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用來解決內部分歧的。內部沒有分歧,“團結得像一個人一樣”,那就用不著民主。然而事實是,任何團體內部都不可能沒有分歧。正因為有分歧,黨才有活力,才可能進步。所以,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力的體現。
有人說,黨內分歧是允許的,但不能是政治上的分歧。這種說法不符合唯物論。政治思想領域和其他領域一樣,充滿了矛盾。每個人的出身、經歷、學識各不相同,政見不可能完全一致。分歧、差異是絕對的,統一、一致是相對的。黨內同志之間也是如此,只不過在大的綱領性問題上,相比于黨外人士,黨內同志的意見是一致的。
黨在民主革命時期有最高綱領和一般綱領,其實,在任何特定的歷史時期,黨都有最高綱領和一般綱領。
最高綱領是不變的,就是推翻資產階級統治,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發展生產力,消滅私有制,最終實現共產主義。過去這樣講,今天還是這樣講,一直講到共產主義實現、共產黨消亡。
一般綱領又叫行動綱領,是黨在各個時期的政策性和策略性綱領,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和更新的。如黨的土地政策,經濟政策,統戰政策,各個時期有很大差異。
于是黨內分歧也有兩種,一種是在最高綱領上的分歧,一種是在一般綱領上的分歧。
最高綱領的分歧是根本立場分歧,這種分歧不可調和,不能用民主的方法解決,只有分裂。如第二國際同共產國際之間的分歧,布爾什維克與孟什維克之間的分歧,中共與前蘇共之間的分歧。這叫做“道不同不相與謀”。
一般綱領問題上的分歧主要源于思想方法、斗爭策略或工作能力方面的差異。“當黨員個人意見被否決之后,應當執行黨組織的決議,行動上不得有反對的表示”,說的就是這一層次上分歧的處理原則。因為大家在最高綱領上認識是一致的,所以即使在方法、策略上有歧異,但仍可以放棄己見,保持組織行動上的一致。過去所說的“黨內路線”分歧,大量的是指這一種。這類分歧鬧起來有時也很厲害,弄不好也會導致革命失敗,“千百萬人頭落地”,但它不是根本立場的分歧。如陳獨秀、李立三、王明等人推行錯誤路線,給黨造成很大危害,但他們還是共產黨,不是國民黨。一般地講,正確處理這類分歧,應當用民主的方法,團結與批評的方法,而不能是搞分裂,或者“殘酷斗爭、無情打擊”那一套。
我黨歷史上,除了個別叛黨行為外,還不曾有過全黨范圍的最高綱領分歧。文化大革命很重要一個教訓,就是不能正確地區分和處理黨內兩種不同性質的政見分歧。毛主席講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兩種不同性質的矛盾,這是對的,但把這個理論簡單地套用于黨內,混淆最高綱領分歧和一般綱領分歧,弄得“非我則敵”,“上綱上線”,傷害了不少同志。
當前黨內分歧比較復雜,兩種不同性質的分歧存在,這是一個新情況,需要我們認真分析,謹慎對待。現在有些黨員公開反對黨的最高綱領,對這樣的人應當堅決果斷地予以開除,否則,容他們擴大影響,拉幫結派,縱橫捭闔,分裂將不可避免;還有那些腐敗分子,早已不信仰黨的最高綱領了,應當發現一個開除一個,決不姑息。而對于一般綱領問題上的分歧,則應當強調團結在黨中央周圍,通過民主的方法,說理的方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方法去解決。(9/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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