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清案讓我看清一個事實,即官員、資本家“重罪輕判”,草民百姓卻是“小過重罰”。當然,每次判決都聲稱“依法宣判”,也都合乎“程序正義”,但后果卻大不相同。
如史文清案,新聞通報起初是這樣說的:
“史文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品行惡劣,膽大妄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勞民傷財搞形式主義,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收受禮金;違規選拔任用干部,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執紀執法活動,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大搞家族式腐敗;把公權力當成謀利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刑事案件處理、融資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剛開始,似乎不殺史文清不足以平民憤,但最后法院僅認定他“受賄1.95億元、私藏槍支”等犯罪情節,并由此判處死緩。
史文清等官員、資本家“重罪輕罰”的現象絕非個案。
2013年10月,佛山富商、某公司老總何劍鋒,因擁抱年僅20歲的陌生美女簡某君跳入水庫至其溺亡,被判1年2個月,緩刑2年。官方的說法是:“2013年10月16日,被告人何劍鋒與被害人簡某軍等人駕車來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庫滑水俱樂部游玩,15時許,當被害人簡某君站在水庫浮臺邊時,被告人何劍鋒突然抱住不會游泳的被害人簡某君跳入水中,導致被害人簡某君溺水死亡。”一些媒體也以 《本想和美女“開個玩笑”不料鬧出人命》、《“富商抱女子跳水庫致其溺亡”現新疑團:雙方或相識》、《佛山政協委員何劍鋒在增城水庫熊抱美女致其溺亡引發網友的31個疑團》等為標題對此案做了報道。眾目睽睽之下,一個年僅20歲的小姑娘香消玉殞,實在是匪夷所思。而且,何某與簡某是否陌生僅是一面之詞,簡某是死于騷擾、猥褻還是謀殺也很難判定。由于本案疑點重重且量刑過輕,所以9年過去了,仍然記憶猶新。
2020年6月,福布斯富豪、原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猥褻幼女并致其下體撕裂,被判刑5年。最讓人憤怒的是,他態度惡劣、拒不認罪,沒有任何道歉意愿,最后竟想賠償100萬了事。王振華被判5年引起軒然大波,目前,該案主審法官唐敏已經落馬。
2020年9月,原大連市副市長徐長元因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等10多項罪名,被判無期徒刑。而徐長元及其家人名下房產一共2714套,各類不明資金高達100億元!徐長元等罪行累累、罄竹難書,如在徐氏家族斂財過程中,有人被他們挑斷腳筋,有人被他們砍掉手指,有人被非法拘禁,還有人在墜車后遭碾壓死亡……,但首惡徐長元僅被判處無期徒刑。
2020年10月,原哈爾濱電力局副局長李偉因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等20項罪名,被判處死緩。以李偉為首的李氏三兄弟作惡多端,共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淫亂等24項刑事犯罪,形成3285本卷宗,可鋪滿5個籃球場。領導、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賭博、教唆女性賣淫、誘騙剛滿14周歲少女吸毒并將其強奸等,這些罪行放在草根身上都是重罪,至少獲5年以上刑罰,但李偉犯了20項,卻依然保住了性命。
其他類似案件還有很多。與官員、資本家等“重罪輕罰”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草根群眾 “小過重罰”。
2013年,一男子李某因電腦中存有7810部黃片,并曾以1元1部出售,獲刑5年;
2014年,河南1名大學生和好友因售賣16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獲利1080元,兩人都被判處10年及以上有期徒刑;
2017年,盧氏縣農民因采摘3株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被判刑3年,處罰金3000元;
2018年,溫州男子偷竊2只價值230元的畫眉,被判刑6個月;
2018年,四川一村民將自家自留地中的2株楨楠樹賣給任某,被判刑3年;
2019年,廣東龍門縣一男子因給好友分享54個淫穢小視頻,雖沒有任何獲利,但仍被判刑6個月;
2019年,浙江一男子將86部黃片賣給好友,獲利30元,獲刑2年3個月,罰款1000元,違法所得30元也被沒收;
2020年,遼寧一農民因在自家院中捕捉1只麻雀,被判拘役2個月;
2021年,廣西一男子因偷菜獲利8元,被判刑6個月;
2021年,利川一男子出于安全考慮,因鋸掉自家牛圈內紅豆杉3根樹枝,被判處管制3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賣幾部黃片被判刑5年,售賣16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雙雙獲刑10年以上,偷菜獲利8元被判刑6個月,偷2只價值230元的畫眉獲刑6個月,抓1只麻雀被判拘役2個月,給好友轉發54個淫穢小視頻獲刑6個月,與史文清、徐長元、李偉、王振華等人所犯罪行相比,這些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微不足道,但量刑明顯過重。
量刑之所以如此懸殊,一方面因為枉法判決,如王振華案,另一方面因為對群眾制定的法律比較嚴苛,而官員容易觸犯的法律則比較溫柔,如專家鼓噪“經濟犯罪免死”,使得絕大多數貪污金額高達億元甚至10億元的官員保住了性命;又如,因為很多資本家、明星涉及偷稅漏稅,所以刑法規定“初次被稅務機關認定偷稅,只需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罰金,就不必坐牢”,使得范冰冰等人免于刑責。如此情形,早已背離“依法治國”的初衷,顛覆社會對法律的認知,削弱公眾對司法公平的信心,必將產生極為惡劣的影響。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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