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無辜者在黑暗深淵里流血流淚,我看見惡魔站在陽光下嗤笑。
韓國有一部《看見惡魔》,美國有一部《守法公民》,我建議施暴者、殺人者、庇護兇徒者,有時間的時候都抽空看看。
“我年輕的時候,很想改變這個系統,我想抗爭,不惜代價,做到最好,但是這里讓一步,那里讓一步,最后陷入到這個游戲中。然后我意識到我想改變的這個系統,卻改變了我。”
最后,我終于悟出了一個道理:
“以我的經驗來看,尼克,只有血的教訓才能持久!”
1
小燕(化名),家住在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和政縣的山村里。
出生未滿月,便遭母親拋棄,又身患疾病,為殘障人士,其父親也因小腦萎縮,長期患病,因此,小燕主要由小叔和年近六旬的爺爺奶奶代為撫養照顧。
2020年初,和政縣剛剛退出貧困縣名單。不過,小燕家仍是精準扶貧戶。
5歲時,小燕右手受傷,被截去了4根手指。
叔叔馬建強,在青海打工掙錢,撫養侄女。
2021年7月,12歲的小燕正值小學畢業的暑假,她學會了用奶奶的手機登錄社交媒體。
在網絡上,認識了幾個陌生網友。
2021年7月30日,幾個網友哄騙小燕去公園玩,小燕想到之前跟奶奶去城里,奶奶沒有允許她去公園玩,“于是就跟奶奶賭氣,去了”。
當天下午,小燕離家,一夜未歸。
奶奶打電話給馬建強,說小燕丟了,小叔急瘋了,當晚從青海返回寧夏,找了兩天,最后通過手機定位,和民警一起在臨夏市中心廣場,找到了小燕。
小燕很驚慌,小叔細問之下,小燕說自己被三個人強奸了。
“強行與我發生了關系,還不是一個人,是三個人,那些人二十七八歲,我想走,他們不讓走,我因為羞恥沒有回家。”
民警:“那你反抗了沒有?”
小燕:“反抗了,我用腳把他踢了,腳指頭現在還疼。”
但當時警察并沒有對小燕的腳指受傷情況進行鑒定。
當晚,小燕沒有洗澡。
第二天,馬建強帶著侄女去臨夏市人民醫院做了檢查。
醫生對侄女進行陰拭,提取到了精斑,還進行了處女膜的檢查,醫生對他說“處女膜破裂,新傷”。
2
2021年8月6日,臨夏市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稱,針對小燕報案稱被強奸一案,該局經審查后認為,無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但燕燕家屬對此并不認可,申請了復議。
2021年9月3日,臨夏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復議決定書》稱,經審查,認為此前該局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書》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維持原決定。
隨后,小燕家屬繼續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
2021年11月17日,臨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作出《刑事復核決定書》稱,經審查,認為此前臨夏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復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
從臨夏市公安局到自治州公安局,上級公安機關,推翻了此前臨夏市公安局兩次“不予立案”的決定。
叔叔馬建強,以為事情,迎來轉機。
但之后,在案件移交至臨夏市檢察院后,檢察院認為該案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嫌疑人不予逮捕,并辦理了取保候審。
臨夏市公安局認為“無犯罪事實,不予立案”,臨夏市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不予逮捕”。
12歲、身體有殘疾的未成年少女小燕,被三個人強奸、輪奸。
最終是不予立案、不予逮捕。
小燕飽受精神打擊,叔叔馬建強也為此憤懣不平。
“事情發生后,燕燕曾有過兩次自殺行為,都被及時救了回來,沒有發生意外,但因各種問題侄女目前已經無法正常上學。”
自殺了兩次后,小燕在學校寄宿時,曾經有幾次因為下體無故流血被老師叫了家長...
案件停滯下來,小燕在等待中升上了寄宿制初中。
“孩子這一年過得真是生不如死”,小叔馬建強說。
3
補充一個法律知識點: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與不滿14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不論該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以強奸罪定罪處罰。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2021年7月,就在小燕遭性侵的同一個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其中指出:
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危害嚴重的犯罪,在確定從寬的幅度時,應當從嚴掌握。
最高檢對30起性侵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掛牌督導,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
此外,多地積極探索支持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獲法院判決支持。
“最近這兩年,全國在嚴厲打擊針對未成年性侵的犯罪。”
何以到了甘肅寧夏這邊,對性質如此惡劣的性侵未成年少女事件,如此“寬大處理”?
4
事情最終真正的轉機,還是靠媒體和輿論。
2022年5月30日,馬建強把小燕的遭遇寫成《舉報信》,公布在社交媒體上,引發輿論關注。
@中國新聞周刊獨家采訪報道了這起事件,“甘肅12歲女孩被3人強奸卻不予立案”的事情,瞬間引發了輿論狂潮。
鋪天蓋地的網友罵聲之下,此前各方沉默不語的集體幫兇者,再也無法沉默了。
2022年5月30日上午11時,天目新聞記者就此事向臨夏市公安局局長楊建勇了解情況,楊建勇局長隨后回復稱自己在開會。
11時40分許,記者質詢臨夏市和政縣公安局,民警回復稱,該案不屬于和政縣公安局,但和政縣婦聯將聯系女孩家屬,對其做后續安撫工作。
2022年5月31日,@臨夏發布官方賬號發布情況通報:
針對網上反映“臨夏12歲殘疾女孩自述被三人強奸,報案后未立案”的相關情況,臨夏州隨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
案子很快有了進展。
5月31日,臨夏州臨夏市公安局對涉嫌強奸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6月3日,臨夏州臨夏市檢察院對他們批準逮捕。
2022年7月31日,小燕被強奸,一星期后,臨夏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家屬復議,“維持原決定”。
向上級公安機關提交申請復核,“撤銷此前的決定”。
以為要立案重審了,最后檢察院又來個“不構成犯罪、不予逮捕”。
到最后,還是靠著這一份舉報信,借助媒體的力量、借助網友的怒火,舉報信是2022年5月30日寫的,聯合調查組是5月31日成立的,3名犯罪嫌疑人當天就被刑事拘留了,3天后,檢察院那邊立馬也就批準逮捕了。
那么,此前“不予立案”的依據是怎么被現在的“刑事拘留”給推翻的?“不構成犯罪”的依據,又是怎么被現在的“批準逮捕”給推翻的?
答:
靠網絡和媒體,靠輿情和熱議。
有的時候,“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去”,還不如一個“你上熱搜罵我去”,要來得更加實際有效。
所以,專家代表們,理智派圣人們,談法治講文明論道德的各界精英們,你們現在終于明白,為什么多數網友維權申訴尋求公平正義,都更寄希望于“網絡曝光”了吧?
但凡是有一點辦法,馬建強都不會寫這一份舉報信。
這是“無名之輩”最后的尊嚴,這是“集體作惡沉默幫兇”最后的遮羞布。
3個惡魔強奸了小燕,更多的惡魔,強奸了法律。
5
2023年4月17日下午,臨夏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這起人神共憤的強奸案。
3名強奸犯,被判刑15年、14年、6年,判決被告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精神撫慰金90000元,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心理疏導費等4500元,共計94500元。
臨夏市人民法院認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應依法嚴懲。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決。
同時,對12名履職不到位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處理:
政務處分8人,組織處理2人,調離公安系統6人。
案發后,很多人關心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犯罪嫌疑人是何職業?
本案審判長、臨夏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張琰瓊:經法庭審理查明,四名被告人均是農民,家庭條件一般,均依靠打工為生。
酌情處分,那是看背景關系,不予立案,那是為官聲政績。
“負面事件越少,社會越和諧,城市越文明,領導的位子帽子越舒坦。”
臨夏的強奸幼女不予立案,徐州的8孩生母事件官方數次辟謠翻車,背后的邏輯,都是一樣的。
“有背景的,權貴庇護;沒背景的,權貴不想趟這一趟渾水。”
“死的不過只是一個護衛而已,何必這么興師動眾的非要找到兇手。”
“死的不是一個護衛,他有名有姓,叫滕子京,他是我兄弟。”
“這世界覺得他無關緊要,我很不喜歡。”
鑒查院門前有座石碑,石碑上的文字,是葉輕眉所寫。
石碑上寫道:
“我希望慶國之法,為生民而立,不因高貴而容忍,不因貧窮而剝奪,無不白之冤,無強加之罪,尊法如仗劍,破魍魎迷崇,不求神明;我希望慶國之民,有真理可循,知禮儀,守仁心,不以錢財論成敗,不因權勢而屈從,同情弱小,痛恨不平,危難時堅心志,無人處常自省;我希望這世間,再無壓迫束縛,凡生于世,都能有活著的權利,有自由的權利,亦有幸福的權利。愿終有一日,人人生而平等,再無貴賤之分,守護生命,追求光明,此為我心所愿,雖萬千曲折,不畏前行,生而平等,人人如龍。”
《少年包青天》里面的片頭曲是這樣唱的:
頭上一片情頭,心中一個信念,可以還你公道,我又何樂不為。
從古至今,正義、平等、光明、公道,都是人人向往而追求的東西。
人治時代尚且有人以身殉道求個公道尋個正義,如今法治社會,卻有人在沉默幫兇助紂為虐。
道阻且長啊。
愿終有一日,人人生而平等,再無貴賤之分,守護生命,追求光明,此為我心所愿,雖萬千曲折,不畏前行,生而平等,人人如龍。
參考文獻:
《12歲女孩自訴遭3人輪奸”案為何不斷反復?甘肅臨夏:將核查并公開》· 天目新聞 · 2022-05-30
《12歲殘疾女孩自述遭三人強奸案:紀委監委已介入調查》· 鳳凰網甘肅· 2022-06-06
《甘肅臨夏12歲女孩被強奸案將開庭,家人:孩子仍有自殘言行》·華商報大風新聞 · 2023-03-23
《臨夏12歲女孩被強奸案一審宣判,12名履職不到位干部被問責》· 北京日報·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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