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那個小青年”(這里借用胡錫進的指稱),對南京一家商場進行舉報,指責其貼了旭日旗,引發了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
客觀來說,“小青年”對商場張貼的圖案,完全是一種誤讀,這種誤讀,可能是源于某種無知,也可能是別的什么原因,我們不必做過多揣測,總之,他搞錯了。
胡錫進由此興奮莫名,連篇累牘地發表長篇文字(胡錫進那種腹瀉式的無頭無尾無標題的文字,不配稱為文章),給 “小青年”扣上“打著道義旗號的極端主義”的帽子,豎著眉毛,妖里妖氣地罵個不停,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這倒是讓常征感到奇怪,胡錫進不是最講“包容”的嗎?
比如,去年發生了“笑果辱軍”事件,激起了全網憤怒,胡錫進就甘冒天下之大不韙,要求“包容”,這次為什么又不包容了呢?愛憎何其分明?雙標何其嚴重?
在常征看來,胡錫進一反常態,跳將出來,撕下“包容”、“中庸”的假面,根本原因就在于,他要以此為契機,給網上的愛國輿論一個沉重打擊,讓他受到窮追猛打的臣妾主義主張獲得一個喘息的機會!
如果能夠借此機會,把已經被拋到垃圾堆里“愛國賊”帽子撿回來,重新扣到愛國網民頭上,那就再好不過了!
胡錫進能做到嗎?
那就看要廣大愛國網民能不能對這一事件有辯證的認知,否則,被胡錫進一通忽悠,還真以為自己有什么原罪,從此垂頭喪氣,那胡錫進就得逞了。
常征認為,應該從這樣幾個方面看待這一事件:
首先,毋庸諱言,“南京那個小青年”對商家的指責是錯誤的;
其次,必須看到,犯這種錯誤的人在愛國網民中是極少數,絕大多數愛國網民是真誠、理性的,所以,我們絕不接受胡錫進所謂“打著道義旗號的極端主義”的指責;
第三,究竟應該如何分析“南京那個小青年”的錯誤?這里倒是需要引用一句精英最喜愛的名言了,“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小青年”向警方舉報,是在行使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向商家表示抗議,是他的言論自由。他的權利與自由,都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
另外,西諺云,年輕人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小青年”的問題,充其量是一個教育、引導的問題,在處理這一事件的過程中,尤其不能忽視的是保護網民的愛國熱情!
常征認為,在整個事件當中,真正需要提出批評的,反而是處理此事的警察。
為什么呢?
因為但凡舉報,無非兩種可能:要么正確,要么錯誤。“小青年”因為無知犯了錯誤,為什么警察也不能做出正確判斷呢?做為一個執法者,如果連如此簡單的事件都以和稀泥的方式處理,那就不配做警察。
最后,常征要強調指出:愛國無罪!
要警惕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
對個別人以“愛國”之名犯下的錯誤,可以批評、教育,必要時依法處理,但絕不應該泛化為對廣大愛國網民的丑化。
愛國主義是人們對自己祖國神圣的情感,胡錫進之流不要以為這次撿到了槍,就可以興風作浪,已經嘗過半殖民地苦頭的中國人民不會接受臣妾主義,搞臣妾主義是絕對沒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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