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偶象是宋、元以來,封建統治階級及其幫閑文人為了挽救日益崩潰的封建制度,妄圖緩和一觸即發的農民起義,而炮制出來的一種思想麻醉劑。特別是明、清以后,“清官”論的提倡、推廣更為盛行。
反動統治階級之所以要以超階級的“清”和“貪”來劃分官吏,就是妄圖造成一種假象,似乎勞動人民的不幸不是由于剝削制度所決定的,而只是由于碰上了“貪官”,這個“貪官”恰恰又是封建制度所“反對”的(本質上是地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的狗咬狗的斗爭,你方唱罷我登場)。那么只要有了“清官”如“包拯、海瑞”之流,展現在人們面前的就必然是一片“王道樂土”,社會從此就可以“歌舞升平”了。
即便發生了什么六月飛雪的黑天冤枉,也一定能得以伸雪(所謂“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甚至還可以恩賜個大團圓的結局。這豈非滑稽而有趣之至!
其實,捧出“清官”的偶象,編造其為民“伸張正義”的鬼話,無非是從不同的角度去欺騙勞動人民,要勞動人民放棄使用革命暴力來解放自己罷了。
由于歷代反動統治階級都深懂“清官”這類形象的欺騙性,所以他們豢養的文化爪牙們也在文藝(包括大量的影視劇音樂小說等)這個上層建筑中,千方百計、不厭其煩地塑造了大批的封建統治階級中的“清官”偶象。
他們妄圖以此抽去從有階級社會以來的階級斗爭與民族斗爭的內容,以偷梁換柱的手法,代之以所謂“普遍的人性”。
有沒有人性這種東西?毛主席指出:“當然有的。但是只有具體的人性,沒有抽象的人性。在階級社會里就是只有帶著階級性的人性,而沒有什么超階級的人性。” “清官”論宣揚了抽象的所謂“人性”,否定了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無恥美化了地主階級統治,抹殺了階級斗爭。可見這虛偽的“清官”論之欺騙性、毒害性大的很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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