眼中,階級分析與階級斗爭理論似乎成了鼓吹暴力的野蠻理論。然而,最近一段時間發生的大規模暴動,如甕安、石首事件就從事實上戳穿了這些人有意或無意的謊言。
盡管階級斗爭理論有其本身的局限性,但 理論分析總是對客觀世界的簡化處理。無論如何,理論抽象出來的階級、階級斗爭等分析方法確實能夠深刻地刻畫與分析現實社會。
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并不是靠人的一張嘴來顛倒黑白地宣稱,X代表某某階級,Y代表另一個階級。階級分析的前提就是經濟分析。要想了解某個特定歷史階段的社會階級結構,必須要分析當時社會最主要的經濟與社會生產關系,換而言之,就是階級的物質基礎。階級則在這個物質基礎之上所形成的處于不同地位的利益集團。
就中國現狀來說,半官僚資本主義半殖民主義的社會經濟性質,基本已是不言自明無需爭論的必然結論。附著于物質基礎之上的階級顯然是國內外資本家。有人認為,應該嚴格區分外國大資本家、官僚資本家與民族資本家之間的區別。筆者則更贊同美國學者詹姆斯·彼得拉斯的觀點,他指出:“外國資本家和中國資本家之間的‘勞動分工’已經開始形成。跨國公司將控制營銷、融資、設計、技術、研發、生產目標和海外銷售。它們的中國伙伴將負責政府公關(拉關系、支付‘傭金’或賄賂,等等)、勞資關系、招聘工人(但不一定負責中高級職員的招聘或解雇、升職和獎勵)、公共關系和運營……‘中國的經濟’將失去它的‘民族身份’,進而成為外國銀行和跨國公司的附屬物。”(《國外理論動態》2007年第5期)因此,國內外資本家更應該看成是一個跨國資本家階級的不同組成部分,或一個系統結構上主要組成不成的具有不同層次與功能互補的子結構。
所謂經濟基礎決定意識形態,其中的紐帶則是階級結構與階級斗爭。從宏觀的國家與法、社會意識,直到微觀的個人的思想與行為,都受到階級結構與階級斗爭的直接影響。比如最近發生的甕安、石首事件就是一個例證。當地官僚通過各種規避方式或經營酒樓,或經營KTV,或販賣毒品。當地的官僚作為亦是官官相護,這是階級結構所決定的,具有相同利益的集團必然維護本集團的利益,而對被壓迫的階級進行無人道地壓榨與剝削。人命在它們的眼中不如一條寵物狗。當被壓迫的階級奮起反抗之時,它們甚至不惜動用警察、武警甚至對外的野戰部隊等國家暴力機構采取殘酷鎮壓。實際上,這就是階級矛盾,群眾的暴動與國家機關的鎮壓就是所謂的階級斗爭。階級斗爭的暴力性不是幾個文人學士動動筆桿子呼吁所謂改良呼吁所謂政治改革就可以改變的,這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從北京的劉佳,巴東的鄧玉嬌、廣東的劉漢黃到甕安、石首、東明。被壓迫的階級總是聯合在一起互相聲援互相支持,所謂“窮幫窮,富幫富”是也。這種演變的趨勢是階級斗爭的必然趨勢,不是所謂一小撮反革命或反動分子鼓動所能造成的結果。
不過,這其中其實有一個革命性的意識轉變,即被壓迫的階級正在從自在階級轉變為具有強烈革命性的自為階級。一旦被統治階級發展為自為階級,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一文中指出,僅僅是大批工人的共同經濟地位和他們與資本家的共同利害關系,只能使他們對資本來說形成一個“自在階級”;只有在他們與資產階級的對立和沖突中,逐漸意識到自己的共同處境和利益,并團結起來,才能成為一個有意識的“自為階級”。 根據英國歷史學家湯普森對馬克思經典理論的解析,自在階級是指某個階級的成員在社會經濟結構中處于相似的位置,而他們本身并未能意識到其所處的集體環境,也沒有在這一環境中進行有意識地統一行動。自為階級則是指,他們已經意識到本階級是具有共同利益的集合體,并且為了這一集體的利益而愿意采取統一的行動。北京的劉佳,巴東的鄧玉嬌、廣東的劉漢黃的遭遇,群眾大部分不過是帶著同情與正義感的樸素階級意識去支持他們,群眾們對中國的社會性質并未表現出清晰的認識。而甕安的初中學生李淑芬,石首24歲的廚師涂高遠則不同,那些愿為他們而奮起反抗的群眾們,則是唇亡齒寒、心感身同的具有明確目的性與集體意識性的自為的被喚醒的階級意識在一掃他們的怯懦,激起他們的勇敢。這說明,他們已經明確認識到中國的社會性質與自身的階級屬性。
毛澤東說過“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自在階級向自為階級的轉變,意味著,中國的階級斗爭已經走過了歷史性的轉折點。正如美國學者奧爾曼(Bertell Ollman)所指出的,當被壓迫階級成為自為階級,認為通過階級斗爭可以改善現有處境時,就會帶著階級情感自發地擁抱馬克思理論,一旦時機來臨他們能毫無畏懼地行動,從而改變社會性質。這——筆者相信——將成為歷史發展的必然,而不是任何人所能煽動出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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