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首先體現為人的吃、喝等的需要及滿足其需要的活動。生產生活是“前主客二分”的實踐。生產生活的實踐導致“環境的改變與人自身的改變”,并進一步導致個體與社會的雙向互動。個體與社會的雙向互動是主客二分模式。作為主體的個體通過勞動(生產)不斷對象化為作為客體的社會,物化為社會的生產力(工業)、財產(所有制)、交往形式以及語言、科學、宗教、國家,等等。作為社會歷史發展動力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只是個體與社會雙向互動的具體化。社會歷史發展的原動力是人的生產生活活動(實踐)。個體與社會雙向互動的另一個維度,是社會的發展引致個體的發展,特別是生產力的發展決定人的自由發展的程度。這是馬克思對休謨問題的唯物史觀破解之道。
[關鍵詞] 生活 生產 實踐 唯物史觀 基本原理體系
一個世紀以來,西方馬克思主義學者或馬克思學學者對唯物史觀有諸多爭議,產生了許多截然不同乃至對立的看法。比如,盧卡奇的階級意識理論和葛蘭西對文化領導權的強調,有重新滑向唯心史觀的危險;薩特斷言馬克思理論中存在“人學的空場”,阿爾都塞則針鋒相對提出所謂“無主體的過程”;分析的馬克思主義學者圍繞科亨所謂唯物史觀“功能解釋”發生激烈爭論,埃爾斯特進一步把馬克思看作方法論整體主義者。概而言之,“結構”與“能動”的張力,一直伴隨著一個世紀以來人們對唯物史觀的解讀。本文基于《德意志意識形態》文本,試圖從馬克思、恩格斯反復強調的“生產生活”出發,勾勒式建構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體系。
一、唯物史觀建立的邏輯基礎
有學者將唯物史觀通俗化為“吃飯哲學”,遭到許多人的批評甚至嘲笑。但把吃飯哲學看作唯物史觀的邏輯基礎(而非全部),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有一句名言:“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活著。但是為了活著,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1](P531)需要指出的是,這里筆者把“zu leben”及“Zum Leben”從“生活”改譯為“活著”。在《神圣家族》中,馬克思、恩格斯曾大量使用“生活(Leben)”一詞,諸如私人生活、實際生活、政治生活、國家生活、精神生活等。但在原初社會,諸如交往生活、精神生活等與創造歷史相關的更高級的生活內容尚沒有出現,只有最基礎的生活,即活著。另外,“但是為了活著,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這句話的德文原文字面意思是“但活著首先包括(gehört,或譯為涉及)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2](P26)馬克思、恩格斯這里要表達的就是,“吃喝住穿”等是活著的首要內容,也是“活著”的前提。恩格斯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中,重申了這一思想,“正像達爾文發現有機界的發展規律一樣,馬克思發現了人類歷史的發展規律,即歷來為繁蕪叢雜的意識形態所掩蓋著的一個簡單事實: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然后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等”。[3](P601)
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關于生活(活著)是唯物史觀的理論(或邏輯)前提的說法不止這一處。該處文本位于日本學者所謂的“大束手稿”之中,即馬克思編頁碼的11,它屬于從馬克思最初批判鮑威爾的手稿中抽出來的內容(馬克思編頁碼的第8—29頁)。在寫作時間上是比較靠前的,屬于《德意志意識形態》寫作的早期階段。“小束手稿”在編輯時通常被放到“大束手稿”前面,但實際上卻是寫于整個《德意志意識形態》成稿之后,是馬克思徹底重寫“費爾巴哈章”的未完成的嘗試。[4]我們現在看到的是流傳下來的、馬克思幾次重寫的“費爾巴哈章”的開頭,因此在內容上有明顯的重復。從寫作順序上看,可以推測小束手稿是先寫了{2};然后寫{1?}和{2?},其中{1?}的c—d是對大束手稿第11頁的重寫;再謄清寫了{1?}的a—b,這就是{1}。其中一個反復出現的內容是關于唯物史觀前提的論述,特別是關于人的生理需要在唯物史觀理論體系建構中基礎性作用的論述。比如,對于大束手稿第11頁馬克思的邊注:“黑格爾。地質、水文等等的條件。人體。需要,勞動”。[1](P531)小束手稿的{1?}的c—d作了進一步發揮:“全部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因此,第一個需要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由此產生的個人對其他自然的關系。當然,我們在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們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們所處的各種自然條件——地質條件、山岳水文地理條件、氣候條件以及其他條件。”[1](P519)這里馬克思反復提到“肉體組織”“生理特性”或“解剖學特性”“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一句話就是人的生理需要。人的肉體組織或解剖學特性,屬于人的自然。盡管人的自然與“其他自然”[1](P519)(übrigen Natur,或譯為自然界的其余部分)有所不同,但它們同屬于自然界這一點卻是共同的。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將自然界稱為“人的無機的身體”。這是對人的生理方面的強調,盡管人與動物有本質的區別,人的生理與動物(比如猴子)的生理也有區別。從人的生理需要出發,是唯物史觀的唯物主義維度的重要特征。以往我們強調唯物史觀的唯物主義特征主要是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其文本依據是1859年《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以下簡稱《序言》)中關于唯物史觀的經典表述“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5](P591)從這句話的德文原文中并不能得出“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概念。馬克思這里所表達的是“并非人的意識決定人的存在,而是相反,是人的社會性存在決定人的意識”。[6](P100)人的存在當然是社會性的存在,因此馬克思這里并不是強調生產力、生產關系、生產方式、經濟基礎等是諸“社會存在”,意識形態是被決定的“社會意識”。如果非要作這種區分,那么上層建筑是屬于社會存在還是社會意識就成了問題。實際上,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并沒有出現過“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概念。與《序言》中關于“人的存在決定人的意識”相關的內容,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被表述為“不是從觀念出發來解釋實踐,而是從物質實踐出發來解釋各種觀念形態”。[1](P544)由此可見,《序言》中所謂“人的存在”或“人的社會性存在”,指的是人的生活(或實踐)。列寧在《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中把唯物主義從一般世界觀(即存在決定意識這一恩格斯所說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一個方面)擴展到社會領域時,第一次強調“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并將其確立為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
二、作為“前主客二分”的實踐
在確認人的生理需要(或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的前提性之后,馬克思、恩格斯下一步就是要確認人的生理需要與動物的生理需要有本質的區別。從表象來看,人除了吃、喝等動物性生理需要,還有住、穿等屬人的生理需要。問題是為什么人會有吃喝之外的生理需要?馬克思、恩格斯盡管沒有明確提出這一問題,但他們的下述論述卻蘊含了這一邏輯環節:“一當人開始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即邁出由他們的肉體組織所決定的這一步的時候,人本身就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人們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同時間接地生產著自己的物質生活本身。”[1](P519)“這些個人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的第一個歷史行動不在于他們有思想,而在于他們開始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1](P519)這里的核心詞是生產,也就是《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筆記本Ⅲ中的“勞動”。生產(勞動)既改造自然世界和自然條件(各種自然條件——地質條件、山岳水文地理條件、氣候條件以及其他條件),形成人化的自然,同時也改造了人本身(包括肉體組織和生理結構)。這就是《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第三條“環境的改變和人的活動或自我改變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為革命的實踐”[1](P500)這句話的真義。其中“人的活動或自我改變”中最關鍵的內容是“人的自我改變”,不過這里馬克思用“實踐”來指代勞動(生產)的樞紐作用。
顯然,有別于動物生理需要的人的生理需要是與人的生活資料的生產(即勞動)捆綁在一起的,不可把二者分割開來看待。這就是說,當我們說“人的生理需要”的時候(也即說“人活著”或“人的生活”時),就意味著我們在談論人的生產活動(而非動物本能式的覓食活動)。當馬克思、恩格斯強調“人活著”(即人的生理需要得到滿足)是唯物史觀理論前提的時候,也就是在強調生產(勞動)是唯物史觀的第一個前提。有學者根據馬克思、恩格斯所謂“我們開始要談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條,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開的現實前提。這是一些現實的個人”[1](P516)這句話,把“現實的個人”看作唯物史觀的理論前提。這種解讀誤解了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把“現實的個人”看作唯物史觀的理論前提,一方面會陷入埃爾斯特“方法論個體主義”的錯誤,另一方面也是斷章取義解讀文本的結果。實際上,緊接著“這是一些現實的個人”,還有“是他們的活動和他們的物質生活條件,包括他們已有的和由他們自己的活動創造出來的物質生活條件”,[1](P519)它們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句子(并列句)。
因此,馬克思、恩格斯這里所強調的作為經驗事實的前提,不僅僅包括現實的個人,還包括人的活動、人的既有的生活條件(自然條件)以及作為人的活動成果的生活條件。用哲學話語來說,就包括主體、活動、客體這三個現實因素。它們是任何理論都必須面對的經驗事實,是“棍子”[1](P531)一樣堅硬的現實。撇開人的活動,僅僅把“現實的個人”作為唯物史觀的邏輯起點(理論前提),其思維方式與馬克思所批判的施蒂納的“唯一者”(現實的個人)并沒有本質區別。正如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批評包括費爾巴哈在內的舊唯物主義者只看到主體對客體的直觀而忘記了主體(人)的活動(特別是人的對象性活動即生產或勞動)一樣,馬克思批判了施蒂納話語下的原子式的“現實的個人”,突出居于主體(現實的個人)與客體(自然條件及人的勞動產品)之間的實踐(人的活動或生產、勞動)。不是客體與主體之間的誰決定與誰被決定(或作用與反作用)的關系,而是人的活動,導致客體與主體都發生變化(或得到改造)。換句話說,實踐先于主體和客體、實踐超越主客二分。在嬰兒或原始人那里,他們既沒有明確的自我意識(即主體),也沒有把自己與環境(客體)明確區分。此時,主體與客體渾然一體處于混沌狀態之中。主體自我意識的覺醒是伴隨著人的成長(或人類歷史的發展)才逐漸發生的事。就個人成長史來說,自我意識出現于青春期;就社會發展而言,自我意識的真正覺醒(即主體性意識的張揚)發生在近代啟蒙時期。馬克思強調的實踐,既超越了舊唯物主義,也超越了唯心主義,是一種活動(行動)主義。把馬克思的“實踐”解釋成“主體性”,是對馬克思思想的誤讀。
三、個體與環境(社會)的雙向互動
以人的活動為中介的環境(客體)與個體(主體)的這種關系,很容易被進一步簡化為個體與環境的互動關系。實際上,這種簡化對于推動唯物史觀理論體系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如果說《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的唯物史觀核心思想是“以人的活動為中介的環境(客體)與個體(主體)的關系”,那么《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的唯物史觀就進一步具體化為“個體與環境(社會)的互動關系”。巴加圖利亞強調“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辯證法”原理[7](P44)的確立是《德意志意識形態》唯物史觀理論創立的決定性一步,但筆者認為巴加圖利亞忽視了一個更基礎性的“矛盾運動”(辯證的相互作用),即個體與社會之間的矛盾運動。馬克思從個體與環境(社會)的矛盾運動,進一步推演出生產力與交往形式(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實際上,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只是想在個體與環境(社會)矛盾運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引入具有可操作性的矛盾運動機制。因此,他有時用生產力與交往形式的矛盾,有時用生產力與生產方式的矛盾。后來(特別是《哲學的貧困》時期),馬克思則把生產力與交往形式的一對關系范疇換成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但“生產關系”概念并非在《哲學的貧困》時期才出現。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就大量使用“生產關系”一詞,只不過沒有與生產力構成一對矛盾范疇。這就說明,以“矛盾運動”作為歷史發展的動力機制深化(而非否定)《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的“否定之否定”動力機制,才是問題的要害,這標志著馬克思在向黑格爾靠近之后,又馬上與黑格爾保持距離。至于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采取何種矛盾運動動力機制,以及這種矛盾運動機制是否再分為不同層次,則是第二位的問題,可以留待后來作進一步的推敲和完善。
個體與環境的互動,首先表現為個體對環境的不斷改造。如前文所述,個體不斷改變環境的原動力(或曰發展命題)是人必須活著的生理需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產生了新的需要。事實上,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的靈感恰恰來自馬克思。不過馬克思的需要層次理論比馬斯洛更為深刻,因為馬克思除了強調需要的分層遞進,還蘊含著這種分層遞進是人與動物本質區別這一深刻洞見。動物當然也有生理需要。但動物的生理需要基于本能,而人的生理需要隨著人的對象性活動(即人的本質力量的對象化)的歷史過程,使人的生理組織變得精致化,從而成為人的自然。馬克思的這一思想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筆記本Ⅲ中得到充分表達,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進一步提出,在已經滿足的人的生理需要的基礎上會產生新的需要,包括由于生活資料的生產所引發的人的新的需要,以及人的進一步的交往需要、精神需要(特別是人在閑暇之余或有閑階級基于“驚訝”而產生的理論創新需要)。與之不同,動物則不會有新需要的產生,所以動物沒有歷史(文化),也沒有生產(勞動)。隨著歷史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分工的發展,人的勞動越來越遠離直接滿足吃穿住行的生理需要,更多與生產資料(包括與生產吃穿住行的生活資料相關的生產資料)的生產相關,由此,人越來越遠離動物界。
由需要推動的人的活動,導致個體對環境的不斷改造,其結果就是人的本質力量的外化和物化。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將其稱為工業、私有財產、宗教、家庭、國家、法、道德、科學、藝術,等等。馬克思甚至說,“工業的歷史和工業的已經生成的對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開了的關于人的本質力量的書,是感性地擺在我們面前的人的心理學”。[1](P192)此處馬克思所謂的“工業”,是人的本質力量對象化最初的定在,是人類創造的物質文明成果,是后來馬克思生產力概念的雛形。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在“工業”“私有財產”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交往形式等概念。當然“工業”一詞,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并沒有消失,“工業”被細分為“采摘工業”“小工業”和“大工業”。《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的“工業”也首先是指作為采摘勞動的工業,在《神圣家族》中馬克思、恩格斯則把“工業”看作“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產方式”。[8](P191)
在個體對環境的改造中,當然首先是對自然環境的改造。但隨著財富的擴大和作為積累勞動的私有財產的發展,人的文化環境日益成為主導性環境因素。所謂文化環境,一是指廣義的物質文化,生產力屬于物質文化。二是指制度文化,包括各種規則、規范,如所有制、道德、法律、宗教、國家等,形成社會結構。三是指各種精神文化,包括科學、藝術、意識形態等。而文化環境也可以稱為社會環境。文化環境側重環境的文化內容,社會環境側重環境是由“個人”構成的。因此,個體對環境的改造,可以更進一步稱為個體對社會的改變。個體與環境的互動,最終演變成個體與社會的互動。
四、社會內部矛盾作為歷史發展的動力機制
個體與環境的矛盾運動,甚至個體與社會環境的矛盾運動,還不算嚴格意義上的社會內部的矛盾運動,畢竟此時個體作為主體是與作為客體的社會環境處于二分狀態。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進一步深入社會內部,將生產力與交往形式的矛盾運動作為社會歷史發展的內在機制。巴加圖利亞特別強調這一理論進展對唯物史觀確立的意義(即《德意志意識形態》相對于《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的重大理論突破),這也是很有道理的。這一理論突破,是馬克思獨自做出的,恩格斯予以默許,然而,恩格斯并沒有將其內化為自己的深層理論思維,恩格斯與馬克思關于唯物史觀的理解差異也由此可見。[9]恩格斯強調吃穿住行對于唯物史觀的基礎意義,強調生產對社會和歷史發展的最終決定作用,晚年還強調“合力論”。當然,馬克思的這一理論突破也有“負面”效應(或歷史效果)。特別是在生產力與交往形式這對矛盾的基礎上,《德意志意識形態》進一步強調“基礎”與“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并成為1859年《序言》關于基礎與上層建筑辯證關系經典論述的雛形。于是作為主體的人消失不見了,出現了薩特所謂的“人學的空場”,以及科拉科夫斯基所謂唯物史觀的“歷史目的論”。
暫時撇開(或淡化)人這一主體,直接深入作為人的對象化產物的社會內部尋找社會內部的運動規律,一方面是馬克思對《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筆記本Ⅲ所凸顯的主體主義的告別。湯姆·洛克莫爾等學者敏銳地注意到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的主體主義。洛克莫爾甚至將其稱為費希特主義。但洛克莫爾沒有注意到筆記本Ⅱ是馬克思開始轉向主體主義的關鍵文本(從筆記本Ⅱ第XLIII頁的“資本=積累的勞動=勞動”,[1](P177)到筆記本Ⅲ開頭對筆記本Ⅱ第XXXVI頁的補充“私有財產的主體本質,作為自為地存在著的活動、作為主體、作為個人的私有財產,就是勞動”[1](P178))。另一方面,對立統一矛盾運動規律一般指的是事物內在的矛盾。主體與客體的矛盾是否定之否定的歷史辯證法。馬克思以矛盾運動的動力機制深化否定之否定的動力機制之后,再以個體的人這一主體作為對立統一的矛盾一方,就顯得不太合理。當然,這并不意味著馬克思放棄了《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第一條對舊唯物主義忽視人的能動性的批判,更不意味著馬克思存在著從《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到《德意志意識形態》的“思想斷裂”。
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從人的“生活”(即人“活著”)推出“家庭”(基于性別分工),進而推出“共同活動”。個體一開始就處于共同體之中,原子個體從未存在過。按照馬克思的說法,魯濱遜式原子個體只存在于理論家的“虛構”[10](P22)中。家庭是最原始的共同體,而共同活動是社會的雛形。人的生活(活動)既改造著自然環境,也使社會環境發生著一系列的改變:除了財富的積累、生產力的發展、財產的產生(從最初的共同體財產到私有財產),還出現(伴隨甚至更早出現)了人的意識、語言、宗教(拜物教)、道德習俗等。如果說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已經把以實踐為中介的個體與環境的矛盾運動(即互動關系)看作歷史發展的動力機制,那么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則進一步把個體與社會的矛盾運動(互動關系)作為論述的主要內容,實踐的中介作用不再被突出,而代之以對生活、生產、勞動的深入論述,以及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等概念的引入。但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在個體與社會的矛盾運動中,生活、生產、勞動一直處于中介(樞紐)的地位。
五、從生產力發展到人的發展
本文第三部分關于個體與環境(社會)的雙向互動,只是考察了互動的第一個維度,即個體對環境(社會)的改造(改變)。本文第四部分,是對馬克思關于社會環境內在動力機制的考察。在本文第五部分,筆者將接著第三部分的話題,考察個體與環境(社會)雙向互動的第二個維度,即環境(社會)對個體的改變。
環境(社會)對個體的改變,只是環境(社會)以人的活動(即生活、生產、勞動、實踐等)為中介(樞紐)對人(個體)的改變的簡稱,而非環境(社會)決定論意義上的環境(社會)對人的改變。實際上,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就考察過英法唯物主義的環境決定論,并以此為基礎對共產主義理念進行理論論證。但是,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第三條“關于環境和教育起改變作用的唯物主義學說忘記了:環境是由人來改變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1](P500)明確否定了這一進路,重回《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筆記本Ⅲ的進路,即強調環境的改變與人的改變統一于實踐。
不過,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的理論探索(主要體現為從主體性到唯物主義的搖擺),并非毫無收獲。其最大的理論進展,就是關于“物質生產是歷史的發源地”思想,以及相應的“生產方式在社會發展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思想。這一思想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得到進一步發展,并進一步得出社會內部矛盾動力機制的思想(參見本文第四部分)。
隨著社會內部動力機制得以闡發,環境(社會)通過生產而改變個體(或使個體發生改變)這一仍然有些籠統的說法,就進一步獲得了實質的內容。換句話說,前一帶有濃厚哲學意味的洞見就獲得了“實證科學”的理論支持。把馬克思散落在各個文本中的理論新進展拼接起來,就可以形成這樣一幅唯物史觀的完整畫面:人(個體)不斷改造環境,這意味著人(個體)不斷創造和改變社會(共同體);社會(共同體)出現(或被人創造出來)之后,就有了自身的邏輯(即動力機制),可以自我發展,形成社會結構;社會中的個體,那些直接參加勞動(工作)的個體,會在勞動(工作)中得到改變,那些尚未參加勞動(工作)的未成年人,或由于分工而脫離直接物質生產勞動的成年人(包括社會寄生蟲),就會由于知識教化(或意識形態影響)而發生改變。對于這樣一幅完整的唯物史觀理論畫面,不能作片面的、碎片化理解。比如,抓住并突出其中一個理論環節,就斷言某一文本標志著唯物史觀的形成或成熟,是人們常犯的錯誤。可以說,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唯物史觀的完整畫面得以清晰呈現。2017年出版的MEGA2I/5卷的編輯者在前言中否認《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唯物史觀的存在(即創立),是完全錯誤的;有學者致力于在馬克思的《資本論》及其手稿(甚至晚年筆記)中挖掘馬克思唯物史觀的新發展,也是沒有看清楚這幅唯物史觀完整畫面所致。
這樣一幅唯物史觀的理論畫面,可以用“否定之否定”與“矛盾對立統一”來總體把握,而勞動是連接“否定之否定”與“矛盾對立統一”的理論樞紐。從個體對環境(社會)的改造,再到環境(社會)對人的改變,這是否定之否定。這種否定之否定貫穿于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筆記本Ⅲ所闡發的唯物主義勞動—歷史辯證法之中;與此同時,社會的自我發展,體現了矛盾對立統一的內在動力機制,日益成為唯物史觀的核心內容,也標志著馬克思社會學的創立。
否定之否定的第二個維度,即社會對個體的改變,除了每個個體的改變和發展,還有人作為“類”的發展問題。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所說的“五官感覺的形成是迄今為止全部世界歷史的產物”,[1](P191)就是從人的“類”本質力量發展的角度來談的。每個個體的改變和發展何以內化為人的“類”本質力量,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并沒有對此展開論述,或許我們可以用李澤厚的“文化心理積淀說”加以補充。這里我們只需要強調的是,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批判施蒂納時,強調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決定人的發展程度(特別是人的能力或才能的發展),并對此展開論述。不僅如此,馬克思還在生產力的“是(事實)”與人的自由發展的“應該”之間直接建立了聯系。這就是馬克思對休謨問題(“從‘是’推不出‘應該’”)的唯物史觀破解之道。基于此,馬克思對共產主義的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即自我實現的“美好生活”)理念進行了科學論證,將共產主義從哲學共產主義推進到科學共產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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