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群體腐敗令百姓心生恐懼 (轉人民網強國社區深入區) | |
[田嘉力] 于 2005-05-01 17:18:31上貼 |
法官群體腐敗令百姓心生恐懼 在百姓心目中,代表法律尊嚴、以維護社會公正為己任的法官,必然是鐵面無私、品德高尚、廉潔奉公的典型人物。然而,在安徽阜陽中級法院卻有一群群體腐敗、吃喝嫖賭令人觸目驚心的法官。在安徽阜陽中級法院,“不少法官之間,吃請一同去,受賄相互介紹,混到一塊了,內部形成赤裸裸的‘交易市場’,互有把柄、互相袒護,形成誰不玩誰是傻瓜、案件進法院就得花錢的壞風氣。” 這是一些什么人呢?有侵吞農民張子海24萬元執行款的經二庭副庭長薛懿;有喪盡天良、愚蠢透頂,吃人家、喝人家,連執行款也悉數鯨吞,逼得這戶農民山窮水盡的刑一庭庭長巫繼成,此人還膽敢在辦公室強奸嫌犯妻,利用職務之便至少與6名當事人親屬發生性關系;有被檢方從辦公室、住宅搜出巨額財物,因徇私舞弊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的刑二庭副庭長李先義;有因職務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執行庭副庭長尚杰。等等,等等。一位“老告狀戶”向記者描述了那些患上“道德缺失癥”的法官們的“私生活”。他說:“將近十年了,我幾乎天天和一些法官打交道,也打傷心了。以錢看人、吃喝嫖賭的法官,我親眼見的、親身經歷的真不少。我官司多時,一年要為他們付幾十次嫖資。要講我沒陪他們賭過,那是假話。他要你陪賭其實就是要錢。我有時心里窩火,打牌時把袋里錢全掏出來,只留坐車的錢,往桌上一放就走人。” —— 在群眾眼中,阜陽中院早已經不是表面“紅腫”而是徹底“化膿”。一些法官的“道德缺失癥”已呈“群體性”。 這樣的法官還能維護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嗎?法律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老百姓的身家性命就掌握在這樣一批人手中,百姓能不感到恐懼嗎?說在安徽阜陽法院管轄范圍里是“暗無天日”一點也不過份。 我們不能僅僅從道德層面上找原因。安徽阜陽法院的法官群體性腐敗當然有他們個人道德品質的原因,但更多的應該從體制上探索腐敗的根源。如今人人都知道打官司就得花錢。古時候打官司必須賄賂官老爺,那是舊社會黑暗的表現,官老爺收的是非法的黑錢。但不管是朝庭還是各級官府,都沒有公然向告狀者收費的規定。為百姓斷案本身就是官府的責任之一。現在呢,聲稱不收黑錢了,任何賄賂行為都是不允許的。然而,現在卻明碼實價要收合法的錢了,那就是“訴訟費”。我始終不明白百姓打官司憑什么要繳“訴訟費”。 法官是國家公務員,公檢法人員都是國家公務員,是代表國家權力履行政府責任和義務的工作人員。為百姓斷案破案是他們的本份,納稅人養活他們就是要他們斷案破案的,向百姓收取“訴訟費”是什么意思?據報道,法官除了國家規定的工資外,每辦一個案子都有加班費,還有月獎、季度獎、年中獎和年終獎。這算什么規矩? 同是公檢法系統,公安局辦案是否也應該向當事人收費呢?一條人命值多少錢?破一個殺人案應該向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收費多少?破一個搶劫案、強奸案、詐騙案,公安局要出動多少警力,要支出多少差旅費、加班費、夜班費、誤餐費、偵查鑒定費、彈藥費?以此為理由,公安局應該向事主收費若干?是按“標的額”計算還是按“實報實銷”原則統一向受害人及其家屬收取?—— 既然公安局破案不收費,法院辦案收取“訴訟費”的依據是什么? 我認為,現行的法院“收費辦案”才是導致某些法官腐敗的制度根源。不要給人們講“國際慣例”。國家與國家不一樣,政府和政府有不同。人民的政府,就應該履行人民政府的應盡責任。服務政府,責任政府,不是空口說說的。我們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當然也有必要研究和開拓一套適應中國國情的司法管理辦法。安徽阜陽中級法院群體腐敗的法官令人發指。在尚未發現有腐敗行為的法院,甚至“先進法院”,法官們沒有吃喝嫖賭收賄索賄行為,群眾就滿意了嗎?百姓們對昂貴的訴訟費早就心生怨恨。那昂貴的訴訟費讓百姓輕易不敢打官司,我們的依法治國又從何體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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