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剛剛發生的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這里就不再贅述。我先講兩個稍微遠一點的案例。
第一件犯罪分子不是未成年但也非常有代表性:2020年3月14日,一位男子在超市內因為一句“戴口罩”的善意提醒,就將一位70歲的老人活活打死。
更讓輿論大跌眼鏡的是,這位兇手竟然曾經就是殺人犯,然而已經刑滿釋放了——他曾經在2004年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的女朋友。
但是因為女方家屬接受了兇手一家大額賠償,學校又出具了表現良好證明,此人只被判處了無期徒刑。這里要吐槽一下,為啥學校總喜歡給這種牲口開具“表現良好證明”?新東方那個兇殺案也是,這個案件里學校是北京工業大學,不能理解校領導腦袋是怎么長的,為什么不跟受害人共情,要去跟兇手共情?
為什么要舉這一個不是未成年案件的例子,就是給大家具體感知一下我們法律對減刑量裁方面的可操作度:一個成年殺人犯,可以通過種種操作9次減刑,原本無期徒刑僅坐了14年牢就放了出來,結果出來又危害社會了,那個超市買菜的老人真是無妄之災。
通過這個案件就可以看出【死刑】的意義,這也是為什么我在去年講反腐紀錄片問題時,呼吁要恢復對貪官污吏死刑震懾的原因——因為人只要活著,就有太多“手段”可以操作了,貪官污吏的例子大家都看到了,孫小果的例子大家也都看到了,今天又提供一個新例子。
這個案例還有一點很有代表性:犯罪分子十五年前殺人,十五年后剛出獄又殺人,說明有些人就是反社會人格,是改造不好的。我們必須要承認物種的多樣性以及人與人的差異,在這樣大基數的人口中,這種極端案例必然不是少數,所以這就是死刑的另一個意義。
雖然這個例子中的畜生不是未成年人,但是足夠給大家提個醒了:無期徒刑沒有任何威懾力,只要輿論聚焦點一移開,很容易就無期變有期,有期再減刑,最后幾年保外就醫……孫小果們的例子絕對不是簡單個例。具體到未成年人犯罪分子身上,這些就更容易好操作了。所以現在輿論群情激奮,根源就是擔心這三個畜生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第二個案例:13歲小畜生強奸未遂后殺死10歲女童,因為未滿14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小畜生家長甚至都沒有道歉,直到受害者家長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小畜生家長終于才道歉。
給大家感受一下,這個13歲的小畜生身高175,體重140+:
舉這兩個案例分別說明兩個問題:第一,如果沒有死刑,即便無期徒刑都不能很好地去踐行正義、懲戒犯罪;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營養好、發育早,比以往更早有了惡性犯罪的身體條件。同時信息發達,接觸網絡早,三觀成型時間也比傳統教育更早。
每次討論法律相關問題的時候,總有蠢貨嚷嚷“輿論綁架司法”啦,簡直就像巴普洛夫的狗一樣靈敏。必須要嚴肅反駁這種觀點:輿論從來沒有綁架過司法,司法沒有有些人想象的那么脆弱,我國歷史上也就實體意義上“砸爛公檢法”極短暫的時光里才確實威脅到國家暴力機器;與“輿論綁架司法”恰恰相反的是,輿論反而往往能促進司法進步。
“昆山龍哥案”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這就是一起典型的輿論促進司法進步的案例。“昆山龍哥案”發生后,就有非常高清的、無死角的監控錄像流出,有極大可能是內部人員有意流出的。果然相關內容引爆了社會輿論,引發了關于“正當防衛”“故意傷害”“黑社會”等話題的大討論,直接推動了關于“正當防衛”判定的歷史性大進步。
今年春節檔電影《第二十條》講的就是這個問題,有機會我詳細說一說這部片子,它有些情節很真實很還原,有些情節則非常糟糕,老謀子的精明與小心眼體現得淋漓盡致。
比較好的、真實的情節,比如雷佳音拿著監控錄像,一截一截給要上訪的公交車司機楊皓宇看:到這,你是見義勇為;到這,你是正當防衛;到這,你是防衛過當了;到這,你就是互毆了;到這,就是故意傷害了。這簡直太真實了,我看這段的時候笑著笑著就笑不出來了。
但是《第二十條》里不好的段落,就是完全抹殺了“正當防衛”認定中社會輿論的巨大、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反而變成了體制內“青天大老爺”雷佳音機械降神、為民做主。這就是徹底扭曲了“昆山龍哥案”的那一段事實。
電影里也說了,有哪哪年這個案,有哪哪年那個案,都是按照故意傷害或防衛過當判的,要想給這件“翻案”就是打體制內同僚的臉。按劇情創作的邏輯順序來,這時候就應該展現出社會輿論的重要性了。但是相關劇情一點都沒體現,變成了“青天大老爺”戰勝了自己的心魔,一己之力天神下凡扭轉不合理的現狀,我們可得盼著體制內多幾個雷佳音這樣的“青天大老爺”呢!
說起扭曲歷史這種事,王家衛拍了一個《繁花》,為“先富起來”的階級洗地,好歹還能騙一騙沒經歷過那個時代的00后;可是“昆山龍哥案”這才幾年啊,那時候轟轟烈烈的輿論盛況推動法治實踐進步,所有人都能回憶起來,張藝謀就敢這么拍,難怪人家是“國師”呢。
這就是我在《文化革命的意義》一文中所說的,為什么運動的開始要“批鬼戲、批清官戲”,因為這否定了人民的主觀能動性,否定了人民自己解放自己的唯一道路。正如文中引用當時一篇歷史文獻中所說:“顯然,在《海瑞罷官》的作者看來,階級斗爭不是推動歷史前進的動力,‘清官’才是推動歷史的動力;人民群眾不需要自己起來解放自己,只要等待有某一個‘清官’大老爺的恩賜就立刻能得到‘好日子’。”
老謀子真不愧是國師,說他精明睿智也行,說他油頭滑腦也行,說他是裝糊涂的高手也行,反正他對我們“政治正確”這條線可太清楚了,精準的避開了一切可能引起“麻煩”的內容,上面最喜歡這種又聰明又能干又有政治覺悟的耳目喉舌了。
言歸正傳,在批判了“輿論綁架司法”、并舉了“昆山龍哥案”的正面例子后,還是要指出整個事件中有不少謠言在渾水摸魚,比如頭骨——
還有傳言受害人是被活埋,都是不實信息——
就像我周末關于“愛國主義”和“民粹主義”的相關討論一樣:我們愛國不需要靠“政治謠言”和“流量密碼”來確認和鞏固,我們的立場和理論之所以經得起推敲不外乎四個大字:實事求是。
所以文章的最后總結一下本文所羅列的兩個事實:第一,無期徒刑都很難實踐真實正義,更何況我們現在對少年犯的懲罰只能說不痛不癢;第二,生活水平提高、教育普及、互聯網發達,導致青少年身體、心理成熟期大大提前。
這兩個事實都指向了最終的結論:關于惡性犯罪獲罪的年齡應當提前。對于謀殺、強奸、綁架、縱火、投毒等人神共憤的犯罪,應當忽略其未成年身份,予以比現在更嚴厲、更公平的嚴懲,踐行真正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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