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博看到一位大V博主講了一件某地給老人打疫苗出事的事,筆者看了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兒。
事情發生在上海,某居委工作人員帶著醫生上門給90多歲的老人打疫苗,事先沒有通知老人的晚輩家屬。家里兩位老人,一位98歲,躺在床上,耳朵聽不見,另一位老人92歲,患有阿茨海默癥。但打完疫苗第二天,有一位老人的基礎病就發作了,肚子脹大(其家屬描述大得要爆炸了),現在醫院醫生給下了病危通知書,不動手術活不過幾天,動手術麻醉老人不一定撐得過去。
家屬們后面還是決定動手術,時間是第二天早上8點鐘。因為這事家屬們找到居委要說法,從現場的視頻來看,居委的一位工作人員認為老人有自己做主的權利,而且醫生也去了,醫生對老人的身體情況做了現場判斷,也經過了老人的同意,沒問題了才給打的。但家屬說老人沒有同意,老人簽的同意書居委的人拿不出來,而且老人一個98歲了耳朵聾了躺在床上,另一個老人92歲老年癡呆,自主思考能力已經很弱了,是無法和他們確認自己可以打疫苗這件事的。
家屬還表示,從前一天出事到這天他們找過來,居委的人連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也沒有道歉。
對此居委的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出不理解:給居民打疫苗怎么會要道歉呢?
“給居民打疫苗怎么會要道歉呢?”當聽到視頻中那位居委工作人員說出這句話時,筆者感到一陣陣無奈。
因為打疫苗,老人已經出事了,他們還沒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還沒認識到他們這種行為的不妥當之處在哪里…
作為想出各種“變相強制接種”措施的一方,他們中不少人的心態似乎都是如此。
6月初時溫州平陽某小區提出“老人不打疫苗停發居保”,被曝光引發熱議后,當地防疫辦工作人員表示:“是有點強制,但我們的心是好的,想要每一個人健康”(參考閱讀:“老人不打YM停辦居保”,這次“變相強制”接種很快被叫停!);
后來又有濟南的微博網友曝光,她所在社區拒絕給未打第三針疫苗的居民做核酸檢測,這么做的原因是為了“鼓勵”居民打第三針加強針。當該網友質疑社區這個規定的合理性時,社區書記很不解地反問:你為什么不打加強針呢?(參考閱讀:濟南某社區拒絕給未打加強針的居民做核酸,快停止吧!)
等等。
是,接種疫苗是為了健康,但是為了什么健康呢?最重要的是為了防感染,當防感染效果大打折扣后,是為了防重癥。但對于一個臥床耳朵聽不見已經98歲高齡又有一些基礎病的老人來講,接種疫苗的風險和獲益到底哪個大呢?
新冠疫苗接種要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原則,面對高齡有基礎疾病的老人,一定要更加慎重。
有網友表示,他們所在居委明文規定70歲以上老人必須要家屬陪同才能打疫苗。這才是更為謹慎負責的做法。
真的是很無奈,都有些無奈。
為了推動新冠疫苗接種,提升接種率(這是任務),基層工作人員也是想了各種辦法,除了一些變相強制接種措施,還有抽獎模式、禮品模式、現金獎勵模式等等。在任務的壓力下,他們或許很多人已經無法正確理性的思考了。
實際上,7月8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的數據顯示,60歲以上老年人接種覆蓋率及完成接種率已經很高了,分別達到了88.64%和83.78%,完成加強免疫接種的也已經超過56%了。
在考慮疫苗提供保護效力的同時,我們是不是還要兼顧另一面,就是疫苗帶來的不良反應對人體的影響?尤其是高齡有基礎疾病的老人。
而且現在還沒有接種的老人已經較少了,大多都是有禁忌癥的,有基礎疾病的。
不能天然地認為,對所有人,接種疫苗都是好的,都是有利的,不能追求“100%接種”,這是不科學的,不合理的。
還是要科學地合理地科普疫苗接種,最重要的是要始終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原則,真正地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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