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最后愿望:關注農民工 孟昭麗 劉佳婧 劉曉莉 |
王斌余,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工,帶著改變貧窮生活的美好憧憬,17歲開始到城市打工,卻在艱辛的生活中不斷地痛苦掙扎,備受欺侮。數次討要工錢無果,他憤怒之下連殺4人,重傷1人,后到當地公安局投案自首。
6月29日,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王斌余死刑。 8月19日和26日,記者先后兩次到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與王斌余對話了10個多小時。在取得信任的基礎上,王斌余向記者坦露他的內心世界。 憧憬 我出生在甘肅省一個小山村,常年干旱家里收成不好。我6歲時媽媽就去世了,家里生活困難,一家3口人擠在一個大炕上。這幾年用打工的錢,才在土房邊蓋了幾間磚房,可是因為錢不夠,新房的門窗到現在還沒裝上。 小時候因為家里窮,我邊上學還邊干農活,在家里要做飯、照顧弟弟,小學四年級時我就輟學在家。 我一直想讓弟弟上學,可我爸說他自己不識字不也活得好好的,更何況家里沒有錢。弟弟二年級也輟學了。 在家里,我覺得自己就像被關在籠子里的貓一樣,總想逃出去看看。出來打工是為了掙錢,改變命運,為自己爭口氣。 (旁白:28日下午,在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王斌余60多歲的老父親王立定。老人一瘸一拐地走了進來,肩上用木棒挑著一個沾滿塵土的紅布袋,布袋里給兒子裝了幾件秋衣和幾個青蘋果。老人是奔波了上千公里路來看兒子的。他告訴記者,兒子很不容易,從小生活不如別人,在家又做飯又洗衣,大了又到外面打工。村里人不出去打工就沒法生存!兒子一時糊涂犯了事,我不識字,可我知道應該按國法處理。) 掙扎 “經村里熟人介紹,我17歲就開始到甘肅天水市打工。隨后幾年又到了甘肅蘭州、寧夏中衛、銀川、石嘴山、中寧等地,在建筑行業打工,也曾蹬過三輪車。 剛開始在天水市干建筑活,一天工資11.5元,扣除4元伙食費,最后可以拿7.5元。隨后,我14歲的弟弟也到這里來干活了,他一天拿5元。我們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買啥,住在用木板支起來的大通鋪上,幾十個人擠一間。 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鋼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里,都是稀泥巴,差點淹死。后來大家把我拉上去了,我總算逃過一死,卻大病一場。老板不給我看病,只給了幾片感冒藥。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著包工頭陳某干活,他攬的都是又臟又累又危險的活。在石嘴山一家電廠做保溫工時,一天27元。保溫用的玻璃纖維扎得人渾身起紅疙瘩,我們忍受不了,老板就罵我偷懶。 吳華是工地的負責人。他經常平白無故地拿我們出氣。他讓我偷工地上的東西,我不干,他就打我,罵我。我們平常從早上7點干到晚上7點,有時候到晚上八九點才下班,只要天亮著就干活。 我們工資一般都是年底結算,平時我們用錢只能找他借。可即使結算清了工錢,仍要扣300元的滯保金。今年老板給我們說晚上加班就給多加8塊1毛錢,但最后發工資的時候他們能賴掉就賴掉了。 去年我們簽了勞動合同,合同上寫了交醫療保險。結果有病根本拿不到,我胃病花了1000多元還是自己掏的。出了工傷他們根本不負責任,工地上一個小伙子腿被砸了還干活呢,后來干不下去只好回家了。 (旁白:寧夏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農民工問題專家李祿勝說:農民工是弱勢群體,他們的合法權利經常受到侵犯。究其原因,農民工有80%是自發打工,他們沒有技能,沒有文化,只能從事簡單的手工勞動和體力活,沒有競爭力。同時,他們缺乏生活常識、法律常識、城市勞動常識,也沒有任何的法律援助。) 反抗 今年5月份,父親因為去年修房子腿被砸斷一直沒治好,家里急需用錢,再加上我身體一直不好,實在不想繼續干下去了,就想要回今年掙的5000多元錢。可老板卻只給50元。 我氣不過,就去找勞動部門,他們建議我到法院。法院說受理案子要3到6個月,時間太長,讓我找勞動部門。勞動部門負責人立即給陳某打電話,說他違反《勞動法》。陳某卻誣賴我看工地時偷了鋁皮,不給我工錢,可我并沒有偷。 5月11日,經勞動部門調解,包工頭吳新國向勞動部門承諾5天內給我算清工資。誰知回到工地,吳華把我們宿舍的鑰匙要走了,不讓我們在工地上住。晚上,我和弟弟身上沒錢,可住店一天最少要10塊錢,我們就到吳新國家要點生活費。吳新國一直不開門,住在旁邊的蘇文才、蘇志剛、蘇香蘭、吳華還有吳新國的老婆過來讓我們走。吳華罵我像條狗,用拳頭打我的頭,還用腳踢我,蘇文才、蘇志剛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當時實在忍受不了,我受夠了他們的氣,就拿刀連捅了5個人。我當時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邊洗干凈血跡,就去公安局自首了。 (旁白: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管教中隊中隊長王佐宏:當時聽到王斌余的案件時,以為他是一個兇神惡煞的人,后來通過跟蹤觀察,發現他很淳樸、善良。由于從小生活的環境沒有多少溫暖,在社會上遭到種種白眼、欺侮,多次討要不到工錢,產生了報復心理。) 反思 下午見到了我爸,他已經瘦成那樣了,見到父親后我覺得很后悔,當時也是一時沖動。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責任。我評價自己是不忠不孝。 說起來我也是壞人,不應該把別人弄死了,我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件事情,對于雙方的父母都是傷害。 我也沒有多少時間了。我爸說了,很支持記者的采訪。你們采訪我,文章發出來,可以讓更多的人關注我們農民工。領導到下面來,只看表面大樓好著呢,我們在墻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樓多少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護我們農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執行,我們的權利還是得不到保障。 我的愿望很簡單,讓我父親、爺爺、奶奶過得好一點,他們苦了一輩子。我希望周圍人都要有一顆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們農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間都很友好,都能夠互幫互助。我希望社會能夠更多地關注我們農民工。 (旁白:寧夏寧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博銘: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關注農民和農村問題,農民工也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但同時,國家要進一步采取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各項權利。農民工是城市的建設者,只有切實保護他們的權益才能保證社會的穩定,不要讓他們流汗后再流淚!) 評論:千萬別漠視農民工的基本愿望 王斌余因為要不回工錢而殺人,怎么說都是重罪,何況他一連殺死4人、重傷1人。但是,從王斌余殺人的直接原因看,拖欠、克扣農民工的工錢,表面上看傷害的是農民工兄弟,而它對社會安定與和諧的危害之大,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 一個“窮”字,讓千千萬萬農民工背井離鄉進城打工。工錢之低廉、工作之繁重、衣食之艱苦,甚至包括包工頭的頤指氣使和隨處可見的歧視,他們都能忍受,只求能夠按時足額拿到工錢。這是他們最基本的愿望。如果連這一點都守不住,他們就可能因絕望而心生憤怒,進而采取極端行為。王斌余殺人案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我們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存在的缺憾,讓我們看清了滿足農民工們按時足額拿到工錢這個基本愿望是多么重要。 對支付工資問題,法律明文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而大大小小的包工頭偏偏要“年底結算”工資,還變著法兒克扣、賴賬。只要行政執法人員經常深入到有農民工的工地上,這個問題就不難發現;只要司法機關及時改進工作,對農民工討薪案快接快辦,這個問題也不難解決。 但是,道理歸道理,現實是現實。行政執法不力、打官司成本高昂,都在讓農民工們選擇以“玩命”的辦法討還工錢。近年來,農民工以跳樓、觸高壓電等自殺方式討要工錢的事例已有不少,還有一些農民工因為辛苦一年卻見不著錢而走上了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道路,王斌余殺人案則更是給我們在這方面敲響了警鐘。 千萬別再等到年跟前了,才大張旗鼓地幫農民工追討工錢。能要回被拖欠的工錢固然好,但消除欠薪豈不更好?“年關清欠”這樣的刮風行為看似熱鬧,卻潛伏著巨大風險。農民工家庭的貧窮、自身生活的窘迫,都不是只有年關才需要兌現工資的。 城鄉差別、貧富差距導致的一些人對農民工的歧視,不是短期內能夠消除的,需要借助社會整體的進步。但像依法兌現勞動報酬這樣的事,只要有關方面真正重視就能解決。尊重和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但先把最基本的事情做好,可能是最簡便、最有效的辦法。(張建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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