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的言論自由
隨著互連網絡的迅速普及,全球信息化的浪潮的已經成為了一個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素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中國,在言論管制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松動,尤其是在網絡上,國民的言論自由似乎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不但可以公開談論時事,還可以對憲法中那幾項基本原則發表看法。但是,正如同其他所有事物一樣,凡是在中國發生的事情,都會無一例外地打上“中國特色”的烙印。例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等等。潘太史已經在一系列文章中,科學地論證了官場經濟是中國特色市場經濟的必然歸宿,在此恕不贅述。只是想遵照這種固有的邏輯,簡略地剖析一下中國特色的“言論自由”。
原先,中國人民尤其是崇尚西方的自由主義者,對所謂的言論自由總是津津樂道,例如水門事件的暴光導致了尼克松的下野,萊溫斯基的吹蕭竟然使政績斐然的克臨頓險些遭到國會的彈劾。目前,在網絡信息的帶動下,傳統媒體對于一些敏感事件也不再保持緘默,國民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獲得了“知情權”,這當然也可以算做是偉光正同志的又一項豐功偉績。但是從實際效果看,卻與國民對言論自由的向往有著太多的不同。例如女教師黃靜的父母對女兒的意外身亡感到無法接受,強烈要求對肇事者姜峻武予以嚴懲,雖然通過網絡及其他媒體鬧得滿城風雨,天下皆知;但是結果卻是使九泉之下的黃靜落下了一個受虐狂的名聲,其余一無所獲。同樣,執意為墜樓身亡的女兒高鶯鶯伸冤的“滾刀肉”高天虎先生除了使女兒在天堂里患上了精神病以外,還使自己因為涉嫌偽證罪而身陷囹圄。
雖然他們為女兒伸冤的初衷外人不得而知,也許他們的主要目的果真象某些人刻意描繪的那樣,就是為了追求物質上的補償。但是作為一個正常人的良知,大多數人都認為,姜峻武的行為直接導致了黃靜的身亡,如果事后他們通過私了加以解決則一切似可不必深究。但是案情既然已經公諸于眾,一切都必須有個妥善的說法。而事實上則是,法院對黃靜器官的失蹤等等嚴重瀆職行為完全熟視無睹,不聞不聞,作出了使決大多數人都感到意外的判決。同樣,即使高鶯鶯生前確實患有精神病,但這與她的跳樓自殺之間根本就沒有什么必然的聯系。專案組至今沒有公布任何證據,證明高鶯鶯在墜樓之前沒有受到凌辱或暴力脅迫。人命關天是中國歷來的傳統,一個人死于非命,首先要排除他殺的一切可能是所有正常人所具備的基本常識,但是辦案人員卻顯然并不是這樣認為的。
目前,是非善惡的標準已經極度混亂,原先公認的漢奸、賣國賊有不少都成了促進民族和諧、加速國家統一進程的英雄,岳飛、文天祥、林則徐等人則成了逆歷史潮流而動的跳梁小丑。損公肥私、貪污受賄成了通行的社會準則,而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則成了受人嘲諷的對象。公眾完全有理由這樣認為,當局放寬言論管制的尺度的真正意圖,是在徹底顛覆人民的基本信念,使大家對“叫罵任爾叫罵,貪官我自為之”的現實予以認同。我們的官員們畢竟接受唯物主義的教育多年,而且吸取了古今中外人類文明優秀文化的一切成果。他們深信,不論巴薩尼奧講出多少道理,發出多少詛咒,也不可能使夏洛克手中的那張借據化為烏有。因此,對國民繼續實行嚴格的言論管制,無疑會耽誤他們貪贓枉法、斂民生財的寶貴時間,顯然是件得不償失的買賣。這才是中國特色言論自由的根本原因。
在春風化雨、舉世和諧的今天,享有充分言論自由的國民當然知道應該如何謳歌盛世。進京上訪人員已經早就享受到了自費旅游、免費還鄉(當地公安遞解)優惠待遇,退伍軍人、無照小販崔英杰同志在不經意間締造出了北京城管成立八年以來的第一位“革命烈士”。最近在北京望京地區,某大型國有企業與原先租賃房屋經營餐廳的老板就合同續約問題產生了糾紛,在法院尚未進行二審裁決之際,便毅然動員了幾百人強行拆毀。雖然那幾位老板也頗有實力,在事件發生的當天下午就在《北京晚報》上刊登了消息。但結果卻是,被派出所當場帶走的幾名領頭肇事的人在當天下午便獲得了自由,老板們的申訴至今仍然沒有任何結果,雖然事發現場距離中南海的直線距離不超過15公里。
潘太史深信,在與時俱進的今天,國民的言論自由,必然會在陣陣爆竹聲中,向行動自由的新階段大步邁進。
2006年8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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