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梧州龍圩區公安分局微信公眾號“龍圩警事”2月10日消息,1月12日17時許,公安機關在藤縣新慶鎮富榮村一民房內將“1月9日下午離家后去向不明”的黃某某成功解救,并先后抓獲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另有1名犯罪嫌疑人陳克政(男,39歲)在逃,此案仍在偵辦之中。
此前據相關媒體報道,2023年1月9日廣西藤縣富榮村村民陳克政涉嫌伙同他人綁架的對象為藤縣原縣委書記黃東明。一位接近案情的人士透露,黃東明被綁架后,綁匪勒索3000萬元,黃東明家屬在支付了1000萬贖金后,綁匪未放人,家屬報警。針對此,廣西警方的通報稱:網傳“犯罪嫌疑人勒索3000萬元,受害者家屬支付1000萬元贖金”等信息失實。
那么這個“失實信息”和真相之間存在不存在聯系?有多少聯系、有多少出入?這起案件反映了什么問題、預示了什么問題呢?
一、犯罪嫌疑人陳克政等人為什么要綁架一個素不相識、毫無瓜葛的前縣委書記呢?目的是什么?從1月9日到1月12日這四天的時間里究竟發生了什么?犯罪嫌疑人有無和家屬接觸交涉?這起警方定性為“重大刑事案件”的案件,罪名雖然未定,但嫌疑人拘禁、扣押人質的事實確鑿,無怨無仇的綁架一般不是要命而是謀財的,那么他們要謀多少財呢?
二、此案中“縣委書記”的出現,立刻引起了網民的極大興趣,立即聯想到了腐敗,強烈呼吁查處刑事案件背后的腐敗案件。以前曾有“小偷反腐”的故事,難道現在要上演“綁架反腐”的戲劇?我們不得不問,反腐敗還有多少偶發因素,還存在多少盲區?還會出現多少民間式的、暴力式的反腐斗爭?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在哪些方面改進、在哪些方面加強?
三、謀財型的綁架案件歷來是社會矛盾尖銳激烈、貧富差距懸殊背景下,極易產生的一種暴力犯罪行為。此案的出現,如此尖銳的官民矛盾,是不是個別現象?需要不需要引起重視?需要不需要對社會矛盾進行評估和警惕?共同富裕需要不需要加快實施推進?
四、官員成為綁架勒索的對象、高危人群,那么企業主、富裕戶會不會成為下一步、進一步的綁架勒索對象呢?如何保護公民的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如何鏟除綁架勒索違法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保持社會和諧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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