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勇律師正式解剖巴東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楊立勇
近日巴東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楊立勇對話南方都市報記者
記者問話
楊局長言論
朱明勇律師解剖如下:
一、對死者、生者家人來說,也是悲劇
楊局長:確實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這件事公眾、媒體角度要把它定位為一個悲劇,對死者、生者家人來說,也是悲劇。
解剖:普通刑事案件能引起如此軒然大波說明就不普通。刑法中沒有什么普通刑事案件和特殊刑事案件之分。
二、“司法精神鑒定還沒完成”
南都:據我們了解到,鄧玉嬌20日下午1點多辦理了出院手續,之后送到了哪里,是不是意味著司法精神鑒定已經完成?
楊立勇:她被送回了巴東縣看守所。這是應恩施州優撫醫院的請求,前期階段性工作結束了,需要我們接回去。司法精神病鑒定比一般傷殘鑒定要復雜,必要的時候,還會再到醫院去觀察。司法精神鑒定還沒完成,還在觀察,這是目前整個案件進行的階段。結論沒出來前,她仍是我們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還得羈押。
解剖:司法精神病鑒定有三種形式:一是門診鑒定、一是住院鑒定、一是到羈押場所鑒定。那么住了幾天不鑒定是什么意圖?本人今日解密:刑事訴訟法中只有進行精神病鑒定的時間才不計算在法定辦案期限內。也就是你想為此案無限期的拖延打下一個伏筆。毒呀!
三、南都:恩施州優撫醫院有鑒定資質嗎?媒體之前報道,鄧玉嬌送進去后被捆綁,并哭著喊“爸爸,他們打我。”
-楊立勇:恩施州優撫醫院是湖北省指定的司法精神病鑒定的機構。我想,那不叫捆綁,那是必要的保護性約束。正常的人都想得到:優撫醫院跟鄧玉嬌有仇嗎?跟鄧貴大有親嗎?醫院有必要這么做?她為什么喊爸爸,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我向你們保證,公安機關沒有打她。
解剖:保護性約束 一般針對重癥精神分裂癥病人、狂躁型精神病人。對抑郁性精神病一般不需要這種保護性約束。注意楊局長說:“她為什么喊爸爸,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我向你們保證,公安機關沒有打她。”我靠(控制不住說句粗話),為什么喊爸爸就是說有人打她,她自己已經說了,你說沒人打,公安那么多人,你都24小時你都看見了?憑什么斬釘截鐵的強調保證,公安沒人打,那是不是叫不是公安的人打了。
四、“交易未發生,只能定為異性洗浴”
-南都:去雄風賓館的有哪些人?誰提議?誰請客?
-楊立勇:他們到夢幻城大概是晚上8點鐘左右,我們能證實吃飯時有8個人,他們喝了酒,酒的總量是三瓶。但每個人喝多少,就不清楚。吃飯之后,他們才商定去洗浴。至于是誰請誰還要進一步調查,而且與案件無關,不能把它無限延伸。
解剖:交易未發生,只能定為異性洗浴,那么交易發生了不就是嫖娼嗎?按照你的意思這世上就不存在強奸了?
五、南都:黃德智究竟對鄧玉嬌提出了什么要求?
-楊立勇:異性洗浴服務。
-南都:意思是要讓鄧玉嬌服侍他們洗澡?異性洗浴的概念是什么?
-楊立勇:那就是異性洗浴唄。特殊服務,或者異性服務,也許很多人理解為色情服務,性交易。但是這個案件當中,交易還沒有發生,所以我們不能把它定為別的,只能定為異性洗浴。
解剖:老楊邏輯混亂了,看他說異性洗浴是指:異性洗浴——特殊服務——異性服務——色情服務——性交易。靠,是不是不打自招,異性洗浴還就是包括性交易,但是鄧玉嬌不同意異性洗浴,鄧貴大就強迫,不還是要強行性交易。注意強行性交易還是強奸呀,或者說強奸妓女也還是構成強奸罪的,更有甚者強奸老婆也是構成犯罪的,明白嗎楊局長。
六、沙發很小,是躺不下去的
楊立勇:鄧貴大與鄧玉嬌肯定不認識,我是這么分析,要是認識的話,進去后起碼不會發生這么激烈的爭吵,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沒有這層關系。
-南都:當時鄧貴大除了拿錢砸鄧玉嬌的頭,還有沒有別的動作?
-楊立勇:鄧玉嬌準備從休息室出來,走在門邊時鄧貴大把她拉過來,再把她推倒在沙發上。有這么一個過程。并且,房間很短,大概3米長,大約9個平方,沙發也很小。
解剖:看楊局長說的好像看到了一樣,拉過來再推坐在沙發上,練太極拳呀,還是高資慢動作的。9平米不能強奸呀?看看你們家具城的床是幾平米的就知道了。
-南都:通告中的表述是“推坐”?
-楊立勇:是推坐,這個有事實依據,有證人證實。推,肯定是推。沙發就是一張單人沙發,也就那個深度,是躺不下去的。你們不信,可以到那里去量,清清楚楚。當時在休息室內,還有兩個夢幻城服務員在場。我可以告訴你,那兩個服務員一開始都在里面。根據證據材料來看,在中心現場,也就是從進休息室,到命案發生的過程非常短暫,也就三五分鐘。
解剖:電視畫面顯示沙發是長條的,楊局長給說是單人的,不知道楊局長有幾百斤,一人必須要坐長條沙發?
-南都:還有別的旁證嗎?
-楊立勇:后來的人也多了,其中還有一個主管。
-南都:現在這兩名服務員在哪?
-楊立勇:這個不知道,他們是證人,我們只是向他們取了證。“鄧玉嬌從商店買過刀”
解剖:原來沒有服務員,后來走了,給公安作完證就失蹤了,那么將來證人要出庭作證怎么辦呢?
-南都:我們注意到,從18日警方發布的案情來看,兩個細節發生了變化:一是案發現場新出現了兩名服務員;二是鄧貴大由“按倒”變成“推坐”,為何與之前的表述不同?
-楊立勇:“按倒”,是從哪里來的消息?我們不知道,在公安發布的消息上沒有。我們是在用證據按照法律程序來還原過去發生的事,收集、甄別和完善都有過程,11日在長江巴東網上發布的消息,也是最初的信息,并不是整個案件的全部過程,5月11日凌晨我們偵查技術人員趕到現場,在短短幾個小時內,是絕對不可能把整個案件弄清楚。
解剖:按倒不是公安說的還能是誰說的,要不就是有人看見了,不然這說法從哪里來。既然有這說法,就應該查清楚是不是真的這樣。為何趕緊否定?
-南都:之前恩施媒體報道,公安局宋副局長向政府匯報說黃德智要求提供“特殊服務”,后來怎么改成異性洗浴?
-楊立勇:這個我不清楚,但我相信是沒有的。
解剖:靠,不清楚(我不知怎么一聽楊說不講理的話就想罵人,楊局長,其實我不會罵人,就會說這一個字的口頭語),但又相信是沒有的,看這楊局真夠無#的,知道為什么嗎?轄區內有色情場所,公安局長是要負責人的。
-南都:關于水果刀也有爭議,之前的消息是修腳刀。
-楊立勇:修腳刀這個出處我也不知道從哪里來,從來沒有認定那是修腳刀,還有說她是修腳女的呢。好像是聽的一位退休人員說法,然后等消息出去了,退休人員的說法就成了網上炒作的依據,這怎么可能呢?我們能確定的是,鄧玉嬌從商店買過刀,(刺死鄧貴大的那把刀)究竟是洗浴中心的刀還是她帶的那把,需要甄別。這些細節問題,沒多大意義。
解剖:這句話說的還行,咱也得實事求是不是!
- “我不知道為什么弄得這么復雜”
-南都:巴東縣公安局以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刑事拘留的依據是什么?是否將以同樣罪名起訴?
-楊立勇:立案和最終認定本身就不是一回事,涉嫌故意殺人與最終批捕、判決,是可以有出入的。公安機關認為她涉嫌故意殺人,最直接的依據是:一,造成了死亡結果;二,鄧貴大身中兩處致命傷,而且從我們判斷來看,力度是不小的,兩處均系致命傷。并且這個過程當中,黃德智上去阻攔還中了一刀。
-南都:黃德智和鄧貴大至少讓鄧玉嬌感到了可能遭遇到的威脅,所以拔刀自衛。
-楊立勇:對案件分析絕對不能以某單方面說法,你必須結合當時的情況,其他人證據。這里有個假想防衛問題,假想防衛是不會發生這種侵害,而是想象的。而且是否自衛,這也不以公安機關的認定。
解剖:楊局長還真會為貴大設想,恐怕貴大自己還不知道刑法理論上有個假象防衛。
-南都:鄧貴大的行為是什么?
-楊立勇:我分析就是黃德智與鄧玉嬌發生爭吵,鄧貴大過去,跟他的同伴共同表達一種不滿吧。
解剖:楊局長一意替鄧貴大開脫竟如此囂張,你分析?這時候怎么就不要證據了呢?沒有證據時你就會分析了!
-南都:既然警方取證了,有這么多人在場,對事件經過認定應該不是很困難的事。
-楊立勇:我不知道為什么把它弄得這么復雜。因為鄧貴大有一個公務員身份。我們在辦理案件過程當中,從整個情節看,確實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這件事公眾、媒體角度要把它定位為一個悲劇,對死者、生者家人來說,也是悲劇。
解剖:真正的悲劇不是什么眾、媒體眾搞得,是你們頑強地掩蓋真相,替惡人說話、分析所招惹來的,今天的民眾已不是昔日愚昧無知的賤民,他們有強烈的權利意識、民主意識,他們有成熟的法制觀念,天然的正義感和同情心。當今多元化的社會,網絡互連的世界,一切真相都會在群眾的如熾的眼光中現形!
手術完畢,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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