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瀏覽頭條,看到了一位網友的評論(今日頭條:呵呵19570710):
“剩余價值理論,最致命的缺陷,是結構性的。沒有把資本家的勞動看做勞動。資本家高投入就應該高回報。工人出力干活拿錢。資本家要承擔風險,企業破產了,資本家要跳樓,工人拍拍屁股走人”。
當然,還有另外的網友也有類似的觀點:
“資本家剝削工人的剩余價值理論毫無道理。首先,資本家即使不進行體力勞動,也不進行腦力勞動嗎?萬一投資破產了怎么辦?沒有風險嗎?投資項目的選擇不是高智商腦力勞動嗎?自有資金投資,也是自己原先的勞動所得呀;即使銀行貸款不需要償還嗎?其次,工人工資再低也是隨行就市呀,也是根據你的勞動能力確定的。……”
看到這里,我感覺這種反駁很可笑。剩余價值與資本家勞動不勞動有什么關系?與企業老板承擔不承擔風險又有什么關系?
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生產資料是已經積累起來的勞動,生產資料和工人相結合形成的事實上就是一個勞動實體。這種勞動實體在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生產者用自己的資產和勞動進行生產,賣出產品而得到收入,其過程實質就是通過勞動形成了新的價值。在這里,產品通過交換變成商品,勞動者的勞動也因而形成價值化的貨幣收入,商品價值源于勞動,本來就是非常明白的事情。
資本主義商品生產形成的結果為什么是剩余價值而不是價值?
那是因為勞動力這種特殊商品的出現。作為商品,勞動力價值表現為維持勞動力生產和再生產的費用,即維持其生活的消費資料的價值,而勞動力的使用一一即勞動形成的價值,與勞動力價值之間形成了一個差額,這個差額就是剩余價值。因此,剩余價值只與勞動力商品化現象的出現相關,與資本家勞動不勞動、承擔不承擔風險有什么關系?
在《資本論》(第一卷第188頁,1975版本)第四章中,馬克思分析剩余價值的來源時,談到了商品所有者的勞動與剩余價值的關系:
“在流通以外,商品所有者只與他自己的商品發生關系。就商品的價值來說,這種關系只是:他的商品包含著他自己的、按一定社會規律計量的勞動量。這個勞動量表現為他的商品價值量,而價值量是表現在計算貨幣上的,因此勞動量表現為一個價格,例如10鎊。但是,他的勞動不能表現為商品的價值和超過這個商品本身價值而形成的余額,不能表現為等于10鎊又等于11鎊的價格,不能表現為一個大于自身價值的價值。商品所有者能夠用自己的勞動創造價值,但是不能創造進行增殖的價值”。
其實,對于剩余價值理論有沒有道理,我們只要深入資本經營的企業稍做了解,也就有了答案。在頭條上有位叫做“是琳達琳達呀”(2023-12-20)的網友轉了《慢慢看清私企管理的本質》的文章,其中就談到了“私企的本質用一句話來說是一一追求利潤最大化”,“成本和競爭決定了老板必須榨干你”。想一想為什么過去我們一直是8小時工作制,而在社會發展了四十多年后的今天,反而出現了普遍的10小時、12小時工作制?難道不是老板追求剩余價值的必然結果?
《資本論》已經是150 多年前出版的著作,如果它的理論只是扯談,那它早就已經被人丟到垃圾堆里去了。到現在我們還在關注它,還在為它的觀念和理論進行爭論不休,恰恰說明它由于揭示了資本社會生產的本質特征而仍然發揮著不可低估的作用,發生著長遠又深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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