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了一個判決書,是浙江余姚基層法院審判員在簡易程序中對智碼公司訴紅歌會著作侵權一芝麻小案作出的判決。
判處紅歌會賠智碼公司七千五百元。
若我接這個案子,一句話,八個字:著作違憲,不予立案。推出了事。
因為,這本書有些文章刻意攻擊污蔑毛主席,有嚴重違憲的事實。
數月來,這位法官,接了此案,閱了又閱,審了又審,最后作了如上判決。
判決書又臭又長,看了老半天才明白,紅歌會網2016年底以前間接地登了由梁衡著名的三篇文章。
后來,這三篇文章又收入粱衡著《人物千秋》一書。
梁又將《人物千秋》相關權益轉到智碼公司。
今年8月5日,智碼公司即對紅歌會網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
于是法官作出如上判決。
你說他糊涂不糊涂?
笫一,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法院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
法院審理著作權案,必須首先審查著作本身是否違憲,違法。對于攻擊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的著作,你也保護?
判決書沒有說明該書的政治態度,說明法官并未對該書進行審查。也可能壓根就沒看。
決定案件命運的事實,他都不想弄清楚,難道不糊涂嗎?
笫二,判決書用諸多文字列舉粱衡的名頭和獎項。
這種綜合思維是法官應有的素質。應當肯定。
可是,他用錯了地方。他想以此臺高梁衡的分量。
這有用嗎?周永康的名頭比梁衡多的多,大的多。獎項是梁衡無法比擬的,不是一樣定罪嗎?
法官對梁衡的政治立場,思想觀念并未作綜合分析。
我們知道,《人物千秋》辱毛違憲的意識表示很嚴重。許多同志都對其進行了批判。這是鐵打的事實。
紅歌會轉載的那三篇文章在未編入《人物千秋》時,看不出什么問題。
但是,它們一旦進入《人物千秋》,就被納入《人物千秋》辱毛違憲的主題系列,成為一體。
既然粱衡的這本書主體是傉毛違憲的,那么這本書的所有文字都是其中的一部分,都不應受到法律的保護,而應接受人民的批判。
而作為人民法院的法官居然力挺這本書,難道不是糊涂嗎?
笫三,作為一名人民的法官,應該有馬列毛主義的法理思維:
1,任何法律條文都要服從立法原則。
我國著作權保護法的原則是,保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
2,任何立法原則都要服從憲法。
我國憲法條文規定的是社會主義制度。
3,憲法要服從黨章。
中國共產黨是國家的領導力量。
4,黨的綱領是黨章的制定和實施的最高準則。
5,馬列毛主義,習近平社會主義思想是全黨的指導思想,最高行動綱領。
這就告訴我們,任何法院,任何法官,在審理,栽判的過程中,都必須遵照馬列毛主義,習近平社會主義思想。否則,就是違憲違法,枉法裁判。
從此案來看,法官與之差之遠矣。
難道不是糊涂嗎?
糊涂并不可怕,清酲過來仍是好法官。
希望這位法官重新學習馬克思主義法學基礎理論,樹立馬列毛主義法理思維,做一名出色的人民衛士。
象梁衡這樣吃人民的飯,砍人民的旗無良之輩,應加以批判教育,而不應為其非法要求站臺。
2022.12.23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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