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國工人網站上刊發了部分吉林石化職工就發生11·13重大爆炸事故原因分析的一些評論(《吉林石化論壇中的帖子》),有些內容可能不盡完全真實,有些觀點可能比較片面或極端,但卻不同程度地反映了當前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和隱憂。
從工人們發的評論中了解到:從2001年到2005年,吉化共爆炸16次,大型爆炸有4次,死亡人員在十人以上。去年12月30日,102廠爆炸死亡三人,那次事故前三天還著了火。1 03廠曾發生爆炸致一人被燒死、數十人被燒傷的事故。一些單位出現在事故后往往是能隱瞞就隱瞞,如104廠檢修中發生了淹死一人的事故,按自殺處理一次給了家屬50萬元。綜合吉林石化工人們就發生“大爆炸”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官僚色彩為主導的企業文化是發生重大事故的根本原因。一個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能否實現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必須有優秀的企業文化作為支撐。從吉林石化來看,其企業文化帶有濃厚的腐朽沒落的官僚色彩。吉林石化的黨委書記、總經理為于力,在全公司召開新年文藝晚會,到會的每個廠的數百名工人們集體喊口號,如103廠喊的是“于總是個企業家,吉化發展全靠他”,104廠喊的是“于總于總我愛你,就象老鼠愛大米”等等。同時,吉林石化還要求全廠職工必須會唱“于力之歌”。于力一次帶領老干部到下屬二級廠參觀,二級廠單位組織幾十人拿著鮮花排成兩隊高喊"歡迎,歡迎,熱烈歡迎"。在吉林石化,強烈的官本位意識和一把手動轍幾十近百萬元的高額經濟收入,使跑官要官大行其道,將幾十年形成的以愛國奉獻為主的企業精神全部被無情地擊碎。發生事故的苯胺車間從基建到試車成功一直由某個同志負責,當時這個同志責任感十分強,吃住在一線,把自己的精力全都傾注到項目上了。結果項目成功后,集團公司調來另一個人頂替了他,將他變為了副職,該同志一氣之下辭職不干了。從吉林石化存在的種種現象來看,當前的國有企業改制進一步加大了國有企業內部原本存在的“內部人控制”的力度。
二、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生產。吉化公司后為了提高生產效益,減少設備檢修對生產的影響,對設備檢修總是草草了事,本來一臺機組的檢修需要十天的時間,往往是只用了短短五天時間就重新開車。原來一年一次大型檢修活動,現在是三年一次。今年恰遇每三年一次的大修,大檢修期限由原來的一個月改為現在的七天,到時不管完不完工就強行開車。最近發生的重大爆炸事故發生在去年新建成苯胺車間,其安全措施相當比較完善。相對一些老車間,管線老化十分嚴重,卻很少進行更換,僅是花幾十萬在老管線上刷遍油漆了事。
三、下崗分流人員搞“一刀切”,崗位技術人員出現了空檔。在深化企業改革的減員工作中,不注重從企業生產實際出發,工作方式簡單化處理,往往是按年齡劃線,像中石化、中石油這種大型國有企業,盡管其經濟效益近幾年十分好,卻也進行了大規模的買斷工齡、下崗分流工作,其中一次就有60萬人被買斷工齡或下崗。一大批有經驗的老技術工人被買斷工齡或下崗后,許多重要崗位人員缺失,在崗的領導干部或技術人員往往是過于年輕,缺乏實踐經驗,加之近些年一些年輕工人對自己的個人發展感到渺茫,學技術的積極性不高,這就給安全生產帶來了隱患。
四、企業職工主人翁地位嚴重下降,變成冷硬剛性制度約束下的“工具”。近幾年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使國有企業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幾乎完全喪失,發生事故的吉林石化在這方面表現的十分突出。企業管理缺少人性化,多采用簡單粗暴的工作方法,下崗、扣發工資獎金成了加強管理、脅迫職工最基本的手段,工人們稱之為“法西斯式的形式主義泛濫的管理模式”。一線員工幾乎沒有享受過《勞動法》規定的節假日,就是春節也得正常上班,且不按國家規定發加班工資。有職工這樣說,“中石化雖然說是國有企業,可是比資本家還資本家,你還不敢提意見,因為他們隨時可以趕你回家,像于力之歌不會唱下崗、穿錯衣服下崗。”在日常管理中,講究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工人們總結出了一些順口溜,如“裝置可以爆炸,衣服不能穿差;管道可以漏油,不能不揀煙頭;儀表可以全停,不戴胸卡不行;工作可以不會,條例必須會背;設備可以出事,走路必須排隊。”如果工人違反有關規定,往往是幾百或上千元的罰款甚至下崗。負責崗位檢查的人說:他們每個人每個月有幾個罰款的任務,完不成就扣自己的錢!一般工人上班時每根神經都繃得緊緊的,不是為了注意生產,不是為了防范不安全的隱患,而是害怕領導檢查,害怕挨罰。吉化開會不讓上廁所,員工尿褲子的現象時有發生。中層干部不給報電話費但要求手機24小時開機,隨時抽查,如果兩次沒有接電話就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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