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贊揚南街村,稱“不關‘國家’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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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4-12-03 12:17
李昌平贊揚南街村,稱“不關‘國家’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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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很看不慣(鄭.嶺.黑.菊) [124046:1298], 23:33:31 12/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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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30年不變或私有化了,還要村委會干什么?不要村委會了,《村組法》是個什么東西?搞什么村民自治呢?
搞了十幾年的村民自治,村民的權利是大了還是小了?好村長是多了還是少了?知道為什么嗎?
溫州的很多村,是最先搞土地變相私有化的,你去看看,政府強占土地的現象比什么地方都嚴重啊!溫州因土地上訪的村民幾乎每天都排隊上訪,比什么地方都多!溫州有一個特例村子——將軍村,現在還是集體經濟為主,土地基本上沒有被政府和商人強占,土地矛盾也沒有,經濟發展也很健康,農民收入中等上,福利最好。南街村、華西村堅持土地集體所有,聽說他們的土地被誰強占了沒有?只聽說華西、南街村收購兼并外村土地的。把土地被強占的原因歸咎于土地集體所有是胡扯!
村民要自治、自主、自強,首先就是要國家還地權給村委會或村民集體,承包多少年、怎么承包、承包費多少,不關“國家”“鳥事”;土地是村民集體的,私有化還是不私有化,不關外人的事,由他們自己決定;國家應該做的是“承認土地是農民的財產,可以在銀行里抵押”。
全國村民自治誰做得好啊!是華西村、南街村、將軍村……自治不等于選舉,只有選舉權的自治是勞民傷財,是搞不下去的!很多的人,簡直是拿農民瞎折騰!
當前農村首要的改革改什么?不是所謂的私有化,是國家還土地產權給村集體,中國人民銀行承認農民的財產是財產、產權是產權。當下,農民創造的家庭經營的基本經濟制度一定要保留,這個不能動搖!至于農民今后選擇什么制度,讓他們自由選擇就是了,少這個不許、哪個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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