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翔宇事件”看蘇州的“自我革命”
畢業于清華大學的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工作人員馬翔宇,網絡公開實名舉報他的上司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局長祝歡一事,一度成為轟動全網的熱點。蘇州官方也迅速作出回應。既然這件事已經放到了聚光燈下,就不能輕飄飄放過。我們從這件事中發現蘇州的“自我革命”存在不少問題,需要認真嚴肅地對待。
一、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祝歡完全拒絕“自我革命”,成為革命的對象。他不但在政府采購中圍標串標、進行利益輸送、向省委巡視組提供虛假材料,還對拒絕同流合污的工作人員,威脅恫嚇打擊報復。把單位當成了自己的私有領地,腐敗墮落,飛揚跋扈,已經看不到一點共產黨員的影子,成為人民民主專政的對象。
二、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整體上看也存在拒絕“自我革命”情況。從馬翔宇舉報的情況看,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是存在群腐的可能的。最起碼,對于祝歡已經被蘇州官方通報證實的貪腐行為,除了馬翔宇外,上到黨組成員下到一般工作人員無動于衷,麻木不仁,缺乏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自我革命”能力。在馬翔宇年度考核的問題上,如果真如蘇州通報說的:“經核查,馬某某2021、2022年度考核等次是由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根據考核辦法和民主測評結果給出。從核查情況看,年度考核民主測評為會議現場打分,未發現人為授意指使的情況。”那么也證明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的大多數工作人員,不能夠對馬翔宇同志做出公正評價,對馬翔宇同志不配合祝歡違法亂紀的正義之舉持反對態度。
三、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的上級組織部門“自我革命”很敷衍。馬翔宇舉報信中說:“2021年底,祝歡繞過本人簽字確認及黨組決議程序,秘密給予我“基本稱職”考核等次,這一情況在 2023年初被我發現,向組織部門申訴后,組織部門調查證實祝歡確實違反了組織程序,我確實完成了本職工作,聲稱會對祝歡進行第一種形態談話,但為了維護領導權威”,經“綜合研判”,維持“基本稱職”考核等次。”蘇州通報中沒有正面回應這一問題,沒有否定就應該確有其事。那么上級組織部門為什么可以為了“維護領導權威”而不為“完成了本職工作”的馬翔宇同志改變“基本稱職”考核等次。現在已經證明馬翔宇對祝歡的舉報主體是真實的,馬翔宇同志難道不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現,甚至可以稱為反腐敗的英雄?上級組織部門難道不應該重新確定馬翔宇同志的考核等次?難道不應該予以馬翔宇同志恰當的表彰獎勵?
四、蘇州紀委個別人員“自我革命”掉鏈子,甚至充當了腐敗分子的保護傘。本來紀檢監察機關在黨的“自我革命”中承擔著重要責任,但是從這個案件中,蘇州紀委暴露出嚴重的問題。在網絡舉報之前,蘇州紀委受理馬翔宇實名舉報長達一年另四個月,為什么石投大海?從網傳舉報信來看,全文超過7200字,列舉了祝歡在政府采購中存在圍標串標、虛設項目套取資金、利益輸送、提供虛假材料、及其學歷造假等5大問題,涉案金額達1700萬元。舉報信不僅文筆流暢邏輯嚴密,而且證據詳實,以附件形式展示了大量的合同、票據、詢價記錄單、通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郵件賬目等材料。面對這樣的舉報信,我們很難想象蘇州紀委有關人員是怎么做到無動于衷的,這已經涉及嚴重失職瀆職和包庇犯罪,不是蘇州相關通報“在前期處理馬某某舉報反映問題的過程中,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存在執行制度不嚴、工作質效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簡單等問題”可以搪塞過去的。這其中在那里卡殼,是哪一個工作人員的責任,還是經過某種層級的會議決定擱置的?這個需要明確。
五、蘇州公安部門的“自我革命”令人擔憂。馬翔宇舉報說:“2024年1月28日,我接到湖東派出所電話,另有兩名輔警登門,湖東派出所及輔警同志被告知我購買了爛尾房,他們接到命令來要求我不要去南京或者北京,但我從未購買過所謂的爛尾房。”馬翔宇還曝光了春節一名警察給自己打電話的錄音,警察也不明白為何要群防群控馬翔宇,告訴馬翔宇是上面讓人盯著他,不要去北京、南京非法上訪,并提醒他注意安全。而蘇州官方通報沒有正面回應這個問題,可以認為是有意回避。那么是誰可以動用公安機關,把本來是反腐英雄的馬翔宇列為監控對象,這個問題必須查清楚,必須還馬翔宇一個公道,還全國人民一個明白。
綜合以上情況,我們深感蘇州的“自我革命”問題不小,憂患重重,希望當地黨組織認真對待,深刻反思,懲前毖后,不負黨和人民。
在這個問題上,蘇州自我革命是否到位,起碼有兩個重要的標志:一是馬翔宇同志受到善待,受到表彰獎勵和重用;一是祝歡和他背后的保護傘受到嚴懲。
如果蘇州的“自我革命”抓不好,那就請上級黨組織,請全國人民幫幫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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