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婦女節到了。在這個不知從何時開始成為“女神”和“女王”的節日里,卻從朋友圈看到了一則與“女神”“女王”格格不入的報道。
據說是在浙江紹興,因為父母不給買200塊的鞋子,28歲女子瞬間奔潰,當場下跪尖叫大哭,“錢都是你們幫我存著!”
朋友感慨:
雖然女孩不懂事,但我不會指責她,因為她和她的家庭都有苦衷和辛酸,只有窮人的家庭才會舍不得200元去買鞋,那些權貴富商的家庭不會遇到這種問題,他們活得很高尚、很體面!
——我對此話深以為然。
猶記多年前,很少看電視的我,偶然看到北京衛視一期法制節目。說民警在轄區城中村敏銳發現一家租戶,隔三差五進去不同男人,然后就會出來一個八九歲的小女孩坐在門口,一直等那男人離開,小女孩才會回屋。反復如此,令人生疑。遂進屋檢查,果然抓獲一名外地婦女以來京打工“為名”,其實是在出租屋賣Y。說那小女孩是她女兒,平時留守老家跟著爺爺奶奶,這是趁暑假來北京跟媽媽團聚幾天。媽媽一有“生意”就把女兒支出門外。沒想到卻引發了警察的注意。
電視上,一邊是辦案人員津津樂道自己高度的職業敏感,儼然以正義化身守護平安;一邊是北京衛視那漂亮時髦的女主持人居高臨下、義正辭嚴地譴責失足婦女不知廉恥、道德淪喪,不能以正確的三觀對孩子言傳身教。還痛心疾首,“這樣的母親怎么對得起自己的女兒,就不怕給孩子幼小的心靈帶來陰影、造成傷害?!”——說的沒毛病,卻又讓人感覺十分的諷刺!
真他娘的何不食肉糜啊!你們衣冠楚楚坐在光鮮亮麗的演播室里豈能體會底層百姓的疾苦?說不定這位可憐的媽媽就靠賣身才能給女兒寄回去學費、給老人寄回去醫藥費呢!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在階級社會里,貧窮和失業才是犯罪的根源。所謂“倉廩實而知禮節,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嘗聞”——這是封建社會都明白的道理啊!
官府責任缺失,百姓不能安居樂業,原本善良的普通人才會逼成男盜女娼。然后還踏馬的要被達官貴人們指責、羞辱!
窮人的命真苦!
窮人家的女兒,哪有命當女王和女神!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