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牧,抑或禁人?
6月13日,《新華每日電訊》以“河北:禁牧令管不住餓羊的嘴”為題報道:由于“口糧”難以為繼,草和樹葉不夠吃,于是馬羊部分“獲釋”,在冀南、冀中的公路沿線,冀北野外,常能看到成群牛羊啃食草根,甚至有走投無路的牧羊人與干部“火拼”之駭人場面!
民以食為天,牛羊正是牧民的天,禁牧不會要了牧民的命?除非不愿淪為“樓蘭第二”的京津市人能廣為施舍而不讓牧民餓死并維持其基本尊嚴,抑或前者能證明牧民不過是為京津人而生的“中國黑人”!否則憑什么強迫牧民為其作出“犧牲”而陷于窮困乃至饑餓之境地?
誠然,是過多的牛羊破壞了草原,但這僅僅是表面現象。難道禁牧而圈養真能解決問題?非也!蓋因羊以草為天――否則除非你能使羊具有光合作用之神功――圈養必然消耗同樣多的草料,只不過來自非禁牧區且糜費人力耳,故整體生態無從改觀而只能惡化。可見,禁牧幾屬掩耳盜鈴、剜肉補瘡之愚蠢行徑。
事實上,牛羊何辜之有?它們完全是被迫淪為人之走狗,吃的是草擠出的是奶。正是人對肉、奶之無限欲壑,釀致了滿目牛羊與黃沙而不見一絲綠色的“草原”,是人吃草而非羊吃草!只要人口數量和經濟增長率不為負,對牛羊之需求必然不降反升,生態災難只會雪上加霜,除非人能進行光合作用而不食人間煙火!由是觀之,禁牧完全是緣本求魚,舍本逐末,南轅北轍,是嫁禍于羊的卑劣行徑,徒暴露中國人之無知無恥耳!
人滿為患而堪稱萬惡之源,拯救環境和中國命運的釜底抽薪之道只能是“人口負增長,經濟0增長”以使人類活動局限于神圣自然法所容許的范圍內而不危及任一物種之生存與生態平衡;同時建立全民最低福利以使農牧民不再“靠山吃山”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此為富人不容推卸之責任與公共利益之必然要求。毋庸置疑的最基本常識是,草原、荒漠等“無主地”的私有化對其得享身為個人財產之“優寵”以避免殺雞取卵式的“公地悲劇”而萬古長青,亦具有不可或缺之至關重要性。
郭金昌
200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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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翰林侍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