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既然有“愛國生意”,那想對應的也必然有“恨國生意”吧,如果宣揚愛國愛黨愛人民賺取點流量可稱之為“愛國生意”的話,那以貶低民族虛無歷史詆毀英烈以換取西方的那一兩座獎項的勾當自然也可稱之為“恨國生意”吧!二者孰高孰低,不論動機,只論哪個對國家民族有利的話,大家應該都心里有數吧,可為啥某些人只批“愛國生意”而從不批“恨國生意”,難道“愛國生意”比“恨國生意”還可恥,還是這些人覺得“愛國生意”做不得,“恨國生意”卻是可以做的。
在我看來,更多的是在市場經濟下,“愛國生意”的崛起,搶走了本來壟斷市場幾十年的“恨國生意”的市場,讓“恨國生意”越來越難做,恨得做“恨國生意”的人牙根癢癢,自然大加鞭撻,必如以前某些作家只需要魔幻一下歷史就立馬得到西方的最高獎項,必如某些教授只需要背幾句西方的經典名人名言,就可以把講臺下的學生唬的一愣一愣的,比如某些中介只需口如蓮花把彼岸描述成天堂,就有大把大把的國人搭車出國,中介費賺的不要不要的,可是“愛國生意”一來,就揭穿了一切虛幻,讓大多數國人不再光顧“恨國生意”,俗話說“斷人錢財如殺人父母”,到了今天“恨國生意”已經門可羅雀,你說他們又怎能不恨死這批做“愛國生意”的人。
至于做“愛國生意”的人動機如何?重要嗎?我們更應該看重的難道不應該是這種生意對國家對民族對人民是有利的還是有害的嗎?有利則支持,有害則禁止,不是很簡單嗎?我們的民族企業照樣天天打民族牌,難道我們就因為他們賺錢了就要譏諷它?抵制它?除了那些媚西分子有幾個人會這樣做?不會,因為我們都知道民族品牌的崛起有利于中國經濟,對國家對民族有利,我們當然要支持,不會因為他們做了生意賺了錢我們就反對。同樣,網絡上的“愛國生意”向大家揭露西方的丑陋虛偽,宣揚愛國主義,民族主義,讓國人更加看清西方的真面目,更加熱愛祖國,難道不是對國家民族有利,我們有什么理由反對,難道就因為他們賺了流量、
當然“愛國生意”我們應當光明正大的做,因為這種生意只對做“恨國生意”的人不利,對大多數國人是有利的,所以,我們要做的心安理得,無所畏懼。但我們也要警惕一種人,那就是“愛國騙子”,必如說翟山鷹,我不是說具體這個人,因為我不了解他,只在網絡上聽說他騙了很多人的錢,又逃到了國外,只是以他為例說這類人,這類人就不叫“愛國生意”而是“愛國騙子”,這種人就應該人人喊打,但你不能因為生意場上有這種騙子,就反對所有的生意對吧,就必如民族企業中也有些騙子,不好好做生意,打民族牌,制造偽劣產品,這種我們應該反對,可不能因為此就反對所有的民族品牌,該支持的還是要支持對吧。
至于愛國宣傳是一定要純義務的,還是可以賺點辛苦費的,這一點,我們可以用做好事來舉例,做好事,純義務自然是好人,但做了好事收取一定的報酬難道就絕對不可以嗎?就是壞人了嗎?如果是這樣,那還有多少人愿意做好事?這里我以孔子的一個故事做為結尾,大家可以想想。這個故事叫《子貢贖人》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于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貢贖魯人于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于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譯文:
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可以到國庫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后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
孔子知道后說:“子貢做錯了。從今以后,魯國人將不會從別國贖回奴仆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于救落水者了。”夫子見微知著,洞察人情,實在是了不起。
寓意:
子貢用自己的錢做了一件好事,本應該被樹為道德典范,卻被夫子批評。子貢的錯誤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達到的道德標準超拔到了大多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這樣使很多人對贖人望而卻步。違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惡的東西。
把道德的標準無限拔高,或者把個人的私德當作公德,兩種做法只會得到一個結果,這就是讓道德尷尬,讓普通民眾聞道德而色變進而遠道德而去!所以道德其實應該是一個人人都能夠做到的無損于己而又有利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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