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召開新年第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特別指出“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依法堅決打擊惡意欠薪行為”。昆侖策研究院轉發時特別加了編者按,突出從“打擊惡意討薪”到“打擊惡意欠薪的“以人民為中心”執政理念真正回歸!同時轉發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的依法懲治惡意欠薪犯罪答記者問,這些促進民企規范健康發展的嚴愛寬害措施,與居心叵測捧殺民企形成了鮮明對比,真讓人感到驚喜和興奮!
為什么提出促進民企規范健康發展的嚴愛寬害?因為一些昧良心的專家硬給討要活命錢的弱勢群體扣上惡意討薪的帽子,還要嚴厲打擊,以致老板根本不把工人的死活放在眼里,逼得工人與老板同歸于盡。這些黑心老板表面看是舍不得那幾個錢,拖賴“打工人”的血汗錢,實際是他們壓根就沒有把工人當作人,只是當作會說話的工具或機器,當作能夠給自己使喚的奴隸或下等人,他們的一頓飯、一瓶酒、一部車可抵得上無數工人工資,當民工討要還沒有他們喝的一瓶好酒甚至一杯好酒價錢的可憐工資時,他們卻故意刁難拖賴不給,根本不是給不起,而是壓根不愿意給,喜歡居高臨下看著工人可憐兮兮求他。殊不知,民工討薪,討的不只是那一份薪水,討的是一個家庭的生計,自古就有“逼上梁山”,你不讓他們活命,他們就給你拼命。命都沒有了還怎么發展?即使縱容你的權勢們,再怎么懲治兇手,也換不回你的命,所以說懲處惡意欠薪,是對老板的最大保護,引導民企依法經營,依法維護民企健康發展,是對民企的根本支持。春節年關前總理親自主持召開國常會決定“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依法堅決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就是對民企最有效的關心,對老板最具體的保護。
有人可能認為本文把懲處惡意欠薪與保護老板聯系起來,是牽強附會,實際上真的是這么回事。2022年本人曾就江蘇南通市某老板因拖欠打工少年3000元加工費,任其多次討要也不給,惹出老板母子被怒殺特大命案,發表《不要把窮人逼上絕路——老板母子因3000元喪命的震撼》,據說附近很多老板聽聞此案都趕快結清了拖欠工資。不料2023年下半年又驚聞一老板因拖賴區區1560元導致全家喪命,另一老板僅僅因克扣打工大學生可憐的工資被捅死,聞之實在讓人震驚,也實在讓人惋惜,更實在讓人不解,無論哪個老板都不會把區區1560元、幾百元看在眼里,為何非要拖賴這些小錢弄出命案呢?那些整天搞什么民營經濟理論突破的“磚家”,怎么不在此突破一下,保護一下這些民企老板呢?
先說某老板拖賴區區1560元工資引發的全家喪命案。據媒體披露,有個39歲的刑滿出獄青年王運才,想找個活掙點錢養活老婆和兩個孩子,到一家公告“包吃包住,每天兩百”工地做工,月底(實際在工地干了13天的活)找老板領工資,老板資先明告訴他,工地上不按月發工資,得等到這個項目完工。王運才想著自己家中老婆和兩個孩子等著用錢,就哀求老板先把這個月的錢給結了,資先明不同意,王運才又以“我不在你這做了”要求結工錢,于是資先明以“你單方面辭職,只能按100塊一天算錢”,王運才苦苦哀求再多點,資先明答應一天120元,一共1560元。可就這1560元錢,王運才前前后后找資先明20次,任憑如何低三下四哀求老板,但老板找各種借口就是不給,而且還在王運才第20次討薪時放下狠話“要錢沒有,要命一條”,逼得王運才忍無可忍,借替資先明想找賣泔水養豬之機,騙資先明一家三口到偏僻的樹林,用錘子砸死一家三口。王運才被抓捕后,對自己的殺人行為供認不諱,還說“這是他們應得的報應”。雖然王運才最終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而這個老板卻因區區1560元搭上三條人命,多么讓人扼腕,有多么讓人觸目驚心。而某老板娘因克扣大學生打工工資被捅死案件更離奇,有個叫賈龍的甘肅某大學生,暑假勤工儉學在一家網吧打工做網管,老板承諾每天100元、包吃包住,及至結工錢時,老板娘卻按每天40元結算,還要扣除食宿費用,結果扣來扣去只剩下可憐的278元,賈龍前后9次跟老板娘好說歹說,希望老板娘能多給點錢,自己很需要這筆錢來上學,沒想到換來的卻是老板娘的嘲諷“沒錢上什么大學,還不如出來打工”,這下惹怒了賈龍,他掏出了隨身攜帶的水果刀,直接捅老板娘8刀,讓老板娘失血過多當場死亡。雖然賈龍被判處死緩,還需承擔46萬元的民事賠償,但那個老板娘也因為不足掛齒的小錢而喪命。這血淋淋的案子,老板被滅門被慘殺的慘不忍睹,不是老板們惡意欠薪導致的嗎?還敢說懲處惡意欠薪與保護老板沒有關系嗎?還能說懲處惡意欠薪不是對民企對民企老板具體的愛嗎?
我們再來看看放縱民企的寬害。可能又有人認為本文又在牽強附會,無論老板怎么惡意欠薪,怎么被殺害滅門,應該不關他人的事,實際上一些老板橫行無忌,囂張跋扈,藐視法律等做派,與一些部門一些人間接的縱容與捧殺有很大關系,亦即與對民企拔苗助長和給予民企老板太多特權有直接關系。一是一些地方畸形呵護民企,使得老板擁有很多包括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權,有一種自恃有靠山天不怕地不怕,根本不把討工錢的民工放在眼里的狂妄做派,于是引發老板屢屢因拖賴工資被殺被滅門。比如某地“對民營企業家涉案人員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不判實刑,能不繼續羈押的及時予以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四不”政策,就是典型過分溺愛的“拔苗助長”,其中的涉案自然包括拖欠工資、賴掉工資等關涉工人合法權益等案件,此等給予企業家超越法律的“不捕不訴不判不羈押”特權,不僅與現代法治精神相悖離,也不利于民企規范健康發展,如果把建立法律都要為企業家讓道的基礎上,又怎么保證打工人的權益?二是老板屢屢因拖賴工資被殺被滅門,與無原則無底線吹捧民企民營經濟有很大關系。一些所謂的“磚家”,出于私有化和擠掉國企的需要,不僅不適當的無原則吹捧民企,打壓國企,什么民企是主體國企是補充,什么誰給民企過不去我們就給誰過不去(包括依法約束民企),什么企業家(特指民企)是衣食父母,像孝敬父母那樣為企業家服務等等,等等,如此捧上天,如此的變態呵護,不是捧殺又是什么呢?表面看是對民企的支持,但稍有政治、社會和法理常識的人都知道,社會主義中國不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民當家作主,如果為了支持民營經濟保護民營企業家,就踐踏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肆意剝奪人民的權力,肆意侵犯工人的合法權益,就不是真正的支持呵護,恰恰相反,說好聽的是“嬌子如殺子”,準確地說,是變相挖坑的現代版欲擒故縱。三是一些昧良心的專家硬給討要活命錢的弱勢群體扣上惡意討薪的帽子,還要嚴厲打擊,以致老板根本不把工人的死活放在眼里,逼得工人與老板同歸于盡。盡管一起起血淋淋的案子,一個個老板被滅門,自然是他們自食其果,難道那些把民企捧上天,把民企老板當作大熊貓一樣保護,變相縱容民企老板,就沒有責任嗎?如果不時提示警示他們規范發展,不拿“惡意討薪”打擊討要血汗錢的工人變相為他們撐腰打氣,他們能夠因區區幾千元、千把元甚至幾百元喪命嗎?這些“磚家”,不就是變相的教唆犯嗎?不就是名副其實的捧殺嗎?還有那些跪拜資本的媒體,有多少屁股沒有坐歪,又有多少是為民工討要血汗錢伸張正義?像披露老板拖賴1560元工資被滅門,居然多次將此案與他老婆聯系起來,比如“妻子聽完哭了起來,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說道‘你這個窩囊廢,連工錢都要不回來,你拿什么養活我和孩子’”,再比如“回到家的王運才又受到了妻子的冷眼,他心里很不是滋味,連晚飯都沒怎么敢吃”,還比如“因此,王運才夫妻倆直接經常吵架,妻子多次大罵王運才是廢物”,等等,似乎他殺老板及其子女有他老婆冷眼辱罵苦逼的因素,分明是轉移矛盾和視線,間接消解滅門案的誘因,這不是明顯的資本主宰社會的縮影嗎?
所以,無論是從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還是從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促進民企健康發展,無論是從維護工人階級合法權益,還是從保護民企老板,都應該為國常會的決策叫好。深刻認識國常會旗幟鮮明提出“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依法堅決打擊惡意欠薪行為”,這不是普通的工作部署,而是從“打擊惡意討薪”到“打擊惡意欠薪的“以人民為中心”執政理念真正回歸,這也不是表明態度的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的聯合執法行動,最高人民檢察院發表的《依法懲治惡意欠薪犯罪,持續維護勞動者工資報酬權益》,以及相關負責人關于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答記者問,突出強調依法懲治惡意欠薪犯罪,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維護好勞動者最基礎、最核心的生存發展權益,針對主觀惡性較大的惡意欠薪“老賴”,充分發揮刑罰懲治功能,依法提起公訴、決不姑息,依法治欠、鐵腕治欠,彰顯國家“根治欠薪”目的在于充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體現檢察機關在懲治惡意欠薪犯罪履職中的法治導向,就是最好的證明。
嚴愛寬害,大道至簡,從惡意討薪的變相縱容,到嚴懲惡意欠薪的依法關愛,從以資本為中心,到“以人民為中心”的為人民執政的回歸,為民企發展保駕護航,就這么簡單!磚家們總是絞盡腦汁的復雜化,總是欲擒故縱的把老板們帶溝里,意欲何為呢?
參考文章:國常會: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依法堅決打擊惡意欠薪行為,綜合 昆侖策研究院 2024-01-07 05:41 發表于北京。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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