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將馬樹山案視為恥辱,但在某些“正能量”媒體眼中,他們卻還是能從這起案件中屎里覓豆,窺探到常人難以探尋到的正面意義,比如有媒體就形容它為“推動了法治建設”,有磚家叫獸經發視頻,高調聲稱”這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我并不想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法治“要靠一個無辜的人遭受無妄之災來推動,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更何況,打臉還來得那么快,讓人猝不及防。
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阿二不曾偷。當然,那些江平法律黨徒五毛們還在捉襟見肘地對這個四面漏風的屁股簾子“賣力地打補丁”,神嗎“法治不完善”啊“這是一堂法治課”呀,”法治尊嚴“啊地哇哇亂叫。但是汝輩已經“完善”了四十五年了,如此不堪,還有什么“尊嚴”可言乎? 幾代人過去了,有多少冤魂在天上哭喊,你們就不怕報應嗎?難道你們準備“完善”一萬年嗎?這就像你們鼓吹“改革出現問題只能通過深化改革,完善私有制市場經濟能消滅貧富懸殊”一樣的謊言都破產了,臺下的看客都散盡了!
今天刷到兩條新聞,看到這些新聞時,我只感到窒息。窒息之處在于我很驚訝他們居然敢這樣瞎搞,驚訝他們如此無視法律。赤子雜志社下屬的赤焰新聞報道了一個新聞,7年前,安徽宿州碭山縣農機局退休職工李平實名舉報該局局長王超的經濟問題。結果16個月后,李平夫婦及其親屬等三人被當地公安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刑事拘留。
到底還有多少張樹山、李樹山,王樹山...............還有多少冤獄,多少羅織構陷,多少傷天害理?
它見證了毛主席在文革中號召人民群眾起來造反,”砸爛公檢法“的正義性
我要說的是,你們一開始就錯了,就很荒謬的了。
按照目前西方主流社會的觀點,世界根本就不存在江平之流假洋鬼子杜撰胡謅的神馬“法治國家”,只有民主國家與專制國家之分。無論民主國家與專制國家都有法律,民主國家的法律就是盧梭的社會契約,盧梭先生說:“人生而自由,但卻無處不在枷鎖中。”盧梭進一步說:“這個枷鎖就是國家”很顯然,盧梭先生心中的自由,首先就是要砸爛現存的舊式君主國家專制機器,監獄,法院,警察,軍隊這些鎖鏈。其次,盧先生心中的自由就是“主權在民”,由全體人民締結契約民選組成政府,這個社會契約就是所有人都要自覺遵守的法律,不論總統還是平民。
與此相對立的是封建專制國家的法律是君王,大臣,以及依附于他們的諸如江平這樣的師爺刀筆文人酷吏訟棍制定的,專門治老百姓的,以“刑不上大夫”為法律準則,貪官都免除死刑,資本家犯罪可以不捕,不判,都有御賜免死丹書鐵卷。君王出言即法,凌駕于法律之上,法律更管不著了。
所以,沒有民主前提的,由全體人民締結契約為基礎的,胡謅杜撰的所謂“法治”整蠱,只會是特權肆虐的工具。
可以看出,現代民主是與中世紀君主專制相對立的概念,民主與法律不是一個層面的問題,“民主與法治”這種說法本身就是邏輯混亂,概念不清,缺乏學術,哲學,科學常識的人胡謅的瘋話。
所以,透過現象看本質,揭穿包裝看內容,觀其所作所為,江平假洋鬼子法律黨徒就是用時尚名詞包裝起來的封建專制余孽,歷朝歷代助紂為虐的訟棍酷吏的借尸還魂。
江平之流法律黨徒不僅抹黑妖魔化馬列毛主義的人民當家做主法學主張為“人治”,肆意踐踏蹂躪。而且更為惡劣的是斷章取義,閹割盧梭思想中的資產階級民主精神,杜撰編造了一個子虛烏有的“法治國家”謊言,徹底格式化了自革命先驅孫中山領導的三民主義民主革命,和毛主席領導的社會主義民主革命成果,使得歷史倒退回封建專制王朝古羅馬中世紀黑暗惡法時代。流毒甚廣,貽害深遠。
劍云撥霧:“搶來的財產受法律保護”諸種惡法,是否該隨江平壽終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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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言令色鮮仁矣!不看廣告看療效,觀其四十年所作所為,從造成的實際惡果來看,無非“天下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舊中國歷史沉渣泛起,換了個“法治”新馬甲而已?造成的惡果,就是老百姓有冤無處申,有理無處講,羅織構陷,冤獄遍地,刑案高發,執行難,立法司法執法系統性腐敗糜爛。“法治”已成潰決之勢,社會動蕩不安,維穩空前。這是天下大亂的征兆
這就是流傳中國危害巨大的第二大虛假理論騙局——前三十年是“人治”后四十年是“法治”——造成了今天法律的一切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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