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微博博主@趙錚爆料:山東煙臺全面落實YM接種準入制度。
什么意思?
大眾網煙臺在6月19日上午發了一篇文章《煙臺多地發布最新通告》,其中芝罘區的“加強全區暑期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中包括一條:“全面落實YM接種準入制度,無禁忌癥的未接種人員不得進入公共場所。廣大市民在出入公共場所時,需提前準備并出示新冠病毒YM接種憑證(電子接種證可在山東健康碼中查詢),沒有智能手機的老年人可憑借接種單位開具的紙質接種憑證出入。”
此外,芝罘區這份通告還顯示:對違反和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的,將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對此,該博主不僅憤慨提問:請問哪條法律要求沒有接種證明不能進入公共場所,沒有的法律怎么追究法律責任?
顯然,這公然違背了國家規定的新冠YM接種應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原則!
“全面落實YM準入制度,無禁忌癥的未接種人員不得進入公共場所。”這種提法和做法已經并不新鮮了。說實話,筆者就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是有點“啼笑皆非”的。畢竟這種提法和做法應該是最“直接”的,也是最容易被抓住“不合理不合法”的小尾巴的。——今年“興起”的一些變相強制接種方法都是各種變著花樣的。
我們可以簡單回顧一下。
2020年7月開始就有一些地方違背新冠YM接種“知情、同意、自愿”原則,搞一些“變相強制”接種措施,比如某地“不接種不能進入超市、醫院、車站等重點公共場所”、還有某地“學生戶口本上家庭成員符合接種條件而未完成接種的,暫緩入學”等等。在當時,這些地方政策被媒體曝光引發熱議后,有的便立馬改正了:對未接種人群,只動員其進行接種,并不要求重點場所實施禁入。后來衛健委、教育局也都有過表態,要求必須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原則。當然,問題發現不一定及時,表態也不一定及時。在這個時間差里,該完成的也就基本完成了。
這是“變相強制”比較初始的形態。
到今年4月,深圳市一系列“促進”接種的措施就翻新了。比如4月初深圳一些小區掛出了“4月20日起未打YM不得進入小區”的大招牌,還有深圳某村物業管理人員通知:“這個月15號之前夠條件下沒接種YM的,需出示醫生證明,否則搬出小區!”再有后來的橫幅:“不打YM,你將被賦黃碼!”還有類似的:“不打第三針,社區將對本棟樓水電斷供”…
這一個個的,直接和居民的起居生活息息相關,哪里還有“知情、同意、自愿”原則?不是強制又是什么?
但遺憾的是,雖然有人曝光深圳這些“變相強制”接種措施,但問題最后是否得到了解決,并不清楚。只是已經過去了2個月,大抵上接種率又上去了一些。
再往后,這個月初,溫州平陽一小區為推進60歲以上老人接種居然搞了個“老人不打YM停辦居保”的新招,(被網友曝光后)一下子把自己送上了熱搜。
該地疫*情防控辦工作人員表示這事屬實,老人未接種YM不得進入菜場、超市,相關補貼不予發放,并表示:“是有點強制,但我們的心是好的,想要每一個人健康”。
“好心”并不表示事就做對了,顯然,這事做得很不對,才會引發人們那么大的反感。好在這事處理起來也比較快,第二天其鎮政府就發布了正式回應,表示并未出臺任何“老人不打YM就停辦居保”的規定,網友反映的通知,是個別社區工作人員的錯誤解讀……
前不久,濟南有個社區也搞了個“拒絕給未打第三針YM的居民做核酸檢測”,而這么做的原因是為了“鼓勵”居民打第三針加強YM。
這同樣是毫無依據的規定,在網友爆料的視頻中,一位已經接種過三針的老大爺也看不下去這種做法,有理有據地駁斥了那位做這個決策的社區書記。
回到煙臺芝罘區的這個“全面落實YM準入制度,無禁忌癥的未接種人員不得進入公共場所”規定上。博主@趙錚在今日(6月20日)上午表示:芝罘區區委有關同志在發現相關輿情后,已發布新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無禁忌癥的未接種YM人員不得進入公眾場所的條款已經更正。
芝罘區新的通知中,進入公共場所的要求中,已經不包含“YM準入制度”了,而是常規的測體溫、戴口罩、場所碼、健康碼、行程碼、核酸陰性證明、保持社交安全距離等防控措施了。
可以說,芝罘區對這件事的處理速度還是挺快的。
“強制”接種不可取,知錯就改,還要改得快。
關心群眾生活,要用有利于群眾利益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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