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第一個歷史決議明確強調:“擴大的六屆七中全會在此宣布:對于一切被錯誤路線所錯誤地處罰了的同志,應該根據情形,撤消這種處分或其錯誤部分。一切經過調查確系因錯誤處理而被誣害的同志,應該得到昭雪,恢復黨籍,并受到同志的紀念。”(《關于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正是堅持這種實事求是的態度,毛主席領導下的黨中央定下的、堅持維系的多數案子,都是實事求是的、客觀公正的,也是雷打不動的。毛主席領導我黨的輝煌時期,多數定下來的鐵案都沒有翻,其成果無疑是顯著的。
(1)至今87年都不可能翻也沒有翻的鐵案
1938年,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給張國燾定了案,確定了張國燾是不可饒恕的叛徒。“1938年4月4日張國燾乘到陜西省中部縣(今黃陵縣)祭黃帝陵之機,私自逃離,隨后在國民黨軍政要人的庇護下經西安到達武漢。駐武漢的中共中央長江局負責人曾多次與張國燾談話,中央亦從延安發電報給張國燾,勸其改正錯誤回黨工作。張拒絕對他的挽救,于4月17日聲明脫離共產黨,公開投靠國民黨。中共中央于4月18日作出開除張國燾黨籍的決定。”(《毛澤東年譜(1893~1949)》1938年,四十五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至今86年,都沒有任何人能給張國燾翻案。當時黨中央的決定是客觀公正的,定案過程展現了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的實事求是和成熟老練。張國燾罪不可赦!
(2)至今80年都不可能翻也沒有翻的鐵案
1945年,在《關于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給王明定了案。“一九三一年一月,黨在這些以陳紹禹同志為首的‘左’的教條主義宗派主義分子從各方面進行壓迫的情勢之下,也在當時中央一部分犯經驗主義錯誤的同志對于他們實行妥協和支持的情勢之下,召開了六屆四中全會。這次會議的召開沒有任何積極的建設的作用,其結果就是接受了新的‘左’傾路線,使它在中央領導機關內取得勝利,而開始了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左’傾路線對黨的第三次統治。”(《關于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要知道,這一案至今80年都未被翻。當時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不僅反對王明教條主義,而且反對經驗主義,堅持統籌兼顧。黨的決議是完全公正的,而定案過程也是展現了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無與倫比的成熟和正確!
(3)至今71年都不可能翻也沒有翻的鐵案
1954年,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給高崗定了案。毛主席親自寫道:“高崗的這種黑暗面的發展,使他一步一步地變成為資產階級在我們黨內的實際代理人。”“同時也就是資產階級在過渡時期企圖分裂、破壞和腐化我們黨的一種反映”(《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54年,六十一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這一案,至今71年都未被翻。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是正確、公正的,也是統籌兼顧的。在反對高崗分裂主義同時,毛主席也堅決反對一切阻礙社會主義改造的修正主義錯誤方針。而高崗確實犯了嚴重的分裂主義、宗派主義的錯誤,是不可忽視的。
(4)至今54年都不可能翻也沒有翻的鐵案
1970年廬山會議,陳伯達、葉群、吳法憲、邱會作等人犯了宗派主義錯誤、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林彪也要對他們的行為負領導責任。1973年十大的時候,“全體代表一致擁護中共中央的決議……決定永遠開除叛徒陳伯達的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73年,八十歲。)陳伯達,1970年被審查,至今55年未被翻案;林彪,1971年被判定,至今54年未被翻案。林陳集團宗派主義的案至今54年都沒翻。
(5)公正維系著94年翻不了也不可能翻的案
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不僅定下了這些一萬年也翻不了的鐵案,而且客觀公正的維系著曾經定下的鐵案——其中包括對陳獨秀右傾投降主義、瞿秋白“左”傾盲動主義、李立三“左”傾冒險主義、羅章龍右傾分裂主義鐵案的維系。例如,羅章龍是主席青年時期的好友,但是“羅章龍來信要求恢復黨籍事,應令湖南省委通知他,由于他在一九三○年采取了分裂黨的立場,擅自組織他自己的所謂中央和地方的非常委員會。因此,當時黨中央為維護黨紀起見,采取了開除他的黨籍的辦法,是完全必要和正確的。他現在來信要求恢復黨籍,決定不允許。”(《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49年,五十六歲。)羅章龍的案是1931年定下來的,也是1945年黨的第一個歷史決議繼續承認的。如今已經94年,即使社會上、學術界說了很多關于羅章龍的好話,至今也不可能給羅章龍翻案的。不僅是對羅章龍路線,而且對陳獨秀路線、瞿秋白路線、李立三路線,黨中央的1945年歷史決議中的結論也都是客觀公正的,誰也別想否定!
(6)毛主席為首的中共中央定案的生命力遠遠長于蘇聯定案的生命力
季諾維也夫,1934年被判,1988年翻案,定案成果僅僅持續54年,遠遠低于毛主席為首的中共中央給張國燾(87年+)、王明(80年+)、高崗(71年+)定下的鐵案的維系時間。李可夫,1936年被判,1988年翻案,定案成果僅僅持續了52年;布哈林,1937年被判,1988年翻案,定案成果僅僅持續51年,遠遠低于毛主席為首的中共中央給張國燾(87年+)、王明(80年+)、高崗(71年+)、林陳(54年+)定下的鐵案的維系時間。1937年,蘇聯的大清洗,殺了大量高級將領。1955年,數以千計的大清洗案件被翻案,大多數定案成果僅僅持續了18年,遠遠低于毛主席為首的中共中央給張國燾(87年+)、王明(80年+)、高崗(71年+)、林陳(54年+)定下的鐵案的維系時間。你在提了大清洗的必要性的時候,必須承認大清洗的極端嚴重的教訓和客觀惡果。季諾維也夫、布哈林的案子也沒維系多長時間,就在1988年被翻了。蘇聯給季諾維也夫、李可夫和布哈林、大清洗中大量將領定的案子的維系時間,無一不遠遠低于毛主席為首的中共中央給張國燾、王明、高崗、林陳定下的鐵案的維系時間,也遠遠低于毛主席堅決維系的我黨早期給陳獨秀、瞿秋白、李立三、羅章龍定的鐵案的時間。
(7)學習毛主席無與倫比的黨性
毛主席親手締造、親自領導的中國共產黨,沒有允許過一個因為叛黨而被開除黨籍的叛徒重新入黨,也堅決不脫離鐵證的錯殺任何一個黨員或者錯誤開除任何一個人的黨籍。主席親自修改的通報稿講:“但黨組織內不應當再容許查明有據的叛徒、特務……的那些人,再過組織生活。黨組織應是無產階級先進分子所組成,應能領導階級和群眾對于階級敵人進行戰斗的朝氣蓬勃的先鋒隊組織。”(《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7年,七十四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對待叛黨的、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的,毛主席的處理是最嚴厲的。對待沒有叛黨鐵證的任何一個黨內同志,主席則是盡可能堅持“團結、批評、團結”,不開除他們黨籍。有的白癡污蔑毛主席心慈手軟,舉例就是不開除某某某的黨籍。我一般都這樣懟回去:某某某沒有任何叛黨的歷史,開除人家黨籍的話不符合黨的組織紀律。主席同意開除黨籍的無一不是有叛黨鐵證的!所以主席保留人家的黨籍是完全正確的。如果開除了人家、破壞了組織紀律、黨的紀律失去了威信和效力,黨組織就一定毀滅、崩壞了。主席從來不做違反組織紀律的事情,他是最徹底遵守組織紀律的共產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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