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貪腐案被捕入獄判處無期徒刑的江西于都縣原縣委書記胡健勇再獲減刑7個月的消息引起媒體關注,其在獄中舉報300多人,被網友稱為“神奇”事跡。驚呼其真實事件竟“比小說家的文學創作還要精彩”,只能用“不可思議”四個字來形容?! ?/p>
2012年6月20日,原江西于都縣委書記胡健勇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涉案金額累計達1700多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3年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江西期間,胡健勇憑著驚人的記憶力,在獄中寫下了舉報信,詳細列舉了300多人的違法違紀行為,“誰什么時候送給他什么東西,他又曾經給誰送過什么東西,都記得一清二楚”。最終,包括廳級干部、縣處級干部等多人被調查后交代了貪腐事實。
胡健勇2012年被捕時不老實不交待不舉報,可見其對抗組織對抗黨紀國法的態度多么頑劣,其避重就輕、逃避懲罰的僥幸心理多么強烈,可見當時辦理的胡案多么粗陋、多么草率。2013年胡健勇交待舉報300余人貪腐線索,可見其腐敗多么嚴重,案件多么重大,可見漏網的腐敗分子數量多么巨大,脫網的腐敗分子僥幸心理多么強烈。
但坦率地說,本案并不神奇,也沒有什么“不可思議”的地方。此類情況甚多,并非胡健勇一案。只不過,胡后來又如實交行了新線索、主動舉報了新案犯,但許多案件一經結案就此結案,再無續案新案,腐敗分子交待的腐敗問題占其全部腐敗問題往往三不及一,查實證實的腐敗案值往往占全部案值的十分之幾,許多串案套案往往沒有深挖細查。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人案一人擔“,這是官場的潛規則,貪官應對法律的“法則”,以至于許多腐敗案件都辦成了夾生案、半截案、尾巴案,許多貪官污吏,“一人坐牢,全家幸福”,“一人蹲監入獄,三代榮華富貴”,“入獄成貪官,出獄成富翁”的現象不在少數。以至于許多案件難以突破核心,難以一網打盡,難以根除腐敗,再加上怕牽連怕涉及的強大阻撓干擾,許多案件最后都成了”糠心“案,反腐敗成了”隔墻撂磚頭,砸住誰是誰“?! ?/p>
胡健勇的舉報行為給自己爭取到了立功減刑機會,在2017年被減為有期徒刑22年,2019年再次被減刑8個月20天,2023年6月再獲減刑7個月。有關部門要借鑒此案的經驗,建立長效的檢舉制度,在監獄服刑腐敗分子中廣泛深入地開展”檢舉揭發,立功減刑“活動,全面提高腐敗案件的辦案質量,通過辦理一案,捕盡一窩貪官,通過辦理一起,掃凈一方腐敗。使反腐敗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奇效。
胡健勇立了新功建了大功,對他的鼓勵和獎勵是應該,更應該大張旗鼓地宣傳報道他的事跡。他的貢獻在于開闊了反腐敗的新思路,開拓了反腐敗的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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