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苗以來,高層立下兩套原則:其一是“知情、同意、自愿”原則,其意是老百姓接種疫苗自由自愿不強迫;其二是“應接盡接”原則,其意是老百姓若身無大恙則人人必須接種疫苗、別無選擇。兩個原則怎樣融合在一起執行,可讓基層官員們抓了瞎:若由著百姓“知情、同意、自愿”則難以完成“應接盡接”的硬目標;若必須完成“應接盡接”目標則不能依著百姓自由自在地“知情、同意、自愿”;若強制百姓“應接盡接”引發民憤則高層必責難不已;若放任百姓“知情、同意、自愿”而完不成任務指標,則上層必拿本官烏紗試問。怎么辦?
地方各級政府就采取了舍棄一個原則的辦法,將“知情、同意、自愿”原則拋棄掉,只追求“應接盡接”,其實這是下層被逼無奈使然,高層對此也是心知肚明、睜只眼閉只眼而已。于是乎便出現了網友指出的現象:初始村鎮,加碼違令者多,轄管雖糾而不責,上亦不言,遂使縣市見機,有仿效而加碼者,上既仍糾而不責。久之,天子腳下也蠢蠢欲動,寧違民意亦求高層歡心,不料皇民彪悍豈為邊民所比,輿情洶涌頃刻震驚朝野,一日便燒雞大窩脖急痛改前非,過后高層仍舊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糾而不責”再也。
強制接種疫苗問題,為什么在全國各地屢禁不止?根本的原因是由于高層嘴上說接種疫苗可以“知情、同意、自愿”不強迫,但實際上卻要求各級政府推行“應接盡接”。再一個原因就是上層對于各地強制接種問題采取視而不見、糾而不責。
明白了造成強制接種疫苗亂象的原因是推行疫苗接種時將兩個原則對立化所致,所以只要我們把兩個原則的關系理順一下,就可以解決問題。只要我們把“知情、同意、自愿”原則放在首位、挺在前面,而把“應接盡接”原則放在第二位從屬的位置上,即可解決對立化問題。即:
一方面,對所有的“知情、同意、自愿”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實行“應接盡接”原則。也就是只要公民“知情、同意、自愿”接種新冠疫苗,各級政府就不能因疫苗短缺、人手不夠等借口不予“盡接”。包括港澳同胞(還可考慮臺胞),只要其本人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則下,憑公安部門制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內地醫保參保憑證就應該能得到免費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另一方面,對所有的不同意、不自愿接種新冠疫苗的人,一律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即以種種限制手段逼迫)其接種。
相應地,也絕不能再搞那種脫離實際、不顧民意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應接盡接”政績考核。如果發生違背“知情、同意、自愿”原則的強制(或變相強制)接種問題,則必須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如果真正這樣做了,強制接種疫苗的問題自然就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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