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分配方式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保障
作者:葉均衡 馮冬泉 曹洪東
【內容提要】黨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要求。這一要求關系到全國城鎮幾億勞動者和他們在農村的家人以及已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的大量私營企業主群體的長期的切身利益。它理所當然地得到全國人民的熱烈贊揚和企盼,但是十七大報告,還沒有對如何貫徹執行這一要求,提出具體的方案,也還沒有進行具體的部署。從媒體的反應上來看,人民群眾在歡呼之外,也還存在一些疑慮。本文就此從三個方面來探討。
一,馬克思在《資本論》里,曾經著重指出,一個社會的分配關系和生產關系,不是不相干的兩回事,“它們在本質上是同一的,分配關系是生產關系的反面。”。鄧小平同志正是理解了這一思想,極端重視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期內,對分配方式進行有目標的、有步驟的改革。這也是鄧小平同志社會主義本質論的一項中心內容。
二,改革開放以來,從十五大、十六大到十七大的報告中,‘關注民生’始終是歷次大會愈來愈關注的重點。隨著改革實踐的深入,初次分配是否需要改革以及如何改革的問題也逐步進入中心議程,成為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
三,三十多年改革的實踐為我們提供了大量經濟方面的事實和數據,結合馬克思主義分配理論的學習,我們深刻體會到改革分配方式,已是刻不容緩了。我們建議,國家建立從事簡單勞動的勞動者按“必要勞動價值”取酬的分配制度。為了使這項重要政策落實,還建議,在國家計劃內與GDP值的統計一樣,建立“共同富裕指數”的統計制度。這對我們和諧社會的建設、社會穩定以及可持續發展,必將有重大的推動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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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慶六十周年來臨之際,我們回顧祖國六十年來的不平凡歷史:有絢麗燦爛的勝利歲月;有風雨如晦的動蕩年代;也有銳志前進的求索征程。特別是當我們在世界金融危機來勢洶涌的時刻,憑著科學發展觀的指引,迎擊風浪,屹立于激流之中,取得了企穩回升的初步勝利。回顧這一切,我們不能不感到十分自豪。
中央政治局今年七月會議向全國人民指出:在新中國成立六十周年之際,在充分肯定已有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我們面前還有很多困難和挑戰,務必要增強憂患意識和風險意識,把困難和挑戰估計得更充分一些。
中央這個指示是十分必要的。遵照這個指示精神,我們認為,在國家經濟建設領域里還存在著一個十分敏感的、富有挑戰性的難題,即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一新的重大決策,這個決策理所當然地得到全國人民的熱烈贊揚和企盼。但是十七大報告,還沒有對如何貫徹執行這一要求,提出具體的方案,也沒有進行具體的部署。大家知道,在我國,民營企業發展很快,其產值和雇傭職工的人數已占全國總量的2/3以上。因此這一要求不僅關系到全國城鎮幾億人口的勞動者和他們在農村的家人的福祉,還影響到已經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的大量民營企業主們的長期的切身利益。因此無論從理論上或從實踐上來說,它都不是一個日常的經濟事務性的措施,而是一件需要對全國人民廣泛宣傳,深入動員以期萬眾一心、共同努力來完成的重大歷史任務。為此,本文將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闡發我們的認識,供大家探討。
一、分配方式改革是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根本要求。
馬克思的唯物史觀,強調在人類社會的發展中,社會生產關系的變革是劃分社會形態的標準;強調生產關系與生產力的矛盾,是推動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他在闡釋生產關系的同時,在《資本論》第三卷第五十一章中,又專門論述了‘分配關系'和‘生產關系’兩者之間的緊密聯系。他分析批判了那種認為分配關系可以與生產關系相脫離的錯誤的經濟學觀點。指出:“分配關系本質上與生產關系是同一的,是生產關系的反面”。由此可知,社會生產關系與社會分配關系是相輔相成,互相支持,互為表里的。我們必須像重視生產關系那樣重視分配關系的改革。
我們都知道,在歷史上每一種社會形態必然有一種獨特的分配方式。那么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方式,它就應該是一種既不同于(成熟的)社會主義的全社會按勞分配方式,又不同于資本主義的資本壓榨勞動的分配方式。那應該是什么樣的呢?這一問題,限于歷史條件,馬克思沒有為我們提供現成答案。
我們認為,我們黨既然遵循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創造出了一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那我們同樣可以在學習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基礎上,創造出一個適合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方式。這一分配方式的基本點,就體現在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一原則要求上,因為它一方面承認現階段中資本組織生產,提高社會生產力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又強調必須通過宏觀調控,有效地保護勞動者免受市場上資本的超經濟剝削;并且又可以在社會發展的同時,通過漸進的調節,逐步走向全社會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這樣的分配方式才是真正的具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特征的分配方式。
二、堅持完善分配關系的改革是黨中央多年來努力謀求的既定任務。
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中的民生問題,分配問題一直是全國上下普遍關注議論的焦點。解決分配問題的著眼點和方針也隨著改革實踐的深入和國家財政經濟情況的持續增強而逐步改進。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十五大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經過十六大的“一次分配主要講效率,二次分配主要講公平”,到十六大五中全會的“更加注重社會公平”,再到十七大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系”以及明確要求的“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一系列分配問題的指導思想的嬗變和發展,鮮明地說明了中央和全國人民的關注目光越來越清晰地集中到在初次分配中(特別是在民營企業中)如何落實公正、公平的問題上來了。這是中央從多年的改革實踐中不斷總結、改進,所得到的巨大收獲。
我們認為,這一指導思想也是來源于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的關于‘堅持社會主義,走向共同富裕’的一系列教導。鄧小平同志1987年在談到對當時“傻子瓜子”雇工剝削問題,要不要“動”他們的時候,就指出:“動還是要動,因為我們不搞兩極分化,但是,在什么時候動,用什么方法動,要研究。動也就是要制約一下”。(這里的“制約”,就是對資本主義的分配方式進行國家行政干預)。鄧小平同志直到他的垂暮之年還在為分配問題而憂心忡忡。1993年他對鄧墾同志說:“分配不公,導致兩極分化,如果這樣長期下去,將來要發生大問題。我們就應該采取各種方法,各種手段,各種方案來解決這個問題”。他說這些話到現在,已過了一、二十年了,現在該是研究采取什么樣的方法、手段、方案來解決這一重要問題的時候了。
三、從當前現實情況和幾種經濟學數據,來看分配方式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我們的一切方針、政策,不是單從理論原則來的,更重要的是從實際情況出發的。
大家知道,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建設突飛猛進,GDP大幅增長。然而我國的兩極分化、貧富懸殊狀態也在讓人憂心地快速擴展。這里舉幾個實例:
①基尼系數的持續趨高。基尼系數是一個國際上普遍認可的,能相當直觀地指示社會兩極分化狀態的經濟統計指數。我國全社會居民的基尼指數,雖然沒有正式的統一數值,但是多數專家的統計認為,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國基尼系數在0.33左右(由于經濟改革剛開始,我國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較低,懸殊現象自然不突出)。以后隨著經濟發展,基尼系數逐年上升。九十年代到本世紀初,系數到達并超過0.4這一‘警戒’線,并且愈升愈快。2006年,有統計說,已逼近0.5關口(0.496)。最近兩年,沒看到統計數字,但有媒體指出,情況還在擴大之中。照這樣的速度,接近0.6這個危險點(危及社會穩定的關節點)已不會太遙遠了。
②城鄉差距也同時在擴大。2007年農業部領導曾表示,近年來,盡管農民收入也在增長,但趕不上城鎮居民收入,兩者的相對差距和絕對差距都在擴大(前者達到3.28∶1,后者達到8172.5元/年)。又2008年國家統計局報告,由于農業收入增加緩慢,現在農民工的務工收入已成為農民收入主要來源了。另外,城鎮居民內部的差距也同樣在擴大,據報道,2006年城鎮居民20%的最富裕戶收入已是20%最低戶的21.7倍。在這同時,媒體報道,2007年我國已成為世界上億萬富豪人數列第二位的國家了。懸殊之大,不言而喻。
③廣大農民工的生活困境改變緩慢。最近二十年來,我國的GDP和我國的財政收入一直持續上升,物價也有所增高,但是我國的廣大農民工的工資卻是步履蹣跚。現在我們把歷年的GDP值、人均GDP值、歷年的消費品價上漲指數(CPI值)以及農民工工資變動情況一并收集起來,加以核算,可以得出以下的從1987年末到2007年末二十年的農民工收入變化的總體情況如下。
1)這二十年,全國GDP總值從10920億元增至246619億元,是期初的1∶22.58倍,2007年人均GDP值約為19000元,是期初的1∶16倍。這一時期內消費品價格上漲系數(CPI)的累計乘積值為∶3.292,按這CPI累計值折算,這二十年GDP實際增長倍數是1∶6.86倍。人均GDP實際增長倍數是1∶4.86倍。
2)國家財政收入從期初至期末,增長為23.3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為7.08倍。
3)這期中,大批農民工參加了國家經濟建設工程。1987年末,農民工月工資大致為130--200上下,但二十年來,增長緩慢。在2006年初,國務院發布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說,當時(2005-2006年)農民工的工資額多數集中在500-800元之間。這兩年,沒見有正式的民工工資統計數字,我們參照07-08年各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一般調高幅度,暫以700元-1000元作為期末農民工工資的測定數字,那么名義工資的期初期末比也只是1∶5.15倍。扣除物價因素,僅為1∶1.56倍(附注:全國各地區的經濟水平不一,農民工的工資差別也較大,這里只是個大致情況,另外,這里所說的農民工是僅指從事簡單勞動的農民工。)這樣概算下來,我們得出的總括結論是:在這改革發展的二十年間,在按不變物價計算的我國GDP實際生產總值已增長到6.86倍的同時,我國農民工的實際工資僅增加五成。實際工資所增加的幅度僅是實際GDP增加幅度的十分之一。這樣低的增幅充分說明改革以來廣大農民工們所分享的改革成果實在是太小了。這就是2006年國務院農民工調研報告中所以用十個‘最’字(拿著最低的工資,干著最重、最苦、最累、最臟、最危險的活、享用著最廉價的吃、穿、用、住等)來表達農民工所處的生困境的主要來由。
當然,在中央的不斷關懷和指引下,特別是十七大以來,不少地方認真地從初次分配等各個方面幫助農民工解除困難。如廣州市政府部門在2008年初提出了‘工資倍增計劃’準備從2008年起進行工資制度改革,爭取每年工資增長12%以上,,以期到2012年能實現比2000年工資翻兩番的目標。又如洛陽市總工會要求全市普遍推廣“企業工資協商制度”,力求改變各企業效益增長了,卻不見工資漲的不公平狀況。這些舉措得到了群眾的熱烈贊揚。我們也更有信心,期望中央政府堅定有力地在全國范圍,有計劃、有步驟地對現行分配方式進行必要的完善。
四、兩項建議和相關說明。
上面提到的這些現實問題,如果我們用“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眼光,去觀察它分析它,那么問題的嚴重性和實現“提高勞動報酬的比重,完善分配方式”要求的緊迫性是一目了然的。這樣一項重大任務,自然需要中央專門組織研究、設計和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去執行。我們限于學識水平,不能更多地討論它,但是分配改革中有幾個大家必然會關心到的關鍵性問題,我們就此提出一些粗淺看法和建議。
第一個問題。企業提高職工勞動報酬,應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他們的報酬比重達到多少,才是恰當合理,公平公正?這一問題,我們從馬克思主義中找答案。馬克思在研究資本主義的分配方式中,曾論述過:商品社會執行價值規律,強調公平交易,等價交換。那么工人勞動力的市場價格,應該像一切商品的價值一樣是維持商品生產和再生產所必須的價值。對勞動力這種特殊商品來說,就是勞動者維持自己和家屬生活所必要的生活資料以及一定的教育費用的價值。他把這一價值所對應的生產勞動時間稱之為必要勞動時間。這里的“必要”一詞指資方必須把這一份價值留給勞動者,否則,就不能保證勞動力的持續穩定的供給。可是,資本主義企業就是用各種經濟的或超經濟的手段,無償剝削侵占工人的“必要勞動價值”(即工人必要勞動時間對應的價值),使勞動者的報酬始終降低在它的最低限度。這也就是在我國導致嚴重貧富兩極分化的一個主要因素。也是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大障礙。
由此,我們建議:國家應有步驟地推行這一種把工人的“必要勞動價值”作為從事簡單勞動工人的報酬底線的分配方式,并嚴格取締一切非法的超經濟剝削行為,以保障社會主義社會的分配走向公平合理。企業的各種復雜勞動、科技、管理等人員們的工資則仍由企業、人才市場、勞動市場與工會、勞動者一起按這一分配改革的精神,共同協商確定。至于“必要勞動價值”的具體評定依據原則和實施辦法,應由國家立法,統一規范和部署,并隨著社會發展而定期適當調整。
有些同志會詢問,這樣的改革方案究竟能給工人帶來多大的實際利益?或者是否會逼得讓資方感到辦企業再也無利可圖了呢?我們在這里例舉一個政府方面的統計數字來說明。2005年秋,重慶市長王鴻舉同志曾有一個講話說:經過專家調查測算,一個農民工平均一年給城市創造價值在2.5萬左右,而他們的平均一年薪酬才8000元(即平均月入666元)。從這個數字出發,應有的結論是:農民工的收入只有他們所創造價值的1/3。按此,可以推算出當時(05-06年)資方雇傭農民工的平均剩余勞動價值率(即資方得到的剩余價值與付出工資之比)是(25000-8000)/8000=212.5%。212.5%這可是一個很高的利潤率。那么如果要按馬克思講的‘必要勞動時間’對應的價值來取酬,工人該得多少呢?要算清這個數字,需要有兩個關鍵數據,即每個工人平均應負擔贍養的親人數和每個個人平均每月的必需生活費用。這兩個數字,我們現在沒有條件來估算。但是從上面的高達212.5%的剩余價值率來看,即使改革初步目標僅是使工人現有工資普遍提高個五成,剩余價值率也還高達108%,資方絕不會為此而感到傷筋動骨或者無利可圖的。
我們還要看到,這樣的分配改革,不僅讓為數巨大的生活處于低層的簡單勞動工人在經濟上得到‘解放’,政治上得到尊重,思想上的上進心和積極性得到很大的激發;更重要的是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凝聚力、公信度會空前提高;全國人民之間,包括企業勞資之間的和諧團結會出現嶄新氣象,而且也會讓我國數以百萬計的私營企業主得到政治上的‘解放’。在執行按必要勞動價值分配之后,企業利潤所余的部分,一概作為企業的應繳稅費、各種必要基金(包括擴大再生產、新產品試制、各種風險或后備基金等)以及投資者的報酬。單純投資者(未參加企業管理)的所得,不應再被視為剝削收入,而是作為一種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資本協作的應得紅利;我國私營企業也不再被視為與工人階級有對抗矛盾的資本主義性質企業,而是成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特有的一種新型企業,企業主是工人階級的朋友,而不是將來遲早要被消滅的敵人。這樣的初級階段新型企業,在發展相當長期之后,就有可能與國有企業融合成為一種更先進的生產組織,一起進入社會主義社會。所以目前的私營企業這樣的改革,必將受到有遠見的企業家們的衷心擁護,從而為我國奠定新的更加堅實的階級基礎、政治基礎和經濟基礎。為此,我們期望有關部門審視這一建議,擇取其中的合理可行之處,使提高勞動報酬比重的工作有依據、有方向、有目標地順利進行。
第二個問題。這幾年來,在關于勞動報酬問題的討論中,有一些經濟界同志對給工人加工資的事,表示擔心。他們認為這不僅會顯著降低我國對國際投資的吸引力,而且給工人加工資,本來只是市場化企業份內的事,無需政府干預,強制干預的結果,只會引起商品價格上漲和市場混亂,反而不利于生產的發展。這一種認識,涉及到要不要搞分配方式改革這一根本前提,我們認為,有必要作一些澄清。
首先,怎么看待國家行政權力對市場的制約問題,大家知道我們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家。憲法明確宣布:“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因此為了全體人民的利益,國家當然有權立法,有權對有關企業的分配方式進行宏觀調控。我們這樣說,有人可能覺得是些官話套話,聽不進去,那么請聽一段一位曾是國際著名政治家——原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對中國人民的肺腑之言:他在2006年5月訪問中國期中,曾與北京大學師生進行有關市場化的對話。他說:“市場化改革,并不能帶來一切。一些公共的權益需要政府提供保障,政府必須介入,以確保公平平等,還要彌合不同地區、人群之間的不平等現象,縮小貧富之間的日益拉大的鴻溝。”。一個對資本主義世界‘市場化’深有體會的外國人,對‘市場化’問題看得是這樣清醒,這樣中肯,難道不值得我們傾聽嗎?!
其次,給工人普遍加工資會不會造成商品全面漲價和市場的混亂呢?關于這一個問題,馬克思曾有一篇著名的長篇講話,題目是“工資、價格和利潤”。那時是1865年,當時的國際工人協會總委會對要不要支持西歐各地普遍掀起的勞工要求加工資的熱潮問題,組織了討論。有的委員反對支持,認為普遍要求漲工資,就會促使商品全面漲價,結果工人實際收入,不升反降,得不償失,還會引起社會群眾的埋怨。針對這種糊涂認識,馬克思在會上作了一個長達兩天時間的發言,進行駁斥。(這個講話收集在《馬恩選集》第二卷內,全文共56頁,限于篇幅,我們這里只把馬克思的最主要論點,進行簡括。)馬克思說,市場商品的價格不是取決于資本家的意志,不是直接取決于商品生產中所付出的工資,而主要是取決于商品的價值——即生產該項商品所需的社會平均必要勞動量。當商品要由價值轉換為出售價格的時候,定價的高低,除了要包括按當時社會的資本平均利潤率所應付的利息外,還要受該項商品是處于自由競爭還是處于壟斷地位,是處于供應緊缺還是需求疲軟狀態的影響。所以從根子上說,普遍提高工人工資并不會對商品的價格產生直接影響。另一方面,應該看到,如果工人工資在短期內普遍提高,由于工人原來的購買力薄弱,現在增加了收入,自然會出現一個對生活必需品需求量比前激增的局面。這在短期內會使得必需品生產企業會趁此機會提高產品價格,但是這種局面必然會使必需品生產企業面臨一個增加投資擴大生產的大好良機,也促使非必需品生產商愿意把資本轉而投向必需品生產。這就形成一個非常值得企盼的良性循環——投資向有利于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必需品生產領域轉移,使國家經濟結構更加符合全局需要。同時,市場生產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自行調整,必需品的供求又趨向平衡之后,它們的價格就會回復到原來的水平。這個過程中所不能恢復的,只是市場資本的平均利潤率有所降低。這就是工人普遍漲工資對整個經濟局面所起作用的全過程。馬克思還例舉了英國1849-1859時期內確實發生過的,由于通過‘十小時工作日法案’,工人工資得到普遍的強制提高后,英國經濟獲得了經濟擴展、物價降低、市場繁榮等的良好效果的許多具體事實,來驗證他的工資與價格關系的理論闡釋,絕非主觀推測,而是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客觀分析。
馬克思所談的工人普遍加工資的好處,在資本主義社會內尚且如此明顯,在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內,必然會對經濟建設產生無與倫比的推動力量。舉個例來說,去年以來,在迎擊世界金融危機中,我國許多經濟學家都表示,危機給我們帶來一條重要教訓,就是國家的經濟建設必須把重點放在擴大內需上,而不能單純依賴外貿。我們大致設想一下:我國兩億多農民工如果工資都增加個五成,那么市場上一年中一般消費品的內需就要擴大一萬億元。僅這一點就足以說明,這樣的加工資,將是何等有力的社會經濟穩定的保障力量!
第三個問題。前面已經介紹過,基尼系數的使用,能使我們比較正確地掌握當前社會兩極分化狀態。所以我們建議,把基尼系數的測定辦法,重新整理,完善,形成一整套規范化的制度(包括系數形成的選樣、統計、制圖、求值和判讀等),并定名為“共同富裕指數”,與GDP產值一樣列入國家計劃,進行指標的下達和檢查。這樣,GDP產值與共同富裕指數同時并重,互相支持,互相監督,聯合形成一個對我國社會主義本質(既要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又要防止兩極分化)進展狀況的簡明測示器,它必能使我國的建設更加穩定可靠地走向共同富裕社會這一偉大目標。
綜上可知,社會分配方式的改善,是一項內容廣泛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是個經濟問題,而且是涉及到政治的、法律的、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到國家、企業、工會、人民群眾的多方面的權益和長期經濟利益。其中的工會更是肩負著保障職工權益,促進勞資和諧,協助搞好企業生產的重任,對它的使命、地位和職權都需要認真研究和提高,才能符合分配方式的改革需要。限于篇幅,我們不能一一論及,有些問題,可能需要專題來討論的,這里就不談了。
最后,在國慶60周年的時刻,我們熱烈期望,努力落實十七大的“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偉大決策,會有力地促使祖國以一個嶄新面貌屹立于世界之林。
2009-08-20
作者:葉均衡 男中共黨員大學畢業1949年入伍,1976年轉業,任無錫市機電設備公司總支副書記,1984年離休。
馮冬泉 男中共黨員,經濟師,國家干部,大學文化,無錫市干部學校(無錫企研中心,國發中心無錫培訓基地)2002年退休。現任無錫市經濟學會常務理事,專職副秘書長。
曹洪東 男,中共黨員,南京大學哲學碩士,副教授,無錫市委黨校基本理論教研室副主任,無錫市哲學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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