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的利己主義”語出自北京大學著名教授錢理群。
看到他在2012年的一個講話,《大學里絕對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他說:“在中國的大學里,包括最好的北大、清華,都正在培養一群20幾歲就已經’老奸巨猾’的學生,他們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體制達到自己的目的。一旦這些人掌握了權力,擁有了地位,帶來的危害比貪官污吏更大!”
“我們的一些大學,包括北京大學,正在培養一些‘精致的利己主義者'”。
如果只看錢教授的這個講話,他似乎就是一個抨擊、批判“利己主義”的學者。
2017年2月8日,中央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上刊登了一篇文章--《“精致的利己主義”害莫大焉》。說明大報接受了“精致的利己主義”這一概念。
錢理群教授在2021年5月4日接受鳳凰網.文化縱橫時,在《錢理群說的“精致利己主義”到底是什么?》一文中解釋說:“應該注意的是,我提出的是‘精致的利己主義’,不是‘個人主義’,不能把利己主義與個人主義混為一談”。
好像這樣,就能夠把“利己主義”與“個人主義”區分開。這是一種主觀想象。二者之間,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
人主義與利己主義到底是不是一回事?或者說,本質是不是相同?某些人為什么極力為“個人主義”正名?
記得2001年,是魯迅先生120周年誕辰。就是在這年,看到了魯迅研究界把青年魯迅的“立人”認定為“魯迅精神”的“靈魂”,“魯迅思想”的核心。而且是魯迅研究界的“共識”。這樣的“共識”,以前聞所未聞。
當找出那篇承載著“立人”二字的《文化偏至論》,閱讀N遍之后,感覺不對了。得出了與“魯迅研究界”的“共識”不一樣的結論。
不是說他們對青年魯迅關于“立人”的解釋有什么不同,而是不同意他們把“魯迅思想”的“核心”,或者說“魯迅精神”的“靈魂”歸結、定位為“立人”。
畢竟,“立人”在當時魯迅的語境與文章中,表達的就是個人主義,推崇的就是個人主義。或者說,是提倡以個人主義“開民智”,育人、立人。那時,青年魯迅正做著大清國的皇民,是在探求真理的過程中,破除了儒家思想,形成的新思想。對于即將滅亡的大清王朝,在當時雖然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終究沒有成為“主流”。
更重要的是,在魯迅的“晚年”,確切的說,在1927年,在廣州中山大學擔任教育長期間,經歷了廣州“四一五”事變,營救學生未果,定居上海之后,就逐漸拋棄了這種思想,甚至連提都不曾提過。
因此,把青年魯迅提出過的“立人”認定為“魯迅思想”的“核心”,“魯迅精神”的“靈魂”,就是否定魯迅晚年思想的變化和升華,特別是成為同共產黨是同一個戰壕里的戰友,一個自覺的馬克思主義者這個事實。這,正是那些研究家所忌諱和想極力否定的。而這時,正值歷史虛無主義甚囂塵上,“非毛化”時髦的時候。某些“公知”自然不甘寂寞。
在宣揚魯迅的“立人”中,比較著力的一個,就是北京大學的錢理群教授。集中反映在根據他對研究生的講演而整理出版的《話說周氏兄弟》(該書1998年12月份由山東畫報出版社出版發行)一書中。該書甚至可以稱為他闡述魯迅“立人”的“專著”。
這是一本借助魯迅的“立人”,批判一切“革命”,包括共產黨領導的中國革命,都是“教人死”的書。認為:“‘毫無利己之心,專門利人,毫無自私自利之心’的倫理原則,這個觀念正和周作人、魯迅的‘立人’思想針鋒相對”。認為中國的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烏托邦世界,有很強的空想性。那些詩把人的精神夸大到極端,是純粹精神、純粹道德的存在”。(《話說在周氏兄弟·談“做夢”》第188頁)
通觀全書,他是打著魯迅的旗幟,自以為站在了魯迅的立場上,維護魯迅,宣揚魯迅,卻是在那里賣力的歪曲魯迅。以“立人”為批判的武器,批判中國革命,批判“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共產主義精神。
“立人”,是孔子的語匯與詞語。在當時,魯迅舊瓶裝新酒,反映的是青年魯迅在1907年時用“立人”,表達、闡述外國的個人主義。這個事實不容否定,也否定不了。如果據此,認為魯迅終其一生,都在堅持個人主義,則十分荒謬。
而錢理群教授公然拿個人主義當旗幟,在中國最高學府,新文化運動、五四運動的發源地北京大學的講臺上向研究生宣揚,并且得到了熱烈的歡迎,還是讓筆者感到吃驚。不僅吃驚于大學教授公然在中國最神圣的文學殿堂上,宣揚個人主義,而且驚異于那么多的研究生竟然失去了判斷力,一個個儼然成了個人主義的擁躉。這時,畢竟,在憲法上中國還是一個以馬列主義為指導思想的國度,居然出現如此咄咄怪事!居然沒有人提出疑義與異議。
本來,錢理群借魯迅提出過的“立人”,贊揚個人主義。后來,卻看到他又發表高論,以反對“利己主義”自居,又一次受到不少人的追捧。
這是怎么了?中國的文化、思想界難道對于“個人主義”及其變種也喪失了判斷與批判的能力么?
這位北京大學教授與曾經的北京大學校長胡適先生一樣,是在玩兒“真假個人主義”概念。糊弄誰呢?
所謂的“真假個人主義”,不只是在所謂的“概念”上區分。更重要、更主要的是看“本質”。而正是在“本質”上,在“為我”這一點上,“真假個人主義”高度一致。
什么“精致的利己主義”,“精致”與否,如何區分只在“概念”上。作為文科教授的錢理群可能能夠區分,對于一般人是難以區分的。利己主義本來就有不同的表現形式,甚至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精致”,或許也不過是其中的一種,或許是“知識精英”身上表現的比較突出的一種。他們或許貌似為他人,實則為自己,把個人的利益得失,計算到了“極致”。到頭來,或許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精致的利己主義”與一般的“利己主義”相比,都是“利己主義”。或者說,程度與表現形式不同而已。
關鍵問題是,“精致的利己主義”或者說“利己主義”是不是“個人主義”。
看來,錢教授居然不知道研究個人主義的鼻祖,提出個人主義一語的法國歷史學家托克維爾對于“個人主義”的研究結論。
托克維爾認為:“利己主義可使一切美德的幼芽枯死,而個人主義首先會使公德的源泉干涸。但是,久而久之,個人主義也會打擊和破壞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淪為利己主義”。
他也可能不清楚,或者不愿意接受,即使是在西方,在不同的國家,對于個人主義的理解和評價也有不同。
胡適在《易卜生主義》中說:“‘為我主義’其實是最有價值的利人主義”。并毫不掩飾的聲稱自己是“易卜生主義”,而不是托克維爾所描述的個人主義。
胡適把“為我主義”看成是“利人主義”,怎么看怎么別扭。明明是“為我”,怎么成了“利人”?
“為我”,道出了個人主義的本質。“利己主義”難道不是“為我主義”么?同個人主義相比,“利己主義”或許更直白,更“精致”。在“為我”這個核心問題上,很難說二者之間不一致。
毫無疑問,“精致的利己主義”就是“精致”的“個人主義”。
畢竟,錢教授還沒有“一錘定音”的本事。他說“精致的利己主義”不是“個人主義”,它就真的不是個人主義。不過是不想讓“精致的利己主義”玷污“個人主義”的“名譽”。因為,他也崇尚個人主義。
錢理群宣揚個人主義是在自上個世紀甚囂塵上的歷史虛無主義大合唱中的一個比較響亮的“音符”。反映了魯迅研究界的“主旋律”。他也因此而脫穎而出,博得“當代魯迅”的“盛譽”。真讓人欷歔不已。
錢理群不是在孤軍奮戰。他不僅有那么多魯迅研究界的同道為伍,正是在那個時期,還有那么多有頭有臉的人物為個人主義“正名”,已經逐漸形成了一股思潮,這種思潮,甚至蔓延到“高層”。
《真理的追求》在1997年第三期上,有一篇叫做《何以要為個人主義“正名”?》其中說到,1996年10月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了由一些博士、碩士集體研究成果:《與總書記談心》。該書由該院副院長劉吉親自參與“討論”,予以“指導和關懷”。該書中同樣認為“個人主義不是利己主義”,現在要“重新解釋和界定”。必須為個人主義“正名”。他們的“貢獻”在于,想重新定義“個人主義”。還說什么原來的“翻譯”有問題。
個人主義在中國存在了百年以上,先哲先賢接受了這個“翻譯”,至少有“約定俗成”的內涵。豈是現在的幾個什么人,心血來潮,想改就能改的?需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即使胡適那樣的學者,一直做著為個人主義“正名”的事,雖然得到了某些知識分子認可,現在那些被稱為“公知”的知識分子,企圖繼承他的衣缽,繼續為它“正名”。但是,在擁護馬克思主義的人民面前,終究沒有市場,得不到認可。
一個時期以來,在經典上做“翻譯”文章的人時不時就冒出一個。這充其量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情,他們沒有權利強加于人,更沒有權力代替既存的“翻譯”。其實,中國革命的成敗,與那幾處“翻譯”又有什么關系,又有多少關系?相反,反對“個人主義”在革命隊伍內部卻起到了極其積極的作用。有人雖然可以陷入個人主義,事事、處處“為我”,甚至走向“極端個人主義”、鼓吹“個人主義”,但是,想翻這個“案”,有點難。
在個人主義問題上,他們“集思廣益”,還想出了個什么“自強主義”來代替“個人主義”。這難道不覺得幼稚可笑么?換“馬甲”難道能夠改變什么嗎?
中國最古老的《易經》中就有“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其內涵不言而喻。豈可被個人主義者們“盜”去,裝點在國人中已經成為過街老鼠的個人主義?這對于國人的智商是不是構成侮辱?
在中國的歷史及其文化中,并沒有“個人主義”的位置。因此,也找不到與個人主義相對應的詞語與概念。如果說有,那就是“自私自利”之類。即使是個人主義所強調的“個性”,與“主義”也扯不上半毛錢的關系。
如此種種。說來說去,他們講的無非還是胡適的“真的個人主義”。
其實,為個人主義“正名”的事情,還可以上溯到1986年11月20日,據上海《社會報》載,一名所謂的大“學者”,其實他也不只是“學者”,就提出:“大公不能無私,要為個人主義正名,并希望對此展開討論”。這位學者說:“對個人主義怎樣認識,是屬于觀念更新的間題。社會是由無數個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個人組成,怎么能否認個人主義?”
這個據說是個“大理論家”的學者,連“個人”與“個人主義”在概念上都混淆了。難道,一說“個人”,承認“個人”的作用就是“個人主義”?這樣的“水平”,還能說他什么呢?虧了還有人稱他為“大理論家”。
有人為個人主義“正名”,還是個理論問題,停留在認識層面。
而錢理群教授在《話說周氏兄弟》中,不但在為個人主義“正名”,而是以個人主義為批判的武器而進行的一次“社會實踐”。批判的是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批判的是共產黨人“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共產主義精神。把共產黨的領袖毛澤東作為重點批判對象,甚至連“毛語言”都不放過。他們站在毛澤東的對立面,或許適應了某種政治需要。也恰恰證明了他們信仰的“主義”與毛澤東是多么的對立與不同。
因此,為個人主義“正名”的,錢理群既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后一個,而是其中最賣力、最著名的一個。
不管是那一個,他們的認識,沒有一個超越胡適。不過是胡適某些關于個人主義的詞語的重復。
如果他們稍微了解一些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知道其中規定的共產黨及共和國的指導思想是什么,稍有敬畏,或許就不會為個人主義“正名”、張目。
那些為個人主義“正名”的人,或許是學者,或許是教授,或許是政客,本不應該是執政黨共產黨組織的黨員。即便是,也是“冒牌貨”。
個人主義,無論真假,健全與否,都是經過“包裝”的利己主義。個人主義與利己主義、精致的利己主義的關系,在“為我”這個“核心”上,充其量是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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