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降”
竇文濤是個妙人。
搞圓桌派的時候,請陳丹青來,大大的夸了美國一圈。偏偏在節目的后邊,以讀者來信的方式,把陳丹青架在了臺上。
陳丹青80年代高調出國,然而在美國苦熬了18年,江河日下沒有熬出頭,吃了18年的軟飯,2000年回國之后才突然爆紅。面對這個問題,一向犀利的陳丹青也舉起了雙手。
著名美術家劉海粟的學生簡繁,曾在文章《陳丹青的影響力僅限于中國人?》頗揶揄了一把這位大才。
丁紹光說:“陳丹青在美國的情形我們都了解,吃老婆的軟飯,找不到北。”他瞟了一眼袁運生,趕快修正,“當然,這不丟人。問題是,他回到中國享盡名利,卻未有建樹,讓我瞧不起。” 我說:“他在洛杉磯的畫展我去看過,門可羅雀。自己悄然無聲地掛上去,再悄然無聲地取下來。自己花錢運過來,再自己花錢運回去。”
《滄海之后 · 陳丹青的影響力僅限于中國人?》簡繁 著,人民文學出版社,2015年1月
陳丹青在美國郁郁不得志,鬧不出什么名堂,潦倒回到國內,卻靠著清華美院和中國畫院的接力力捧,二次爆紅。然而,就算是這樣,陳丹青在他歸國十年畫展上,還是把專訪的名字,定為《回國十年,是夢想破碎的十年》。
氣的丁紹光(美籍華人畫家)說:“陳丹青現在江郎才盡畫不出來了,如果他在紐約,根本沒有他說廢話的地方。但在中國,中國的社會體制卻被他用作遮掩自己藝術無能的借口。所以,中國不是荒廢了他,而是讓他得以繼續保持口頭的‘雄起狀’。陳丹青是個聰明人。但從更聰明的高度說,他也怪可悲的。就像范曾得益于權貴卻反咬其主。”
其實,在過去三十年中,陳丹青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拿著綠卡抑或是藍皮護照,還留著國內戶口和紅皮護照的大有人在。
在國內撈錢,在西方享受。甚至更過分一點,吃飯砸鍋,沾著中國紅利,還要各種搞破壞,放嘲諷。比如號稱9位數的高官之后,潤到澳大利亞的“北極鯰魚”
話說調查了快一個月了了吧,有后續嗎?
外籍身份,成了一道額外的護身符,升學就業所得稅各種空子可以鉆,便宜可以占。總之,最近三十年,的確是進可攻退可守,左右逢源兩頭便宜都占盡的“墻頭草的黃金三十年”。
然而,墻頭草們的黃金時代,就要結束了。
墻頭草變墻頭韭
今年二月份,美國第二大州德克薩斯,接連公布了兩項法案,引發了美國“墻頭拔草”的浪潮。
最先提出的是SB147法案,這個法案明令禁止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或工作簽證的中國人或中國留學生,在德州購買任何地產。
德州人雖然是老粗,但是墻頭拔草這事一點也不含糊,這個147法案之外,還配上了搭配的SB711法案。
這個法案規定在房產買賣時,在合同中多完成一個申報制度,要求中國公民,在買房過戶的10天以前,填寫一個TREC表格,來聲明自己來自于中國,賣家此時可以選擇繼續履行或終止合同,并且賣家在依據表格終止合同時,買家不得向賣家提出要求賠償損失,也無法起訴政府。簡單說就是如果是中國人買房,即使買家支付了高額定金,賣家仍可以無責毀約,不負擔任何責任。
不少華裔抗議種族歧視的SB147法案,然而這個法案還是在快速推進
德州做了開頭,全美各州紛紛效仿起來。到目前為止全美有11個州提出了類似的限制中國人購買房產地產的類似法案。
其中做的最絕的,當屬美國第三大州(人口)佛羅里達。
本周佛羅里達參議院264號法案,以38比0全票通過參議院表決,這其中包括22票共和黨人和16票民主黨人。可見兩黨對圍剿墻頭草這件事,頗為一致。
這個SB264法案比德州的法案規定更細,手段更狠。這個法案規定,在2023年7月1日之后,任何中國人(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暫時豁免)不可以購買和過戶接受任何佛州房地產。如果是因債務轉讓、法院判決等獲得的房產(抵賬房產),必須需要在兩年內變賣。
在23年7月1日已經在佛州擁有房地產的中國人,則必須要在2024年1月1日前要向佛州農業和消費者服務部報備(給中國人持有的房產設立特殊清單,后邊想干什么很清楚了)。逾期不報備每天罰款一千美元,直到報備為止。
在交易過程中,買家需要專門簽署一個聲明表明自己不是中國人。過戶公司明知買家是中國人仍然幫助買家過戶的,負民事和刑事責任。中國人在7月1日之后購買的佛州房地產,一旦查出,房產立即充公,由州政府強制變賣。所有賣房子給中國人的賣家,屬于一等輕罪(first degree misdemeanor),判處一年徒刑。
南卡州也通過了類似的法案,除了佛州的嚴厲懲罰之外,還規定即使華人已經持有的房屋,也不得用于牟利(seek interest)。也就是說,如果華人將房屋租給租客,租客故意想不交房租的話,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華人房屋非法牟利為由,讓房東吃不了兜著走,光明正大的賴掉房租。
拔草行動遠沒有停止的意思。
隨著各州限制華人買房,一些美國參議院的老爺們也開始準備大撈一票。3月30日,美國參議員Tom Cotton和Katie Britt,聯手提出一項名為“the Not One More Inch or Acre ”的法案。在該法案中,兩名參議員不但準備直接禁止中國公民在美國任何一州購買任何的房地產,同時要求目前中國人擁有的任何美國土地(也包括含有土地的房產)都必須在法案生效一年內限期賣掉。
要求中國人所持有的房產,不論購買時間在法案生效之前還是之后,必須限期賣掉的“棉花(Cotton)議員”。既然是限期賣掉,那么可以想見趁火打劫之下,這些地產肯定是腰斬甚至腳踝斬了
在美國,房產也是極度重要的財產。美國股神彼得林奇曾說過,沒有買下第一套房產之前,不要重金去炒股。擁有房產是美國進入中產階層的門檻。如果不能購置房產,很難進入真正的體面社會。
喜歡內斗的美國華人們,有些人開始沾沾自喜,新的法案禁止中國人買房,但是給已經入籍和持有綠卡的中國人網開一面。(持有綠卡的中國人只是限購,并且規定不得以房產牟利(出租等))似乎自己不受影響。
殊不知這些法案在起草過程中,幾易其手,為了方便快速通過,減少阻力,才對綠卡持有者網開一面,等到全美都有了華人禁購令,那么你猜希望通過“反華”出位的政客們,會不會進一步加碼,把綠卡持有者,甚至入籍時間不夠長的華人也放入禁止持有房產的范圍當中?
今天說非公民不準買房,沒準明天就變成綠卡或者公民,難保不會下一步就會要查看原籍國,排華法案殷鑒不遠,這個slippery slope 誰知道會滑到哪里?
加拿大人打個樣
實際上,看上去更“慈祥”的加拿大人已經給美國人打了一個樣。
加拿大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簡稱BC省,就是溫哥華所在的那個省)偷偷上線了一個新法令,叫做《來源不明財富令》。
這個法令名義上是針對有組織犯罪的,但實際上瞄準的卻是“墻頭草”群體。
這個法令規定,“疑罪從有”。一切大額支出都必須自證清白。任何當事人不能證明來源合法的,司法機構也不能證明來源不合法的財富,BC省政府可以直接沒收,不需要任何法庭審判和刑事指控。
也就是說,華人在溫哥華買的房子和車,如果不能證明收入是合法的(所謂合法,就是交過稅的,能提供稅單的),那么不用審判,直接沒收。
為了配合這個《來源不明財富令》,加拿大人還修改了《民事沒收法》,取消沒收程序的10年時效性上限,允許加拿大政府在當事人沒有定罪的前提下直接從地產局獲取當事人的所有財產清單,允許民事查收辦公室對原本受到保護的家族信托或其他類型的信托進行股權穿透,查抄隱藏在信托受托人或家庭成員名下的財產(防止通過受保護的多層信托機制隱藏財富)。
這簡直就是給“騎墻華人”的割草機。
試想,一個十多年前清倉了北京房產,帶著幾千萬來到加拿大的小富豪,這些年肯定也在加拿大購置了不少房產汽車了。現在要他拿出這些收入的來源和完稅證明,如果他的相關文件沒有保存良好(或者加拿大不承認大陸交易證明)的話,這幾千萬完全可以不經審判而直接被沒收。
理論上所有住大房開好車的人都會變成加拿大政府的目標,至于打擊范圍有多大,完全看它的心情。本地根基深厚的加拿大本地人顯然不會束手就擒,可英文法文都說不順溜的“墻頭草華人”們,真的能在“自證清白”的法案里,保護自己的財產嗎?
這個法案實在是太霸道,BC省也自知如此踐踏加拿大“無罪推定”和“保護私產”兩條紅線的法案很難在議會通過,于是乎走了一個偏門,以《行政令》的方式公布和實施。
余味 · 韭菜熟了
你猜加拿大人的這個創新,會不會被美國人學了去?你猜在西方的“墻頭草”華人,有多少能自證自己財產的“清白”?你猜美國國債支出馬上每年要破萬億美元最缺錢的當口,他們有沒有動力割一把韭菜?
以前東西和善,墻頭草兩邊占便宜的策略,讓不少人可以一邊錦衣玉食,一邊吃飯砸鍋。如今東西對立,看著養肥的牛羊,熟透的韭菜,“無罪推定”和“保護私產”這些法律基石,似乎在“墻頭草”們的腳下松動了。
這樣下去墻頭草還有多久變成墻頭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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