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年輕干部的經濟生活主要是指他們正常薪資收入支撐下的家庭生活水平。基層年輕干部的薪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崗位補貼和福利獎金四個部分。
這四個部分在日常生活中又主要以三種形式體現出來:一種是打卡工資,可以直接用于購置生活和消費物品;一種是物質福利,主要是基層工會發放的節日福利;一種是“五險一金”之類的非打卡工資,這類工資無法用于日常生活,其中住房公積金對基層年輕干部購房有顯性助益。影響基層年輕干部家庭經濟生活的主要是打卡工資。
1、決定工資水平的主要是縣市財力
基層公職人員的工資主要是由縣市財政統籌,那么,決定基層年輕干部工資水平的因素就主要是所在縣市的財力。
東部地區和一二線城市經濟發達,地方財政收入雄厚,基層年輕干部的工資水平相對較高。
在江蘇、浙江、廣東等地區,鄉鎮剛入職公務員年收入(打卡工資,下同)普遍達到了12萬元左右,事業編人員也在8萬~10萬元間,副科級干部的年收入在15萬~20萬元間,而正科級干部的年收入則可以達到25萬元左右。在縣市內的公務員要比鄉鎮公務員少一項“鄉鎮補貼”——每年1萬~2萬元。
廣大中西部地區的縣市主要是“吃飯財政”,一個受訪的縣委書記說,他“每天凌晨起來想的第一件事就是全縣2萬多公職人員吃飯的問題”。
中西部地區縣市普遍的情況是,剛入職的公務員打卡工資(含車補,下同)是2 800~3 200元,加上年底績效和獎金大概在5萬元,剛入職的事業編人員月工資(沒有車補)為2 600~2 800元,年收入在4萬元左右;剛晉升的副科級干部的工資在3 500元左右,年收入在5.5萬~6萬元;工作上十年的副科級實職干部每月打卡工資可以達到4 500~4 700元,年收入在7萬元左右。一些中西部地區縣市常因財政緊張而拖欠公務人員工資,時間在半年到一兩年不等。
從調查來看,黨的十八大以后,基層年輕干部的薪資收入出現了一些新變化。
2、收入來源從多元到單一
在十八大之前,基層對干部和財政的管理不太嚴格,干部除工資收入外,還有其他的收入來源,包括在工礦企業投資入股、入干股、收受紅包禮物、單位小金庫發年終獎勵、各種補貼津貼、項目結余、單位食堂免費就餐、私人請客單位簽單、過節費、各類工作經費等。多元化收入遠高于工資性收入,有的基層干部形容“工資基本不用”。
筆者通過訪談了解到,鑒于鄉鎮公務人員有多元化的收入,許多中小學老師通過各種形式(考公務員、事業編、借調)進入鄉鎮工作。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后,基層公務人員多元化的收入被砍掉,工資性收入成為統一的單一性收入來源。
例如,在鄉鎮,過去副科級以上干部及主要的站辦所主任、所長等,都可以在本地工礦企業入干股,每年有固定的收入。十八大之后,基層干部不敢再入干股了。
再如,單位發放的各種補貼、津貼、過節費、生活日用品等,都被規范起來,許多名目都不準發、不敢發了。
又如,過去私人請客單位簽單或在單位食堂請客吃飯是基層干部的一項重要福利。“八項規定”出臺后,基層基本上實現了“零招待”,或者是以“工作餐”招待客人,私人請客單位買單的福利也就不存在了。
3、收入性質從灰色到陽光
十八大之前,基層干部的收入來源多元化,除工資之外的許多收入都可以納入灰色收入范疇,處在合法與不合法之間,但被普遍認可。
典型的如單位小金庫。財政收入好的鄉鎮或單位,小金庫的收入就高,給職員發放的各類福利就多,從而造成單位之間的不平衡,福利好、油水多的單位大家都想方設法往里擠,在福利差、沒有油水的單位上班則被人看不起。
又如領導干部入干股,一直被認為是領導干部的福利,在單位內部是公開的秘密,為所有人認可。在鄉鎮,干部爭任副科級實職,很多看重的不是政治前途,而是有入干股的機會。
十八大之后,無論是工資性收入還是福利待遇都陽光化,干部和單位的灰色收入空間被極大壓縮,收入越來越“干凈”。
當然,單位之間的福利待遇仍有差別,如在中西部地區,縣職能部門的福利待遇普遍高于鄉鎮。同樣是下鄉扶貧,縣直部門每人每天有100~200元的補貼,鄉鎮則拿不出這項經費。
但對于主要領導來說,由于都沒了灰色收入空間,在哪一個單位任職差別不大,很多領導干部更喜歡到過去被認為是“清水衙門”的單位任職。在這些單位任職,待遇有保障,工作清閑且工作壓力和風險較小。
4、收入數量從充裕到拮據
十八大之前,由于收入多元化及灰色空間較大,基層干部的收入較為充裕,即便是剛入職的基層干部也能夠通過其收入在當地過體面的生活,副科級以上實職領導干部的收入就更高。
體面的生活表現在幾個方面。比如,在縣市購置商品房較其他群體壓力小,或者有單位的福利分房。
又如,單位發放的生活日用品及收受的紅包、禮物、購物卡等能夠支撐日常開支。多地基層干部聲稱,過去單位發放的食用油、大米、洗衣粉、餐巾紙、購物卡等可以滿足一年的生活所需,無須動用工資收入。單位的這些福利往往是一個“單位人”被其他人羨慕的地方。
簽單請客吃飯也被認為是一種重要的體面象征。有些鄉鎮有這樣的規定:在鄉鎮簽單的飯店或是單位食堂,本鄉鎮工作人員都有簽單請客的福利,不同級別的干部簽單的次數不同。比如,在某鄉鎮,普通工作人員一年有五次簽單的權利,他們可以在招待親朋好友時簽單請客。這無形中提高了鄉鎮工作人員在親朋好友中的地位,幫其爭得了面子。
十八大之后,基層的許多灰色收入和單位福利被砍掉,基層干部收入大為降低。基層年輕干部由于職務、職級沒有上去,工資性收入及福利少,家庭經濟生活較為拮據。
在中西部地區,一個剛晉升鄉鎮副科級實職的年輕干部算了一筆賬,其每月打卡工資是3 200元,其個人支出包括:伙食費300元、汽車燃油費500元、電話費100元、抽煙費用300元、人情支出600元、每月給父母費用300元,總共2 100元。家庭其他支出:老婆電話費50元、兒子上幼兒園費用500元、買菜費用300元、水電費50元,總共900元。總收入減去支出:3 200元-(2 100+900)元=200元,即正常開支后,其到手工資只剩下200元。
如果家里只有他一個人有收入,那么其家庭成員就不可以發展任何興趣愛好,無法支付購置衣物、旅游、走親戚、買化妝品、買零食、買玩具、小孩興趣班和輔導班、生病醫治等費用,更無法支付在餐館請客吃飯及其他社交活動的費用。該副科級年輕干部的情況在中西部基層具有代表性,基層年輕干部的經濟生活總體上較為拮據。
調查發現,剛入職的公務人員工資收入僅夠生活開支,在購房、還房貸方面有長期的壓力,許多人“望房興嘆”。
對于住在縣城但工作在偏遠鄉鎮的公務人員而言,購車和支付燃油費也是一筆較大的開支。許多每月2 000多元、沒有車補的事業編工作人員為了節省燃油費,只能長住鄉鎮,周末才開車回家。
基層干部收入的單一化和透明化,有利于防止干部腐敗,凈化基層干部隊伍,提高公眾對基層干部的滿意度。但是,由于中西部基層年輕干部收入較低,家庭經濟較為拮據,給這些地區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基層治理及干部個人成長都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作者丨楊華
武漢大學社會學院教授
來源 | 《縣鄉中國》(楊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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