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拆遷何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千里上訪,何處話凄涼。
縱使有法卻不依,官刀俎,我肉羊。
夜來幽夢忽還鄉,拘留所,房屋到。
無處能訴,惟有淚千行。
料得新年燈火處,不畏死,只衛房。
一個十歲的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應在陽光下茁壯成長。而他卻和他的家人歷經人間坎坷和滄桑。
我的兒子快十歲了,他給我們的親人抱過六次喜雞;他給比他長三輩的親人掛過兩次孝。這都是人的新陳代謝,無可厚非。
2003年,他剛剛三歲時,他的家被強拆了。爺爺被打傷了。父親,奶奶和三叔被依法入了獄,他和他的家人跪過江蘇省省委和省政府的大門;他和他的家人去過泗洪,他知道那里有他的親人;他和他的家人坐過北京的不要錢的公共汽車;他和他的家人喝過府右街的自來水;在那里他吃過五湖四海來的人們不舍得吃的東西;他和他的家人吃過馬家樓的饅頭和咸菜;他和他的家人在三里屯落腳過;他和他的家人租住在一天五元的北京南站的雜民區里;他和他的家人在中華人民最高人民法院接待處受接待過;他和他的家人在南站受過韓國人的面包和雞蛋;他和他的家人在白馬寺前聽過人們訴說自己的故事;他和他的家人登過天安門;他和他的家人瞻仰過毛主席儀容;他現在仍然穿著百家衣。這樣的經歷使他懂得了節儉,懂得了手里有好吃的東西總要留給爺爺,奶奶和三叔吃,他和他的家人成了“流民”;他和他的家人成了“刁民”;他和他的家人成了“難民”;他和他的家人成了“精神病”。“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筆下有神”
幼小的他懂得很多。
拆遷啊!鴉片戰爭你何時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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