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馬克思主義首先要堅持馬克思主義(延伸到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馬主義需要堅持其基本主張生產資料公有制,其次要堅持剩余價值論和經濟基礎論,離開這些就不是馬克思主義,尤其是離開第一條就不再是(科學)社會主義。創新,一方面要對一個基本主張兩個基本理論的細節及其應用進行研究,另一方面,對其它觀點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需要揚棄的時候就揚棄。例如,馬列講的無產階級專政和革命勝利后的階級斗爭(如七五年佐證文革理論的33條語錄),指的是過渡時期的事情,他們認為,社會主義社會建立即生產資料公有之后,階級沒有了,因而階級斗爭也就沒有了,無產階級專政也就沒有必要了;由于應當實行人民管理防止異化,統治人民的國家機器(常備軍和固定專職的官僚警察隊伍,及中央集權等)也就不應當存在了。對這些觀點,揚什么,棄什么,仍需好好研究。在這里正視馬列原意(七六年一學生問北大老師,列寧寫社會主義社會沒有階級斗爭了,是啥意思,老師沒回答)、澄清教材以今解馬定勢,有利于克服重專政輕民主的模糊觀念。
再如,毛澤東提出社會主義社會繼續革命反修防變維護公有制的理論,使毛思想成為馬發展史上第三個理程碑(教材包圍城市新民主主義等至少對中國是已過時的策略),但圍繞上述理論的中蘇沖突,接班人多變等問題是值得今后汲取的重大經驗教訓。
再如,馬克思所講的計劃經濟,困難在于:(1)由于沒有市場評價,稀缺程度不同的資源“成本價值”難以通過計算加以確定,計算可能難以做到資源利用、配置效率最大化。(2)原創性技術創新,尤其是需求變化往往是出乎計劃預料的,業態變革需要離開已知經濟體系進行開拓。(3)重要的是,政府下達統一計劃,各單位和個人能否有足夠的積極性去執行它?離開了市場評價,計劃分配對個人勞動和企業績效做出的主觀評價很難被勞動者所認可,勞動力的統一計劃分配也不一定人盡其才、令人心悅誠服。(《共產主義社會就是生產資料公有制社會》)(4)更值得注意的是:特權現象由來己久;計劃經濟的一個側面是,公正性難以保證。當時,物資分配、就業、分房、城鄉關系等諸多方面顯著不公,走后門還是在強大思想政治氛圍背景下發生的,以后再也不會形成那么大的革命思想壓力了。今天社會領域存在很多不公正現象,人們往往歸咎于公有制或官員不好或社會不公,實際上主要是計劃經濟殘余(計劃不限于馬克思抽象的經濟領域)造成的。把計劃性體育賽事交給企業和市場,不知道會省多少錢。球賽是團體賽,個人成績不鮮明,官辦球隊經官員之手操縱,長期未能解決人才選拔問題,企業考慮盈利在特殊人才選拔方面不會亂來。頂端人才外流,怪不得北大清華,是人才體制中官員操縱的各種決策、評價機制造成的。讓腐敗不公前赴后繼的官員去搞計劃,實難想象。具體機制,一是,一些計劃執行者要弄權,過去和現在,有權者利用計劃謀私或設權謀私,稍有地位的人都可以從計劃中謀得特殊利益;二是,很多難以制約的計劃制定者會把計劃做得有利于所在利益集團,未來做計劃的軟件設計也一定受到計劃者利益的強烈影響,假設計劃者大公無私只是良好的愿望,尚無切實證據證明;三是,計劃也一定受到價值觀和不科學思想的影響,增長主義的計劃者經常不比資本家追求利潤盲目投資的動力更弱。(供研究者正向負向參考)
推崇計劃經濟體制(不同于計劃調節)會失去更多的擁護者。腐敗不公比市場競爭弱勢更難以讓群眾接受。
中蘇計劃經濟時期的成就應主要歸功于國有制,計劃經濟的作用是次要的。
公有制市場經濟能否走向資本主義,取決于政策。
什么是馬克思主義、科學社會主義?
馬克思恩格斯指出,所有制是革命運動的基本問題,共產主義者的主要要求和任務概括就是廢除私有制;共產主義革命就是同傳統的所有制實行徹底的決裂;廢除私有制是改造整個社會制度的最簡明扼要的概括;資本主義的歷史趨勢就是資本主義私有制喪鐘的敲響;新社會產品占有方式是,維持和擴大生產的資料由社會直接占有,生活資料由個人直接占有;未來社會可概括為在共同占有和共同控制生產資料的基礎上聯合起來的個人。
恩格斯強調,馬克思“提出了世界各國工人政黨都一致用以扼要表述自己的經濟改造要求的公式,即:生產資料歸社會所有。”他認為,“生產資料的公共占有”是綱領中“應當爭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標”,“社會主義的任務,不如說僅僅在于把生產資料轉交給生產者公共占有;”他指出,社會主義亦即共產主義社會同資本主義制度具有決定意義的差別在于,在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基礎上組織生產。
列寧也指出,“共產主義社會就意味著土地、工廠都是公共的,實行共同勞動——這就是共產主義。”
毛澤東同志更清楚地指出,“共產主義的綱領就是消滅私有制,消滅階級……我們有很多同志還不曉得什么叫共產主義。”
馬克思恩格斯在諸多場合推測新社會可能實行的按勞分配,特指在社會所有制的前提下,新創造的社會財富,分配給個人的部分,只有勞動一個依據。現行農民的農業收入來源,包括勞動、資本、土地(資本的一種形式),按某些說法還有經營性收入風險性收入,無承包即不向集體上交,屬于個體小私有制分配方式。與均田制、個體戶分配的區別是不向國家納稅。國有企業(統計上的國有企業指純國有)的高收入,不同程度分享了還是瓜分了80年代叫侵蝕了公有資本收入,領導的高收入理論依據就是一些專家所推崇的剩余分享,所以國有企業的普通職工收入不完全是按勞分配。國有控股企業不僅有許多明確的管理者個人剩余分享,個人資本所有者還獲得了相當比例的資本利潤,所以普通職工收入準確地說不是按勞分配,勉強可說是半按勞分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市場化用工的收入,就是勞動價格,與非公企業勞動收入,看不出來有什么區別。此外“民營企業”雇傭勞動者收入加個體勞動收入約占社會勞動收入的80%。如果不完全按勞分配加半按勞分配加個體收入達到80%,基尼系數高于歐洲但顯著低于美國,是不是就可以談準共同富裕了。實現按勞分配為主體,必須公有權為主體。
如何改革關鍵是誰說了算。有以下幾種情況決定了一些有權力的領導干部愿意大力發展私有經濟、力主國有經濟盡量退出或者實行非公產權多元化。一是相當一些決策者膚淺地認為公有制經濟無效率、弊端多。二是一些決策者受非馬克思主義思想影響很嚴重。三是一些有權者認為資本主義制度對他們這些精英階層最有利。只有實行自由競爭亦即資本主義的體制才能使高智商高情商的強勢者及其子女有發大財、以及更加隨心所欲的可能性。四是一些領導干部家屬子女致富成為資產者,他們會認為只有徹底確立資本主義制度才能使自己的財富長治久安。搞資本主義很容易,而重返社會主義公有制卻很難。要使有理想、有信仰的馬克思主義者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大批進入書記常委主編等隊伍。要在法律上確認,領導親屬無權經商辦企業,黨的領導干部及其家屬子女無權(包括在退休和共產黨可能失去領導地位的情況下)成為大的資產所有者。各項具體經濟政策要維護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好完善國家基本經濟制度,應當變成地區各部門關鍵性領導干部“大力發展公有制經濟”的實際行動。(《怎樣切實堅持我國的國家基本經濟制度》)
多年前,西化派國企改革的主張主要是激勵,例如賦予領導剩余索取權;這種主張搞不好國有企業。以約束為主要主張的國企改革學者似多為馬學者。前者的理論前提是國企領導積極性不足,后者的理論前提實質是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腐敗,本質是人性不可靠,危險和問題主要是公資流失。人們奮斗爭取的一切都與他們的利益有關,人性復雜,自利是基礎,歷史證明,公有制條件下也是如此,公有制下約束不力就會異化(矛盾雙方向對立面轉化),七十年來思想教育運動從未停止過,國企加強領導也很少放松過,對國企使勁抓也一直在進行,但領導和群眾大多不信任公企,問問他們為什么,首先就是因為公企人財物 產供銷 以權謀私 腐敗犯罪 內外勾結 不正之風 資產流失問題明顯,領導群眾不放心,至少在微觀,社會不相信公有優越性不低于私企。華西村南街靠信仰共產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杰出人物而非靠制度發展起來,具有偶然性而不具有普遍的規律性。因此,制度制約,權力制衡,尤其是民主管理是搞好公企的根本,也是讓社會乃至讓境外人民接受公有制、接受我國體制的根本途徑。如果有民主決策在(你是否注意了每個國企事件的具體決定者是誰),哪會出現那么大規模的私有化運動,哪會有哪么多人依靠侵蝕公企攫取第一桶金?
事物皆矛盾,問題是如何在對立中妥善地統一。社會主義事業不容回避的內在矛盾隱含著公有制經濟存在蛻變和失敗的隱患。民主與集中的矛盾是關鍵性的矛盾,包括人民民主與黨的領導、社會民主與國家權威、集體領導與個人威權、經濟民主與集中管理等矛盾。處理此矛盾應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雙確保、相互制約,有機統一,讓人大充分體現民主作用,辯證對待個人威權、充分地實行經濟民主。市場經濟與公有制的矛盾是對公有制具有銷蝕作用的危險矛盾,包括雇傭勞動、公有單位衍生私人資本、私有制經濟發展與公有制地位的矛盾,社會化生產與社會化產品非社會化占有的矛盾。處理此矛盾應拓展公有性,節制私有性。個體自利價值追求與公有制及其集體價值要求的矛盾、國內民族之間及社會主義國家之間的矛盾也非同小可,處理這方面矛盾應塑造集體主義價值觀、促進民族融合、遵循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利益最大化原則。(見《社會 主 義 事 業 的 內 在 矛 盾 及 其 應 對》)
新時代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高質量發展在經濟體制方面最有潛力、最需攻關的新動力就是國有經濟發展。國有企業對此可發揮的作用是: 宏觀經濟的有力穩定器、制度優勢的經濟基礎、國家安全和經濟內循環的中流砥柱、科技創新的中堅力量、中國特色共同富裕、現代化不可或缺的微觀基礎。做大國企國資、加強國有企業地位需要毫不動搖地鼓勵和支持國有經濟的發展, 如促進國有資本積累速度大于私人資本積累速度, 尊重商業銀行按其經營原則對國有企業分配貸款, 國有經濟至少與非國有經濟同等享受各項支持政策, 并且需要得到更多的國家支持。后者如:(1)財政、信貸、投資支持政策應更多地支持國有企業, 如果國有企業不能同等享受社會資本和中小企業支持政策, 則應另行制定較大力度的國有企業支持政策。(2) 國家科技計劃和人才資助計劃應向國有企業傾斜。 (3)由政府出面組織產學研結合。 (4)國家要運用財力調動國有企業的創新積極性, 幫助企業改善創新機制, 如由國資監管部門對創新效果突出的科技人員和企業領導給予現金重獎, 推動制造業國有企業大幅提升高水平科技創新人才的薪酬待遇, 推動企業提高科技人員的決策發言權、實際決策權、科研自主權和工資水平。見《支持國有經濟發展, 發揮國有企業現代化骨干動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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