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東縣公安局應當立即回避對鄧玉嬌案的偵查
黃爾文
中國刑事訴訟制度中存在回避制度,這是指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等對案件有某種利害關系或其他特殊關系,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不得參與辦案的一項訴訟制度。
有關法律條文如下,文中黑體字是我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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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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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巴東縣公安局和本案存在著特殊的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此案件,應當立即自行回避對鄧玉嬌案的偵查。理由如下:
第一,發生于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的鄧玉嬌刺殺鄧貴大一案與當地廣泛存在的色情活動有關。根據有關媒體采訪報道,這種活動已經呈現半公開狀態,且經常有官員出入色情活動場所。作為自己的轄區,野三關鎮的這種情況巴東縣公安局不可能不知道。如果不知而不管,是嚴重失職,如果知而不管,是放縱和庇護犯罪;因此,巴東縣公安局希望避開“與當地色情活動相關”的線索,將案件局限在一個小的范圍,以免牽扯到自己失誤、失職或瀆職或包庇犯罪的責任,必然會有意“丟失”或“放棄”許多關鍵的證據;
第二,活動在巴東縣公安局轄區內的色情活動有一個從地下到半公開到公開的過程。公安部原先下發的《關于堅決查處娛樂場所“三陪”活動的通知》中所說的“少數公安機關、公安干警為了撈取好處或明或暗地參與、縱容、庇護這種不健康活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這一問題的蔓延發展”的情況,在野三關有可能存在。根據前面引述的公安部通知,“凡發現公安干警參與’三陪’進行色情活動的,一律開除,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理。”要“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者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出現在野三關鎮的“陪浴”是比一般意義的“三陪”性質更惡劣的色情活動,是公開的賣淫嫖娼。為了避免自己或自己的親戚、朋友、部屬、戰友、下級有人被開除,被依法處理,被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影響政績業績獎金,直接關系到辦案者的切身利益,可能會影響公正處理此案;
第三,由于徹底追查色情活動的場所和經營者必然牽扯到巴東縣地方政府的官員,他們和當地公安機關存在的各種各樣的聯系,他們對公安機關施加的壓力和影響,都會使公安機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而不能秉公處理案件。
第四,從目前已經公布的《對案情的通報》,局長談話,縣委領導的講話等資料以及前期對當事人的處理方式看,在對于本案相關的當事人與場所的處理,已經存在對色情活動的麻木和偏袒的傾向,在取證和偵察重點設定上,也存在同樣的情況,致使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思考對策,編造事實,串聯口供,毀滅證據,逍遙法外,給偵查工作帶來人為的困難。
根據以上四點,可以認為,巴東縣公安局及管轄下的野三關鎮派出所,和本案存在著特殊的利害關系。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強烈呼吁巴東縣公安局立即自行回避對鄧玉嬌案的偵查。同時,為防止當地政府以及公安中某些人的地方保護主義傾向給案件的偵查工作帶來干擾,公安部應當盡快組織專案組進駐巴東,對案件以及當地治安情況色情活動進行徹底清查,徹底查明案情真相,給中國人民一個交代。
鄧玉嬌一案不是一個孤立、單純的刑事案件,而具有廣泛的社會代表性,是一起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是關系到社會道德取向和法制精神,關系到立黨為公還是立黨為私,關系到基層政權性質和人心向背的重大案件。呼吁中央領導立即表態,把這件大案的調查和處理當成綜合治理社會環境的典型案例,大張旗鼓地宣傳,表彰英雄,打擊歪風,弘揚正氣,鏟除邪惡,并以此案為契機,有計劃地逐步清除并徹底消滅私有制腐朽文化給中國人民帶來的災難,將中國引導到社會主義的道路上,使中國恢復毛澤東時代良好的社會治安狀態。
200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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