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日報: 記者鮑雨
19日召開的市紀委第五次全體會議提出,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堅持不懈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保證全市改革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市紀委書記張元富在工作報告中總結了去年的紀檢監察工作,并提出了今年我市的反腐敗工作重點,其中對領導干部從政行為所作出的6個方面規范是以往所沒有的,這6方面工作是:
——抓好領導干部家庭財產報告制度的落實。省級現職領導干部要報告本人、配偶及由其撫養子女的家庭財產,主要包括大額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房產、汽車等家庭財產。
——抓好制止和糾正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收受現金和有價證券行為有關規定的落實。各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不準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務的對象、主管范圍內下屬單位和個人、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外商和私營企業主,以各種名義和形式送的現金、有價證券。
——抓好領導干部參加健身活動有關規定的落實。領導干部參加健身活動,一律不準接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外商、私營企業主提供的各種獎勵和贊助。
——抓好領導干部出國訪問有關規定的落實。領導干部出國訪問,要與其公職身份相稱,出訪費用要嚴格控制在本單位外事經費預算之內;不得接受國內企業以及境外中資企業的資助或邀請出訪。
——抓好領導干部離職和退(離)休后從業行為有關規定的落實。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在離職和退(離)休后三年內,不準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不準個人從事或代理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經商辦企業活動。在全市建立領導干部離職和退(離)休后從業行為報告制度。凡離職和退(離)休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有從業行為的,3年內每年都要報告一次從業情況,對違反中央和省、市有關規定的,要主動進行糾正。
——抓好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有關規定的落實。全市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不準在該領導干部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不準在該領導干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擔任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
今年的紀檢監察工作還將加大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力度,與以前不同的是,市紀委今年明確提出了要注意查辦司法干警貪贓枉法、徇私舞弊案件,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在企業改制、股票上市、產權變動過程中私分、侵吞、轉移國有資產案件,個人擅自決定重大事項給國家、企業造成嚴重損失的案件,鄉鎮基層干部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此外,今年我市還將深入抓好糾風和專項治理工作;從改革體制機制制度入手,進一步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同時,仍將堅持整治與建設并重的原則,繼續深入抓好“軟環境”工程。
市委書記米鳳君在會上對反腐敗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反腐敗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他特別強調,要加大源頭治理力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他分析說,從現實情況看,一些腐敗現象之所以糾而復生,此消彼長,隱藏越來越深,根本原因是一些深層次問題沒有解決,是體制、機制、制度、管理等方面還存在問題。治本抓源工作是一項帶有實質性、基礎性和根本性的重要工作。不抓源頭,反腐敗反不勝反,查不勝查,糾不勝糾。只有抓住源頭性問題進行預防和治理,才能從根本上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條件和土壤。要統籌考慮,把源頭治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抓。在具體工作中,要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同全市中心工作結合起來,同各部門的工作結合起來,還要同依靠和發展民主、健全法制結合起來。要大膽創新,以完善的制度建設剔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尤其在腐敗滋生比較集中的管權、管錢、管人三個環節上,必須加大體制創新力度,減少腐敗滋生蔓延的機會。他還指出,要堅持黨政齊抓共管,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市領導李述、張緒明、楊國勤、李華理、吳大勇和劉永泰、孫萬勝也出席了會議。
作者:記者鮑雨
稿源:【長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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