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編者按】最近,有學者頻繁發聲重彈老調,說什么“‘消滅私有制’是中文版《共產黨宣言》的誤譯”,“按照馬、恩德文原版的正確表述,應該是‘揚棄私有制’”,并認為這種“根深蒂固的‘消滅私有制’傳統觀念”是“民營經濟‘定心丸’總吃不到位”的很重要的一條成因。那么,究竟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是什么?是《共產黨宣言》翻譯錯了,還是今天有人要曲解和篡改?難道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就必須修改《共產黨宣言》的“消滅私有制”譯文,以保證“私有制萬古不滅”?
為了真正明辨真相、正本清源,還馬克思主義本色,我們昨天轉發了中國社會科學報《“超越”還是“廢除”——關于《共產黨宣言》中Aufhebung的翻譯》一文,今天再轉發中央編譯局原常務副局長、特邀顧問顧錦屏同志的《“消滅私有制”翻譯錯了嗎?——《共產黨宣言》中關于“消滅私有制” 的譯法是正確的》一文,以饗廣大讀者。
把馬列著作譯成中文,的確很難。這不是簡單的文字搬家,而是一項嚴肅的科學工作。我們一貫強調翻譯一定要忠于原文,翻譯必須和研究相結合,在弄清原著思想的基礎上,用規范化的漢語把原著準確地翻譯過來。我們一貫是這樣做的。但是,馬恩著作內容艱深,譯者因限于自己的水平常有誤譯或不確切地翻譯。因此,我們自己在不斷改進自己的譯文,同時我們也十分歡迎讀者提出批評,這對我們提高譯文質量很有幫助。但是,有的學者從個人的理解或者從我國現行政策出發來解讀馬恩原著,從而對譯文提出批評。有些批評是不公允的。這里我只談一個例子,就是關于《共產黨宣言》中“消滅私有制”的譯法問題。
《共產黨宣言》中有句名言:“從這個意義上說,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解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①。有的學者說:“消滅私有制”應當改譯為“揚棄私有制”,即揚其精華,棄其糟粕。還說:這種誤譯為“左”的路線提供了理論依據。其改譯的理由是這里的“消滅”兩字,馬恩原文用的是德文“Aufhebung”,該詞是個哲學術語,應譯“揚棄”,并做了他自己的解釋。對這一批評意見,我是不能茍同的。
第一,Aufhebung是個多義詞,有廢除、取消、撤銷、結束、舉起、保存和揚棄等多種含義。但在這里只能是“廢除”的意思。為什么?首先請看《宣言》中這句話的上下文。上文說:“廢除先前存在的所有制關系,并不是共產主義所獨有的特征。……例如,法國革命廢除了封建的所有制,代之以資產階級的所有制,共產主義的特征并不是要廢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廢除資產階級的所有制。”接著馬恩得出結論說:“從這個意義上說,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淪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上文中的“廢除”,原文為Abschaffung。顯然Aufhebung與Abschaffung的含義是一致的,只是用詞的不同而已。再看下文。下文中馬恩列舉了資產階級對共產黨人的責難和攻擊,說你們共產黨人要“消滅個性”、“消滅家庭”等等。這里“消滅”兩字原文均為Aufhebung。如果照批評者的意見都譯成他所解釋的“揚棄”,那么資產階級的這種責難就不成為責難了。
其次,這樣的理解可以從恩格斯寫的《共產主義原理》得到證明。該文是在《共產黨宣言》之前恩格斯為共產主義同盟起草的綱領草案。它以問答形式來闡明共產黨人的理論主張。該文在第十四個問題中說:“廢除私有制甚至是工業發展必然引起的改造整個社會制度的最簡明扼要的概括。”接著提了三個問題:“第十五個問題:這么說,過去廢除私有制是不可能的?”“第十六個問題:能不能用和平的辦法廢除私有制?”“第十七個問題: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廢除?”在第十四、十五、十七個問題中“廢除”的原文為Abschaffung,在第十六個問題中“廢除”的原文為Aufhebung。這里清楚地表明,Aufhebung和Abschaffung是在一個意義上使用的,不可能作別的解釋和引中。
第二,《宣言》英法文本的譯法也證明Aufhebung就是“廢除”之意。1888年的英譯文是賽·穆爾翻譯,恩格斯親自校訂并作序的:1885年的法譯本是馬克思的女兒勞拉·拉法格翻譯,恩格斯親自校訂的。這兩個譯本應當說是《宣言》的權威譯本。英文版和法文版將上述引文中的Abschaffung和Aufhebung都譯為Abolition。Abolition在英法文中只有廢除、取消之意,通常講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用的就是這個詞,哲學上講的“揚棄”,英文為Sublation。
第三,判斷《宣言》中“消滅私有制”的譯法是否正確,還要聯系馬恩其他著作中的提法來考察。在《宣言》發表兩年后,馬恩在《共產主義者同盟中央委員公告同盟書》中說:“對我們來說,問題不在于改變私有制,而只在于消滅私有制,不在于掩蓋階級對立,而在于消滅階級……”。這里講到“消滅私有制”時用的德文是Vernichtung,該詞只有“消滅、根除”之意,而講到“消滅階級”時用的德文是Aufhebung。可見Aufhebung和Vernichtung是相通的。至于說《宣言》中用Aufhebung一詞,就只能譯為“消滅私有制”,別無他解。因此《宣言》中“消滅私有制”的譯法并非有悖馬恩的原意。
第四,理解“廢除私有制”或“消滅私有制”的思想還應當同《宣言》的基本思想聯系起來。馬恩在《宣言》中用唯物史觀分析了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論證了資本主義為共產主義取代的歷史必然性。要實現共產主義偉大理想,就要廢除生產資料私有制而代之以生產資料公有制,否則就不成為共產主義了。所以恩格斯在1882年俄文版《宣言》的序言中說:“《共產黨宣言》的任務,是宣告資產階級所有制必然滅亡。”消滅資產階級私有制是馬恩從當時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的現實出發,根據對資本主義基本矛盾的分析提出來的,是他們為無產階級指明的奮斗目標。他們當時沒有提出如何消滅私有制,更沒有料到未來的社會主義革命發生在經濟文化落后的俄國、中國等國家,因而也不可能考慮到這些國家如何對待私有制的問題。
我之所以用較多的篇幅談《宣言》中“消滅私有制”的翻譯問題,因為這里涉及到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理論界也十分關心這個問題。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有不妥,希望得到指正。盡管在這個問題上我不同意批評者的意見,但我們也從中得到啟示,就是一定要十分嚴肅認真地翻譯馬列經典著作,對原著必須字斟句酌,吃透原意,來不得半點馬虎。
注釋:
①馬克思恩格斯:《共產黨宣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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