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洪濤遭扭摔處
只許縣官辦電影節,不許百姓上街買藥?
——致方城縣長的一封信
李縣長你好!
我是方城縣群眾陳洪濤,打電話你不接,發短信你不回,疫情封控中又無法去縣政府。只好以這種方式向你反映問題。
方城縣疫情防控指揮部22號發布的通知我看了,只是說23-25號開展城鄉居民全員核酸,并沒有說這三天內封城、靜默,更沒有要求老百姓足不出戶、人不出門。但是為什么從昨天(23號)早上開始,縣城所有的小區和居民區都用鐵皮封起來了,不讓老百姓出門?如果防控需要不讓大家出門,政府肯定就應該提前發公告通知大家做準備呀!不然居民都封在家里,缺乏基本的生活物資儲備,沒有飯吃、沒有菜吃,甚至病人沒有藥吃怎么辦?
當然現在防疫形勢緊張,地方政府既要守土有責,保證疫情不擴散;又不能與黨中央國務院整治層層加碼、過度防疫的20條相抵觸。這或許在具體操作上會促使地方領導用一些“能做不能說”的權宜之計。我雖是一普通群眾,但也能理解領導們的難處。不會因為這些問題去刻意較真兒、給領導們添堵。
但是,我不找事事找我——今天上午,我外出買藥時,被一警號082256的執勤警察和一輔警無故攔截,并遭此二人強擰雙臂、摔倒在地、奪走手機、刪除手機內容等等一系列違法違規的野蠻對待。
我是心臟病人,須按時用藥。但是昨天“實質性封控”之前,因為沒有接到任何官方通知,有一樣倍他樂克和一樣波立維沒剩幾粒了。這兩樣藥,都是預防急性心梗的,對一個心臟冠脈堵塞95%的心臟病人來說,不吃會要命。所以今天上午十點多鐘的時候,我外出買這兩樣藥。但是,轉了一圈沒有一家藥店開門、我也沒買到。
即便是封控狀態下,是不是應該給群眾留下買藥應急的通道咱們先暫且不說,這并不是今天要反映的重點——重點是,就在我沒買到藥,走到老汽車站路口、從東往西過馬路的時候,卻發生了我今天必須得給你反映的這件事。
我沿著斑馬線走到路口東北角、石油公司一側,后面追上來一個警察。說,喊你為啥不站住?
我莫名其妙,說沒聽見。我當時確實耳朵里正好戴著手機耳塞走路。
從他佩戴的標志上能看出來,這是個輔警。接二連三地向我發問,不讓人出來你為啥出來?為啥拍照?
我答,如果說不允許老百姓出門,那你得讓我看看你的文字依據,有沒有啥明確的通知和規定。況且說,即便是封城了,我是出來買藥的、你總不能不讓我買藥吧?至于你說我拍照了,那就更奇怪了,我走大街上為啥不能拍照?
但此人態度極其惡劣,根本不容分辯,就是攔住不讓走,上來就奪我手機。我當然拒絕。同時明確告訴他,我剛才并沒有拍你,但是現在我要打開手機錄你了,因為你這種態度讓我感覺你往下執法可能會不規范,我得錄視頻來保護自己。也提醒對方,你要打開執法記錄儀,記錄下執法過程。
我無法確認他是不是打開了執法記錄儀,反正他一邊拉著不讓我走,一邊又喊路對面另一個警察過來。
這是一個二級警司,警號082256。本來以為正規警察素質會好一點,誰知道態度比輔警還惡劣,歪戴帽子斜楞眼,口中罵罵咧咧,雖然戴著口罩也難擋他滿嘴噴糞。上來就說,誰叫你錄?!然后雙手擰著我左臂,讓那輔警搶我右手里的手機。
我大聲提醒,這可是公共場所,頭頂有攝像頭,你倆要注意自己的行為!
082256卻說,“啥球頭也不中!非得給你手機繳出來!”
這兩人最終卡著我的脖子,讓我幾乎出不來氣,反擰我的雙臂,把我摔倒在路牙石上,將手機奪走——這個過程我不再細說,因為我自己說了也不算,反正他們兩人胸前都有執法記錄儀,這個路口的攝像頭也不止一個。我要求公安部門調出當時的監控資料,核實我的說法。
如果是我的責任,該怎么追究就怎么追究,我愿意承擔一切刑事民事責任。如果我的敘述與基本事實沒有出入,請依法依規處理方城縣公安隊伍里的這兩個害群之馬。
他們不僅把我摔倒在地,搶走手機,強行刪除手機中記錄他們執法犯法的證據。而且在我心率飆升、但掏出來藥灑落地上,必須要回家吃急救藥的時候,竟然繼續攔住不讓我走——兩個人輪番打110報警,要讓110把我拉走——這是得有多齷齪陰暗的心思,才能作出這種類似于“誣良為盜、殺良冒功”的舉動!也虧得我今天不幸中大幸,盡量克制情緒、沒去理會他們故意在言語舉動上進一步的挑釁,才算避免了因為他們辱罵、撕扯、毆打等野蠻行為而導致身體出現大的閃失。
我以我的親身經歷體驗到,這兩個人不是執勤站崗為方城縣防疫大局做貢獻、為方城縣老百姓服務的。他們的所作所為,顯然就是借著防疫的機會,以任意欺負群眾為樂。就是要肆意表現他們飛揚跋扈的作風、施展他們為所欲為的特權,破壞人民公安的形象,給人民群眾制造對立,給黨和政府拉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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