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是最近的網絡熱點之一。我在網上瀏覽了一下,據說打人的九名男子都有“前科”,有的是無證駕駛,有的是開設賭場、聚眾斗毆,有的是吸毒……
這幾天身體不好,在一個小診所掛水,聽到不少人對這個事件議論紛紛。網絡時代信息流通就是迅速,千里之外發生的事情立馬就能被街談巷議。人們說這事件并不太新奇,許多這樣的事件發生了,當事人能用錢解決的就不會大面積傳播開了;這事之所以能擴散,大概還是因為被打女子方面也不是“等閑之輩”,肯定是用錢擺不平了。當然這只是人們的猜測,情況未必確實如此,我在網上也看到“唐山打人主嫌犯陳繼志哥哥豪擲100萬和解?警方辟謠:他是獨子!”這樣的消息,可見以上云云未必符合事件的因由。
雖然只是猜測,但是我認為這猜測也絕非空穴來風,人們之所以能這么去看這個問題,肯定是或多或少符合當下的社會背景的。只要是智力正常并且與事件毫無利害關系的人,他們的猜測就有一定的客觀性。由該事件發酵至今的情況看來,打人的九個男子應該和被打的四個女子互不相識,這應該是一起偶然發生的尋釁滋事事件。我想,就打人者而言,有正經事做的人不大可能做出這樣的事,只有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精力過剩的街頭混混才會無事生非。不過據說,九個打人者之一的陳某是唐山市韻弘水產公司的董事長和法人代表。能有這個頭銜的人那自然算得上是當今社會上的“成功人士”了。一位“可敬”的成功人士也能做出只有街頭混混才能做出的事情,可見當下社會的“成功人士”與當下社會的“街頭混混”之間也并沒有什么天壤的鴻溝!我想,其中一個是公司董事長的九個打人者自然是衣食無憂的,那些吃了上頓沒下頓的人——姑且假設我們的社會還有這樣的人吧,也不會有精力去做這樣的事情。為生活而奔波或者沒有生計的窮人自然是社會競爭、叢林法則的失敗者,是資本社會的“相對過剩人口”;衣食無憂者,尤其其中一個還是公司的董事長,他們自然是這個社會的“成功人士”(至少不會是被社會淘汰的“失敗者”);于是,在被當今社會事實認可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以絕對真理、不容置疑的“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社會法則作用下所“臻選”出來的“社會精英”以及與“精英”“志同道合”的“兄弟朋友”,就是這樣的一副德性!
所幸,這大概是一出“用錢擺不平”的事件,所以得到了在網絡上的傳播以及大家的關注,那么還有那許許多多用錢就能擺平的事件呢?大概因為下大力氣招商引資的緣故,我家當地附近一個地方吸引了一家大型企業前來投資。該企業財大氣粗,廠房面積幾乎占據了一整個村莊,也的確為當地帶來了很多“就業崗位”。然而,在當今社會“工傷事故”司空見慣,這家大企業就發生了一起致死的工傷事故。死者是一位剛畢業的大學生,死者家屬自然悲痛萬分,但事已至此,死者家人親戚也只得去公司討要說法。死者家人同意“私了”,要求賠償80萬元。這家公司果真是“財大氣粗”,據說,一個說話管用的公司領導立即回應,賠償100萬,但請你們早點回去,以免耽誤公司的生產,還厲聲呵斥“看熱鬧”的公司工人,趕快回崗做事去,有什么好看的?!
打人致傷、工傷致死這樣的事情都可以用錢解決,這就是資本社會的邏輯!一個鮮活的生命在這個社會也就值個百把萬,也許只是一位億萬富豪一次高檔消費的花費。我不知道作為我們社會主義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之一的——“平等”二字還有什么實際的意義!有錢了,許多事情就都可以不在話下,甚至也包括鮮活的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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