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強:聲援郎咸平、左大培
韓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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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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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本站原創
聲援郎咸平、左大培 |
作者: 韓強 日期: 2005-05-08 14:34
韓強:聲援郎咸平、左大培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13:44 新浪財經
韓強
最近香港經濟學家郎咸平引起學術界關注,同時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左大培公開發表聲明,稱要堅決站在郎咸平一邊,稱贊郎咸平是真正的金融專家,并且是有良知的金融專家。左大培在聲明中稱,郎咸平有關國有企業產權改革和國有企業領導MBO的總結論就是千真萬確的真理。并指出,近幾年集體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所謂“改制”,成了極少數人對公有財產、甚至中小股民財產的瘋狂侵吞。這種侵吞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某些“經濟學家”,不僅為這種行為辯護,給它們戴上“改革”的高帽,而且還在直接出謀劃策。
這里,我發表聲明支持郎咸平、左大培的學術精神(具體實例另議)。
第一,郎咸平、左大培提出的主要問題,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是全體人民的,人民有知情權、發言權、監督權。國有資產屬于全體人民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明確規定。國有資產的積累,是1949年以來企業的廣大職工、知識分子、管理干部勞動長期的結果,同時,廣大農民也為國有資產付出了代價——剪刀差。國有企業在我國的現代化建設和國防建設中起了重要作用,任何尊重歷史的人都會承認這個客觀事實。我們不否認國有企業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點,但是在經濟轉型過程防止賤賣國有財產是涉及到企業職工切身利益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大問題。對這樣一個事關大局的問題,無論是經濟學家還是學者都應該本著向人民負責的道德良知實事求是地進行評論。
第二、學者的社會責任感,正義感。從中國現代化的角度看,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意味著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價值觀。中國傳統觀念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觀念必須破除。朗咸平從分析上市公司入手,要求廣大投資者的知情權、發言權、監督權,是有意義的。左大培早就提出建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他的愿望終于實現了。2002年8月他在鳳凰電視臺《世紀大講臺》做過專題演講。我在新浪財經做過介紹(《評左大培的設想:國有資產的動態管理》2002年09月09日13:50 新浪財經)
第三,郎咸平研究香港證券市場:國有控制股公司、家族控股公司、公眾公司的經營狀況的文章早就在香港報刊上發表,這也一次他發表了對歐洲上市公司的研究,指出歐洲國家都有國有股,說明了混合經濟的情況,讓某些張口閉口就是美國如何如何的“經濟學家”們吃驚。對于歐洲的情況左大培做過深入的研究,他與裴小革合著的《現代市場經濟的不同類型——結合歷史與文化的全方位探討》從社會價值、文化價值的高度上對歐洲混合經濟進行了系統性研究。其實,亞洲的韓國、日本也是混合經濟,鐵路、郵政也是國有的。日本、韓國等東亞國家的“政府主導的市場經濟”——東亞模式,在過去數十年中,曾經依靠強有力的政府規制和政府支持的大企業集團,通過高強度投資實現了高速增長。1961年以后,韓國政府就把發展經濟擺事實在首位,提出“民族中興”、“祖國現代化”的口號,建立了經濟企劃院,實行官司民協作體制。美國經濟學家沃倫諾夫甚至非常感慨地說:“韓國企劃廳定出來的規劃,具有權威性和高效率,是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的計劃機構所不及的。”而韓國學者自己在描繪“官民協作體制”時說,這是國家宏觀計劃指導下的“有領導的資本主義”,甚至有人說,是“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混合物”。
第四,日本和亞洲四小龍在20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曾經有過輝煌,但是亞洲經濟圈內,特別是東南亞也有其缺點。郎咸平指出,亞洲的家族集團像一座金字塔,企業分成四層,最上層是家族控股公司,第二層是私人公司,第三層是上市公司,第四層是現金收入及利潤公司。據統計,在亞洲九個國家中,除日本外,上市公司最大股東分布,控股的股東都是家族企業。家族企業上市之后,必然與地方官員勾結,借以登上權力的舞臺。沒有一個例外,這種官商勾結,這種不可避免的事實,損害了制度的有效性,影響了一個國家的法制化,而且家族控股越大,越無效,越沒有法制。1997年的泰國,亞洲金融危機,家族企業欠花旗銀行的私人債務最后全部轉為國債,他們所欠的債務直接由全體大眾來承擔。
所以,我們研究國際經驗,不能只是美國的,還應該包括歐洲、東亞的成功經驗,同時也包括一些失敗的經驗(特別是俄羅斯),正反兩個方面都要研究,聰明的人不僅要學習人家成功的經驗,而且更重要的是不犯人家已經犯過的錯誤。
第五,所謂“公有”、“私有”,要辯證地看。2002年4月20日,年近九十的著名經濟學家于光遠先生在“中國財經高級論壇.2002上海”活動中,欣然接受了記者專訪。他說:“十五大之前,我編寫了一本《于氏簡明社會主義結構辭典》,其中注明了每一個名詞的概念。在我看來,單談‘全民所有制’這一概念是沒有意義的。我最早在‘十五’大上提出公有制不是社會主義的特點。奴隸社會有奴隸社會的公有制,封建社會有封建社會的公有制,資本主義社會有資本主義社會的公有制,同樣,社會主義社會有社會主義社會的公有制。不能夠一概而論公、私有制。只有承認把公有、私有財產都看作是神圣財產,社會主義才能全面發展。” 于光遠先生還向記者認真分析了股票市場的性質問題,他認為,股票市場只存在個人股,沒有私有股。這其中有一個兩重性的問題,股票持有者并不代表股票私有,只有出現股票轉讓,賣出股票換取的貨幣才稱為私有財產。于老強調指出:應該區分公眾化與私有化,股份化并不意味著私有化,更確切地說,與其說是私有化不如說是公眾化。(《東方網》2002年4月22日,《中國證券報》2002年4月29日)
我在《經濟哲學講稿》(《經濟現象的哲學思考》)中對于光遠同志的觀點進行過詳細的分析。我的主要觀點是:任何國家都必須有公共設施。我認為股份制公司是產權明確的、動態的、混合的集體所有制,因此它必須尊重每個股東的權益。因為公司的資產是全體股東的,所以誰要退出,只能賣出自己股票,不能把公司的生產資料直接拿走一部分,這實際又是對每個股東的限制,體現了個人服從集體的原則。同時集體也要考慮個人的利益,小股東可以通過法律對股東大會中侵犯自己利益的決議進行訴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上市公司被稱為公眾公司。
在美國,不管你是國有的還是民營的公司,只要你一上市,你就是公眾公司。公眾就是一個社會的,集體的觀念。所以美國經常有“團隊精神”的說法。為什么美國會對安然公司的造假嚴厲懲罰,因為它破壞了公眾利益,破壞了整個證券市場的信譽,所以維護證券市場的秩序就是維護公眾利益。
第六,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為國民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這是有目共睹的。除了一部分科技人員下海,有相當一批企業家原來只是打工者,或者是個體戶,他們主要是靠自有資金,一點一滴地積累財富。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家是守法的,或基本守法的。違法經營、甚至犯罪的,只是極少數。有些經濟學家提出的“赦免原罪”,實際上是為少數不守者進行辯護。這不僅對人民群眾不公平,對大多數奉公守法的民營企業家也不公平。
第七“原罪”和“仇富”是兩個假命題。
“原罪”是一個宗教道德判斷,是一個唯心主義的命題。把這種觀念應用到任何人身上做價值判斷或者做法律判斷都不合適,因為從唯物主義觀念看,人的觀念、行為是后天形成的,不能做先天判斷。既然應用到任何人身上都不合適,應用到富人身上就更不合適,因為這樣一來,一部分人從它發財的那一天開始就有罪,另一部分人沒有發財就沒罪。這不符合近現代社會人人平等的觀念。
所謂批判“仇富心理”實質上是批判廣大人民群眾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正義要求,批判廣大人民群眾要求反腐敗、反對官商勾結,反對造假貨的正義要求,不管繞什么彎子,都是為少數為富不仁者辯護,為少數不納稅者進行辯護。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主張義利一致,孔子早就說過:“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孔子、孟子都主張富國、富民,并且稱之為仁政。我們現在提倡勞動致富、守法致富,保護合法私有財產,就是為了讓更多的人富裕起來。所以說“仇富心理”是個假命題。
這里必須注意,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是反腐敗,不單是針對少數違法經營的民營企業家,也包括少數國企的高管人員、少數貪污腐敗的干部。腐敗者是極少數,如果仔細看“富人原罪”和“仇富心理”兩個假命題,就會發現:不管繞什么彎子,都是為少數為富不仁者辯護,為少數不納稅者進行辯護,為少數官商勾結者辯護、為少數造假者辯護,為少數行賄受賄者辯護。言外之意是“赦免原罪”,不要再追究了!你要是有不同看法,再拿“仇富心理”的大帽子扣你!
我們注意到:吳敬璉教授指出,社會中存在的更多的是仇腐心理,而不是仇富心理。應當將兩者嚴格區分,并加以正確引導。否則,就會與市場經濟的原則相對立,不利于民營經濟的發展。(《新聞晨報》2004年6月14日)這個觀點基本是正確的。反對腐敗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政策,廣大人民群眾(包括工人、農民、干部、知識分子和民營企業家)都堅定不移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第八,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公司的領導和高管人員都是人民的雇員,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所有工作人員也都是是人民的雇員。我認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當前最主要的任務是清產核資,摸清家底,而不是忙于幾家大企業的整體上市。因此建議人大、審計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追查國有資產流失的典型案例。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曾經兩次播出節目。一個典型是山東某農機公司(曾經在全國排名中也是數得上的)部分管理者另注冊了一家民營公司,同時仍然兼任國企工作,把主要業務讓所謂“民企”經營,然后讓原國個出錢辦貨場。另一個典型是南方某食品廠在改制過程中,廠長把機器、招牌、甚至是歷年來的獎狀轉移到郊區辦了一廠,讓自己的親戚經營。使原有國企成了一個空殼,再賣給另外的民企,不僅坑了民企,而且使原國企的職工沒有安置費。這些以權謀私的行為,這正是郎咸平所說的“國企、民企聯合挖空國有資產”的典型。
當前,我們要特別警惕那種掛兩塊招牌的“假民企”,一頭吃國家,一頭吃民企。
第九,我一直對所謂的MBO表示質疑。朗咸平提出在美國只有1%的公司進行過MBO。其實,MBO也有兩種情況,一是買斷總公司下面的分公司的經營權,但是仍然受總公司制約,這就是所謂的特許經營。另一種情況,是管理層收購,這只能是主人也不想要的公司。但是,我們的某些經濟學家卻拿美國1%的例子說事,要在中國推廣MBO,實際上是要對國有企業進行MBO。有些人想發財,又不想象真正民營企業那樣創業,想直接從國有企業下手,實現一夜暴富,所謂宣傳MBO,正是這種暴富心態的反映。如果高管想對民營企業MBO,那老板就請你走人。這就好象保姆想要當主人,主人只好解雇保姆一樣,沒商量。
第十,我建議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哲學家組成聯盟,共同研究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現實問題。真正的經濟理論是建立在哲學思維基礎上的。我非常欣賞長江商學院項兵教授說過的話:國際上有實力的大企業的競爭是高層次的競爭,是企業文化的競爭、文化價值的競爭、哲學思考的競爭(電視演講大意)。希望我們的企業家,無論是民營企業家還是國營企業家進一步提高素質,勇敢地參與國際競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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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yzx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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