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甭想“獨善其身”
——從北大醫院的醫生被患者母親持刀刺傷事件說起
汪天侯
昨天,北京大學新聞中心發表消息,言稱:北大醫院舉行媒體發布會,通報患者母親持刀傷害醫生事件。
具體是: 2009年6月17日下午3時,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大醫院)召開記者會,院辦主任潘義生代表醫院,向媒體通報了16日下午醫院一名女醫生在第二住院部一層大廳被一名患者家屬持刀刺傷事件。
21歲的患者王某,為診查某臟器功能情況于2009年4月3日收入北大醫院,其間,患者及其母親多次強烈要求醫生對該臟器進行穿刺病理檢查,希望鑒定“該臟器有病,與既往18個月前工傷有關”,并要求出具“該臟器功能衰竭”的診斷證明。
為對患者的健康負責,醫院多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會診,結論:患者相應臟器沒有明確疾病,沒有穿刺病理檢查指征,更沒有臟器功能衰竭的診斷依據。醫生反復耐心解釋,不能違反醫療原則,更不能違法開具假的診斷證明。這樣的診斷與患者及家屬的要求不符,患者6月9日以割腕相要挾;其母甚至拿出寫好的2張字條,希望醫生按照其中的內容出具診斷證明,表示“你們按照這個給我們診斷,我兒子的后半生就有保證了”。就在醫生被刺的當天中午,患者的母親甚至在大雨中向該科副主任下跪,繼續要求醫生按字條上的內容出具診斷證明。
6月16日下午17:30分左右,等在北大醫院第二住院部一層電梯廳附近的患者母親楊某,將該科負責病房具體工作正欲下班回家的女醫生截住,持刀瘋狂行兇,致使該醫生:右手背側刀口,長2厘米,中指伸肌腱斷裂;左手掌刀口,三角形,3.5 X 3.5厘米,深達肌腱,左環指指神經損傷;左手腕尺側刀口,長1厘米,深達皮下組織;左小腿前外側刀口,三角形,3 X 3厘米,肌膜斷裂,深達骨表面;左大腿近腹股溝處刀口,長1厘米,深7厘米。由于事發當天下雨,受傷害醫生奮力用手中的雨傘抵擋,才沒有造成致命傷害。
其中,在通報會上,被刺傷醫生所在科室領導向記者介紹了患者入院2個多月的情況,表示,在醫生還沒有做出診斷結果前,患者及家屬與醫生關系良好,發生逆轉甚至出現要挾及最后的傷害醫生事件,是醫生沒有按照患者及家屬的要求去做假??剖翌I導表示,我們同情所有的患者也會盡最大努力幫助他們,但是同情的底線是不能造假,不能違背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傷害事件發生后,全科上下感到恐懼不安,不知道正在工作的他們還會突然遭遇到什么情況。
請注意:
正在接受治療的受傷醫生,在記者電話連線時,不停地抽泣,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他們對該病人給予了諸多的關照卻遭到如此瘋狂的毒手,意圖很明確地就是想殺人,很恐怖;治病救人的醫生自身的安全都沒有保障,這不公平。
同時,報道說:醫院懇請各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地報道此事件,呼喚社會的良知,呼吁加快立法和加強執法力度,對此類惡性犯罪及頻繁的醫鬧事件形成強大的社會及輿論壓力,維護廣大醫務人員的尊嚴,保障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溫馨的醫療執業環境,構筑和諧醫患關系。
北大醫院表示,盡管發生此惡性事件,仍會繼續傳承和發揚“厚德尚道”的核心價值觀,繼續以國家、社會的使命為己任,一如既往地為廣大人民群眾做好醫療服務,承擔起“國家隊”醫院的社會責任。
“醫院懇請各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地報道此事件,呼喚社會的良知,呼吁加快立法和加強執法力度,對此類惡性犯罪及頻繁的醫鬧事件形成強大的社會及輿論壓力,呼喚社會的良知,呼吁加快立法和加強執法力度,對此類惡性犯罪及頻繁的醫鬧事件形成強大的社會及輿論壓力?!?/p>
我不禁問,社會的“良知”是什么?它在哪里啊?
我不禁問,怎樣才能“對此類惡性犯罪及頻繁的醫鬧事件形成強大的社會及輿論壓力”?又有誰來施加這種壓力?
我不明白,北大醫院上至院領導下至醫護人員竟然發出這樣的困惑和疑問:“醫生為患者的健康守護,誰來為醫生的人身安全保障?社會問題造成的矛盾轉嫁到醫生身上是否公平?”
我敢斷定,北大醫院上至院領導下至醫護人員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的知識幾乎等于零!
難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第1章總綱明明白白寫著40多個“國家”這個詞,也就是規定了“國家”的四十多項責任和義務難道是為了好看?是騙人的?而國家沒有具體所指而僅是抽象的嗎?
文章的作者問“社會問題造成的矛盾轉嫁到醫生身上是否公平?”
請問,難道轉嫁到類似王斌余、楊佳、鄧氏玉嬌等人身上就公平?
您能告訴我,轉嫁到誰身上才公平呢?
在此,我要問候北大醫院的被刺醫生,對于他的遭遇我深表理解和同情,并祝愿她早日康復。同時,我對于患者及其家屬的違法犯罪行徑行為,表示憤慨和譴責!
但是,難道這是孤立的案件嗎?
這不得不使我又想起不久前的鄧姓名玉嬌的用水果刀自衛的案件及其一審判決。
一個看似公平實際是極為不公平的判決!對于強暴婦女的防衛竟然還有過當之說???
假如某位著名刑法教授自己的女兒有如此的遭遇,他還說是“防衛過當”嗎?
刑法第20條第3款“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在一個名為“夢幻娛樂城”的“異性洗浴”場所,三個男子中有對鄧氏“尾隨”、“按倒”、與之“爭執”、把她“推坐”、與之“爭吵 ”、對之“侮辱”、用錢“扇擊頭部”、“推搡”等一系列動作,有的行為不僅是在鄧自己聲明不進行性錢交易,而有該場所的管理人員確認鄧不是該類服務員之后進行的,非欲強奸意欲何為?只不過是未遂而已,預備犯不是鐵板釘釘的嗎??
鄧小平曾經非常正確地說過:“社會主義的經濟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生產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的物質、文化需要,而不是為了剝削。由于社會主義制度的這些特點,我國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經濟社會理想,共同的道德標準。以上這些,資本主義社會永遠不可能有。資本主義無論如何不能擺脫百萬富翁的超級利潤,不能擺脫剝削和掠奪,不能擺脫經濟危機,不能形成共同的理想和道德,不能避免各種極端嚴重的犯罪、墮落、絕望。資本主義已經有了幾百年歷史,各國人民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所發展的科學和技術,所積累的各種有益的知識和經驗,都是我們必須繼承和學習的。我們要有計劃、有選擇地引進資本主義國家的先進技術和其他對我們有益的東西,但是我們決不學習和引進資本主義制度,決不學習和引進各種丑惡頹廢的東西。如果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擺脫了資本主義制度,它們的經濟文化肯定還會有更大的進步。所以資本主義國家中一切要求社會進步的政治力量也在努力研究和宣傳社會主義,努力為消滅資本主義社會的各種不公道、不合理現象直至實現社會主義革命而斗爭。我們要向人民特別是青年介紹資本主義國家中進步和有益的東西,批判資本主義國家中反動和腐朽的東西?!?/p>
你看,鄧總設計師多么有預見??!可惜,他去世太早了。他要在世的話,他還認為是鄧玉嬌防衛過分當?!
患者及其家屬要求醫生造假,是剝削階級思想毒害了他們! 不勞而獲思想作怪啊!
而造假,從誰開始?
媒體宣傳多年的那個典型的村莊,沒有造假嗎?誰能把那些個手印的來龍去脈說清楚?
我們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如今是否還是主體?
我們在意識形態領域還是馬克思主義為主導嗎?
多年以來,我們宣傳的是“勞動光榮”還是“剝削光榮”?
多年以來,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的宣傳占主流還是無產階級生活方式的宣傳占主流?
多年以來,是什么人物出盡風頭,是什么人物抬不起頭?
背離馬克思主義是要遭受懲罰的!
在當下,不管你是否善良,誰也甭想“獨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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